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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拟对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794834.39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嘉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甲、乙双方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项目编号:LHACG2023000006)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龙华区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结果,签订了《2025-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中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管理的项目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现按照深圳市地方标准《反恐怖防范管理规定》第七条:常态反恐怖防范之安保力量要求,1000人以下小学至少配备6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小学,每增加300人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根据目前清湖小学3400人计算,故需要在原有保安员11名基础上增加3名专职保安员,同时按照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龙华区教育局申请追加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标的经费的复函,现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具体费用与补充条款如下:由于实际情况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补充协议》,其条款如下:一、根据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关于龙华区教育局申请追加下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物业服务项目标的经费的复函,标段四:同意核增该标段标的金额 5.52 万元;其余申请的增加标的金额 6.72 万元,可按照新增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采购工作。二、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按照主合同,服务费用按月支付,即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为¥149569.53元/月,加上此次申请追加金额为¥20400元/月,即甲方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每月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为¥169969.53元/月,其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遵照主合同相关条款。三、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主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中安保力量配备要求:1000 人以下的小学至少配备 6 名专职保安员;1000 人以上的小学,每增加 300 人增配 1 名专职保安员,结合我校现有学生人数,市、区公安通报要求我校应配足14名保安员,2024年学校保安人数11名,学校*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追加标的经费244800元,保安人员增加3名,因服务期限到期,故重新申请追加物业服务,共计追加服务费122400元,所追加服务的服务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6个月,追加经费已在计划内落实。上浮率不超过项目原标段四标的的10%。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清湖小学 地址:龙华区清华东路135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 |
附件:
变更公示.pdf
清湖小学追加物业标的经费资料说明材料.zip
清湖小学物业管理服务补充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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