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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B包)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拟对新安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B包)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B包) 合同金额(元):425940.00 中标供应商: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一、变更法律服务费用。第二年服务费用由每社区不超过5.725万元变更为2.8625万元。A包服务费用由原合同约定的42.628万,拟变更为22.9万。B包服务费用由原合同约定的42.594万,拟变更为22.9万。C包服务费用由原合同约定的34.2万,拟变更为17.175万。二、变更服务方式和要求。原合同约定:“值班时间一周不少于2.5天,驻点律师未在社区值班的时间段需有B角或律师助理值班,但驻点律师一周在社区值班服务时间不少于2天。”现拟变更为:“值班时间每月不少于5天,驻点律师未在社区值班的时间段需有B角律师值班,但驻点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社区现场服务1天。”原合同约定:“值班时间每个月至少为社区提供不少于1次法治讲座或普法宣传,其中法治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现拟变更为:“每季度开展法治宣传不少于2场(其中1场为法治讲座)。”三、变更付款方式。原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支付三个月服务费作为预付款(如同期发生需扣减的考核金额,于第四个月服务费中扣减);三个月期满后,后续每个月服务费于次月15日前支付(扣减同期考核金额)。”现拟变更为:“在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支付两个月服务费作为预付款(如同期发生需扣减的考核金额,于第三个月服务费中扣减);两个月期满后,后续每个月服务费于次月15日前支付(扣减同期考核金额)。”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新安街道办事处经与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A包)、广东鼎方律师事务所(B包)、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C包)友好协商,拟对续签合同中服务费用、服务方式和要求及付款方式进行变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合同B包).pdf
附件: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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