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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一期课桌等家具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拟对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一期课桌等家具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一期课桌等家具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中奥家具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货物清单序号9办公椅(130把),数量和价格不变,考虑稳定性和安全性,升降扶手调整为固定扶手,脚托增加海绵;其他材质和参数不变。二、合同货物清单序号33固定课桌1(250张),数量和价格不变,为实现桌椅整体性功能、优化使用体验,课桌由原单人位拼接排布改为联排排布(中间无缝隙)。因台阶为弧形,原25mm板无法实现弧形工艺,调整为15mm板,同时增加钢架支脚提升稳定性。前挡板总高不变,调整安装位置,由原高出桌面50mm改为30mm;其他材质和参数不变。三、合同货物清单序号36、37连排桌椅(1200位),数量和价格不变:(1)原招标折叠型桌板卡扣易脱落、寿命短且已停产,经监理评估及培养处建议确认调整桌面形式(固定桌面);(2)C1栋4层阶梯教室现场台阶宽 900mm 放不下常规款,为保使用及人数要求,经与培养处确认,采用类似本部的旋转椅款式;其他材质和参数不变。(连排桌的尺寸由540*(400±50)*750调整为790张尺寸600*370*750和410张尺寸680*370*750)四、合同货物清单序号28茶水桌(1张),数量和价格不变,因使用需求调整优化;将直径600mm*高600mm调整为直径600mm*高750mm;其他材质和参数不变。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施工误差、需求变更等,现场实际房间尺寸与原规划尺寸存在一定差异,现场使用效果存在差异。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因现场实际尺寸与原规划尺寸存在差异、现场使用效果和计划使用效果存在差异原因,现基于开办现场的实际情况,在产品数量不变、价格不变前提下,申请变更部分家具细节(尺寸/参数)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大学城清华园区A栋二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附件:
清华补充协议0717.pdf
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202510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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