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到:
新安街道社区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拟对新安街道社区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社区公园综合管养服务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宏志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金额变更。合同总价由“*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变更为“2658470.21元/年,按月折算支付”。二、计费标准变更。 合同计费标准由“绿地硬地管养1元/平方米/月,公厕(厕位≤5)11230元/座/月,公厕(5<厕位<15)18000元/座/月,公厕(15≤厕位<20)20000元/座/月”变更为“绿地硬地管养0.8元/平方米/月,公厕(厕位≤5)8981元/座/月,公厕(5<厕位<15)14400元/座/月,公厕(15≤厕位<20)16000元/座/月”。三、人员配置变更。合同现场作业人员数量由“45人”变更为“42人”。四、合同期限变更。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结束。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2025年预算调整,结合实际需求,经与合同乙方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变更合同内容。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9区宝民一路20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新安街道社区公园综合管养服务合同-(脱敏).pdf
关于新安街道社区公园综合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docx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内容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