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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岗街道综合整治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拟对松岗街道综合整治辅助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松岗街道综合整治辅助服务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宝安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变更事项:(1)合同第三条乙方责任第2款(2)合同第四条保安服务(劳务)费及支付方式第1款2、条款变更情况:(1)原合同第三条乙方责任第2款:“乙方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15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治安防控、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指派培训人员:含培训负责人1名,其他培训成员1名负责安保人员的培训工作,其中培训团队成员(培训负责人除外)具有保安相关职业培训讲师证书。”(2)原合同第四条保安服务(劳务)费及支付方式第1款:“保安员人数15人,服务费标准为6755.5553元/人/月,月服务费为101333.33元,总服务费用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年,按月支付保安服务(劳务)费。考核取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考核取得80分(含)以上至90分(不含)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1.5%:考核取得70分(含)以上至80分(不含)的,扣除当月服务贵用的3%:考核取役70分(不含)以下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3、变更后条款:(1)“乙方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13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治安防控、治安巡逻、应急处突等工作。指派培训人员:含培训负责人1名,其他培训成员1名负责安保人员的培训工作,其中培训团队成员(培训负责人除外)具有保安相关职业培训讲师证书。”(2)“保安员人数13人,服务费标准为6756元/人/月,月服务费为87828元,总服务费用为1053936元/年,按月支付保安服务(劳务)费。考核取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考核取得80分(含)以上至90分(不含)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1.5%:考核取得70分(含)以上至80分(不含)的,扣除当月服务贵用的3%:考核取役70分(不含)以下的,扣除当月服务费用的5%。”4、其他条款不变。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年度预算调整,需对应调整相应的人员和经费。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