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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保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拟对福保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福保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田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条款:第四条 服务费与支付方式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前11个月每月服务费用为423333元人民币,第12个月服务费用为423331.08元。现变更为:第四条 服务费与支付方式:服务期内服务费总额为4783661.17元。*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未核减经费及服务人员,按原合同约定金额423333元/月进行支付。*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月支付服务费324554元,*开通会员可解锁*支付324556.17元。二、原合同条款:第七条 人员配置及投入设施要求乙方应至少派出73名人员的队伍力量(系指派出巡查、辅助管理人员,含带班班长,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公司/团队管理人员;按照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对比计算,每日安排巡查上岗人次不少于 52 人,8 小时/班)。若因甲方需要,需乙方临时增派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现变更为:第七条 人员配置及投入设施要求因2026年财政预算调整,乙方应至少派出66名人员的队伍力量(系指派出巡查、辅助管理人员,含带班班长,不含项目负责人及公司/团队管理人员;按照工作时间与非工作时间对比计算,每日安排巡查上岗人次不少于47人,8小时/班)。若因甲方需要,需乙方临时增派人员提供相关服务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2026年财政预算下达情况予以变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石厦四街23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FBJDHT20260102福保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pdf
福保街道市容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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