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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应急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拟对轨道交通应急辅助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应急辅助服务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服务期限变更合同服务期限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二、费用结算及支付原合同服务费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按合同约定每月支付1523790元,因提前终止服务须扣除2天费用99921元(测算依据:*开通会员可解锁*/61*2,四舍五入取整数),并于最后一个月服务费进行核减,则甲方最后一个月的应付服务费为1423869元,所需支付服务费均需待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合规的等额发票后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了《轨道交通应急辅助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服务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61天)。现因甲方新的项目已完成招标,甲方为统一新项目的履约时间,因此原合同需要提前2天终止服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服务期限及相关事宜达成以上变更协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