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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中山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落地扇25万台、台扇8万台、喷雾风扇3万台、爬地扇4万台、塔扇3万台、五金电器配件520万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中山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东凤镇穗成村和穗工业园和穗工业大道39号F幢4楼之五、8楼之一(位于北纬:东经:113°16'54.723",北纬:22°41'10.432")。为适应市场生产需求和自身产品需求,建设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在原厂址进行改扩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改扩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8438.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8271.18平方米。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风扇和五金电器配件生产。主要产品及年产量为:落地扇25万台、喷雾风扇3万台、台扇8万台、爬地扇4万台、塔扇3万台、五金电器配件520万件。
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山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保美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拟报批的《中山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落地扇25万台、台扇8万台、喷雾风扇3万台、爬地扇4万台、塔扇3万台、五金电器配件520万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附件1)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落地扇25万台、台扇8万台、喷雾风扇3万台、爬地扇4万台、塔扇3万台、五金电器配件520万件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中山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
(3)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建设地点:中山市东凤镇穗成村和穗工业园和穗工业大道39号F幢4楼之五、8楼之一
邮箱:506057157@qq.com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附件1: 中山市美华电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修改稿).pdf 6.7 MB , 下载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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