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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拟对燕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燕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第八项人员要求中第3点“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配备1名熟悉电脑操作并具有写作能力的文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能力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供甲方负责调配使用,用于做好本项目资料整理及项目巡查管理,并应在合同签订日起15个日历天内配置到位,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列入乙方投标报价,并由乙方承担。”变更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配备1名熟悉电脑操作并具有写作能力的文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能力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用于做好本项目资料整理及项目巡查管理,且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2、第九项车辆及设备要求的第2点“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配备1台管理工作车辆(汽油型小轿车,具备合法行驶的手续,且为深圳牌照,购置时间必须在合同签订日前近3年内),以及管理工作车辆司机1名供甲方调配使用。用于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每日巡查监管、维护或处理突发事件,并应在合同签订日起15个日历天内配置到位,合同服务期内管理工作车辆维护成本和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变更为“乙方在合同期内按需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巡查人员,用于做好本项目每日巡查监管及突发事件调处等工作,且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违规用车问题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街道需排查2024年以来PPP及购买服务等项目的用车情况,针对存在违规要求或接受项目承接方提供车辆、转嫁费用、长期借用占用等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经排查,我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车辆和人员均为中标方项目专用,用于项目每日专项巡检和做好突发事件调处工作,且由中标方自行管理使用。经燕罗街道办事处与深圳永恒光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其余相关条款按原合同执行。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燕罗街道办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燕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变更合同内容的补充协议.pdf
燕罗街道路灯设施管养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街道办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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