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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欣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开展“深圳欣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基本情况信息公开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深圳欣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路同富康水田工业区
建设内容:深圳欣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路同富康水田工业区A栋厂房一层-五层、E栋一至五层,B栋四层、五层,D栋一至四层,F栋一层、二层、四层、五层厂房内,租赁建筑面积约40035.6㎡,因生产需要,现于原址进行产能扩建。其中本次改扩建拟租赁同富康水田工业区B栋四层,新增的租赁建筑面积约1755㎡。本项目在现有建筑内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0万元,扩建后生产工艺保持不变,产品产能扩至锂电池组装10000万件、移印电芯17000万件、移动电源组装160万件。
项目性质:扩建
(1) 建设单位:深圳欣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工
(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路同富康水田工业区A栋
(5)邮箱:1016546128@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1)环评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赵工
(3)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
(4)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邮箱:hanyuhuanjing@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
(2)主要工作内容:第一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可以通过网页下方附件中下载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公示网址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13.9 K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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