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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马市汇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前公示
为切实改善公司的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公司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令第38号)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要求,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侯马市汇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法人代表:蒋安生
3.企业地址:山西省临汾市侯马市张村办事处大南庄村南
4.企业生产规模:年生产熟料77.5万吨、水泥100万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6.主要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水:各类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
(1)熟料工段共设置23台除尘器和1套SNCR脱硝工艺烟气脱硝系统。
①原料上料、破碎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公司在辅料落料点(2台)、辅料下料口(2台)、石灰石下料口(1台)、石灰石破碎(1台)、辅料出料口(1台)、煤落料口(1台)、砂岩和镁渣库(1台)石灰石库(1台)、石灰石落料点(1台)共计设置11台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置后排放。
②生料粉磨、入库、均化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公司在石灰石转运(1台)、进生料磨落料炉落料口(1台)、生料磨和窑尾(烟气脱硝系统和袋式除尘器1套)、生料库顶(1台)共计4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③熟料烧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公司在生料库底(1台)、煤磨(1台)、煤仓(1台)、熟料库顶(2台)、回转窑窑头(1台)熟料装车点(2台)共计8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制成工段共设置25台除尘器。
①水渣、输送过程产生粉尘:公司在水渣、石膏库顶(1台)、水渣、石膏库底(1台)共计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②水泥原料破碎、水泥粉磨、输送、储存过程产生粉尘:公司在石膏、水渣上料(1台)、熟料库底(4台)、水泥原料落料点(2台)、水泥磨(1台)、水泥库提升机(3台)、水泥搅拌机(1台)、水泥库顶(8台)散装水泥库顶(3台)共计24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包装工段共设置7台除尘器。
①水泥出库、包装过程产生粉尘通过包装机袋式除尘器2台除尘后排放。
②水泥散装过程含尘废气通过散装系统除尘器3台除尘后排放。
③水泥袋装装车过程含尘废气通过袋装系统除尘器2台除尘后排放。
3.噪声:公司位于农村地区,噪声影响范围主要为大南庄村,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环境噪声执行2类标准。公司主要噪声源为生料磨、水泥磨、罗茨风机、空压机等,通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罗茨风机、空压机安装消音器。所有设备均置于封闭的厂房内,公司先后实施了循环风机、热风管、篦冷机风机机群降噪工程,水泥立磨、煤立磨、原料立磨周围设立隔音墙,可有效降低噪声。
4.固废:
①各类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返回生产工序回用;
②废矿物油及含废矿物油废物: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过程中减速机更换机油和设备润滑,年产生量10吨。
③废油漆桶:主要来自于设备刷漆,年产生量1吨左右。
④危险废物最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
5、排污许可证编号:91*开通会员可解锁*521X5001P。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141000-2024-0308-L。
根据公司的例行监测报告,公司各项污染物都能达标排放。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按照国家及省市的要求,申请了排污许可证,各项环保要求均符合国家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项环保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落实执行。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侯马市汇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艳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