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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南通飞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项目名称: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建设地址:海安市南莫镇唐庄村21组62号项目概况:购置挤出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主要原料为PP、PE颗粒等,主要工艺流程:改性塑料粒子:PP、PE颗粒、色母粒-称重-搅拌--挤出-切粒-干燥-包装-成品仓;环保塑料容器:PE颗粒等-磨粉-滚塑成型-冷却-修边-检验-包装-成品仓。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改性塑料粒子5000吨、环保塑料容器110吨的生产能力。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金志伟 189****8848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南通飞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作者(188****6519,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22
附件1: 南通飞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版.pdf 1.5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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