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深圳光明赛区马术项目接待酒店采购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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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6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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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深圳光明赛区马术项目接待酒店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拟对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深圳光明赛区马术项目接待酒店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深圳光明赛区马术项目接待酒店采购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天安云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对原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点餐饮费用进行调整,由“餐饮服务价格独立结算(参照广东赛区执委会接待部发布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广东赛区经费支出标准和财务管理规范的通知》执行,具体以最新文件为准)。餐饮费用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次数据实结算”,调整为“餐饮服务价格独立结算,参照《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和全国第十二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九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广东赛区经费支出标准和财务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明确深圳赛区各代表团运动队正编人员伙食标准的通知》执行:①各代表团运动队正编人员伙食标准300元/人/天(早、中、晚餐),其中非西部地区各代表团正编人员自行向乙方缴纳100元/人/天,甲方缴纳200元/人/天,西部地区各代表团正编人员无需承担伙食费,均由甲方承担;②工作人员标准100元/人/天(早、中、晚餐);③夜餐标准为30元/人/晚,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餐饮费用根据实际用餐人数、次数据实结算。二、对原合同第九条增加附件“十五运会深圳光明赛区接待酒店服务考核评分表”。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深圳赛区各代表团运动队正编人员伙食标准的通知》,拟对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深圳光明赛区马术项目接待酒店合同进行变更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变更条款达成一致。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平台9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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