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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食用菌(金针菇、白玉菇、蟹味菇)工厂化栽培项目建设单位:合肥顺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安徽合庆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合肥市肥东县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栋厂房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29976平方米。其中1#厂房为四层钢桁架结构,建筑面积25152平方米;2#厂房为六层框架结构(含地下水池泵房),地上建筑面积4144平方米。项目配套建设厂区道路、硬化铺装、非机动车停车位及绿化工程,绿化面积516.22平方米。同时实施给水、排水、电力等管网工程,铺设雨水管网1050米。项目总占地面积1.379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369公顷,临时占地0.01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0.47万立方米,内部平衡无弃方。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采取密目网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建成后同步实施土地整治及灌草综合绿化,旨在打造现代化的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