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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图书馆新馆及福城、民治、龙华三个街道分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对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图书馆新馆及福城、民治、龙华三个街道分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图书馆新馆及福城、民治、龙华三个街道分馆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金额(元):497425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一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条款1.甲方按月支付款项,以乙方每月实际支出费用进行结算(具体根据甲方经费预算支出安排执行)。乙方每月下旬提交当月费用结算表(含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标准及相关凭证)、服务定期报告及等额发票实报实销,费用结算表和发票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要求,确保所有费用明细清晰、准确。若当月结算费用与实际支出有差异,双方应及时确认。确认无误后,可在后续结算中按照实际多退少补。2.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的尾款在项目验收后结算,乙方提交各项费用结算表(含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和标准及相关凭证)、服务总结报告及等额发票实报实销。二、调整后的条款1.目前,乙方服务团队岗位人员已足额配备。本着外包项目经费合理开支的原则,现就*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服务费支付方式作以下调整:甲方按月定额支付款项,平均每月¥43.984534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玖仟捌佰肆拾伍元叁角肆分)。乙方每月下旬提交当月服务定期报告等资料及等额发票,发票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要求。2.本合同期满或解除后的最后一个月服务费在项目验收后结算,乙方提交履约服务报告等资料及等额发票,发票应符合甲方的财务要求。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高标准建成区图书馆新馆及各街道分馆,构建并完善龙华区“1+6”垂直总分馆制,实现总分馆一体化协同管理,*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与深圳市一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图书馆新馆及福城、民治、龙华三个街道分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合同(B包)》,合同金额497.425万元,合同服务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至8月,受龙华图书馆(新馆)开馆时间延后影响,项目采取按月支付款项、实报实销方式支付服务费。目前,龙华图书馆(新馆)已正常对外开放,本项目服务团队岗位人员足额配备。为严格落实以事定费相关规定,同时规范使用项目经费,经与合同乙方友好协商,拟签订补充协议,调整项目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将原合同“按月支付款项,以乙方每月实际支出费用进行结算”调整为“按月定额支付款项”,调整后平均每月支付43.984534万元。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18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叉口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24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图书馆新馆及福城、民治、龙华三个街道分馆服务外包项目服务合同(B包)》补充协议(拟稿).pdf
变更证明说明材料(B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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