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亿个环保纸质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鹤山工业城A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南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9530.73平方米,项目主要以牛皮纸、淋膜纸、防油纸、原纸、水性油墨、水性光油、水性胶水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印刷、淋膜、制袋等工序年产8亿个纸质环保购物袋、30亿个纸质食品包装(含纸杯、纸碗、纸桶、纸盘、纸盒、汉堡纸、淋膜纸袋等食品接触类包装用品)。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佳信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本项目2台卫星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燃料废气与调墨间、柔印清洗房、打样房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3#机组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4#~6#机组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7#~8#机组式柔印机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淋膜复合机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一起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油烟废气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DA005排放。备用发电机尾气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DA006排放。糊盒、制柄、成型、烫金、制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通过在池体上方加盖加以控制,臭气浓度、硫化氢和氨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过采取上述收集治理措施,项目各类废气均可达标排放。②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综合生产废水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民族河(又称“沙冲河”)。本项目的水污染控制措施有效,废水依托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③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运行设备,经过厂房墙体隔声、设备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