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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东维漫谷动漫有限公司(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维漫谷动漫有限公司(一期)项目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上环元洲西路15号2号楼
建设单位:广东维漫谷动漫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广东维漫谷动漫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进行了自主验收,现对其进行网络公示,公示内容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项目情况说明:广东维漫谷动漫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上环元洲西路15号2号楼,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375平方米,建筑面积14165平方米,项目年加工塑胶制品800万件、纸制品30万件、铁制品48万件。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围单位、群众等。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p5mUFb6veFcxBzTPMdxew?pwd=2sna 提取码: 2sna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viqQjnC-4RRbgXwX6VI7Q?pwd=28g6 提取码: 28g6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fMPyUdJTIaXG-iNk_56ong?pwd=s3vv 提取码: s3vv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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