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莆田涵东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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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莆田涵东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形成,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莆田涵东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4)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后宫村、集奎村

(5)建设规模:本期在涵东110kV变电站内扩建1台50MVA主变(3号主变、户外布置),已建2台50MVA主变,建设10kV出线间隔12个,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1×(3+4)Mvar)、接地装置和系统二次工程。拆除有效容积15m3的原事故油池,新建一座有效容积25m3的事故油池。

①主要建设内容

本期在涵东110kV变电站内扩建1台50MVA主变(3号主变、户外布置),已建2台50MVA主变,建设10kV出线间隔12个,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1×(3+4)Mvar)、接地装置和系统二次工程。拆除有效容积15m3的原事故油池,新建一座有效容积25m3的事故油池。

②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分析,莆田涵东11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莆田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项目建设施工期、运营期所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因此,从环境角度看,没有制约本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居民、有关单位。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第五项。

五、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iQO6WxyqfqBE5Imy4RCaTQ?pwd=szz9 提取码: szz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后宫村、集奎村

联系人: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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