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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国际旅游度假区规划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拟对东部国际旅游度假区规划设计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东部国际旅游度假区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原合同条款说明(1)第四条项目成果,4.4视频展示材料:为更直观的展示成果的主要编制内容,乙方履约的工作成果需提供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方案介绍视频展示材料电子文件。(2)第七条工作职责与费用占比:乙方一统筹组织智库咨询研讨会,协助提供方案介绍视频所需的综合规划相关材料;乙方二统筹方案介绍视频的制作,协助举办智库咨询研讨会。(3)第八条付款方式,8.1价款共分四期付款,第四期:乙方完成合同工作,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并经甲方验收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同等金额的合法发票。甲方在收到前述资料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支付金额为¥2,9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即需支付乙方一¥920,6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贰万零陆佰元整);乙方二¥2,067,4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零陆万柒仟肆佰元整)。二、合同条款变更说明本项目已按原合同支付了三笔款项共计697.2万元,占总合同金额70%,剩余尾款298.8万元未支付。经三方友好协商,按实际成本费用结算,高规格智库咨询研讨会议未开展,即预留资金30万元不予支付;规划编制期间开展专家评审和英文版招商宣传视频等产生5.38万元成本费用给予支付,故该项目尾款剩余274.18万元整。综上所述,原合同的第四期合同款项金额为¥2,9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调整为¥2,741,8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肆万壹仟捌佰元整),并按照乙方联合体实际支付成本费用计算,即需支付乙方一¥799,4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乙方二¥1,942,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原合同工作内容及付款费用发生调整,依据项目实际编制情况,为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减少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特签订补充协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2号楼4楼2403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