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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拟对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物业管理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变更内容1、服务人员配置减少: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乙方原提供的服务人员中,减少绿化工人壹(1)名、工程水电工壹(1)名。2、合同费用调整:(1)基于上述人员配置的减少,双方同意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将原合同每月费用由人民币191,386.86 元(人民币壹拾玖万壹仟叁佰捌拾陆元捌角陆分)调整为人民币172,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2)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总金额由人民币:2,296,642.62元(人民币贰佰贰拾玖万陆仟陆佰肆拾贰元陆角贰分),变更为人民币:2258868.6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捌仟捌佰陆拾捌元陆角)。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二、鉴于乙方已通过招投标形式获得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物业服务资格,双方约定合同一年一签。现双方协商一致将*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费变更为每月人民币172,5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物业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2,070,000.00元(人民币贰佰零柒万元整)。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重新签订具体的*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的《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物业服务合同》。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明德实验学校(集团)福田高级中学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东三路6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