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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拟对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河套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广州华资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条款“清单附件”14项货物核增数量、10项货物核减数量、6项核增合同外设备、7项变更品牌型号、1项调整设备单价(具体详见附件)。2.本次变更后,共核增金额4326.60元,原合同总金额调整为7766426.60元。变更金额参考原合同清单已有设备单价核算,具体变更金额以审计结决算为准。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事由一:综合布线工作,因现场环境与设计位置偏离,布线线材和设备用量增加,因此对网线线缆、光纤跳线等辅材的用量做了如下变更:1、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6项“六类4对非屏蔽线缆”(品牌:爱谱华盾,型号:AP-6-01,数量:24箱)。2、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8项“理线架”(品牌:海康威视,型号:DS-ZCMKC-1/E,数量:8个)。3、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12项“六类水晶头”(品牌:海康威视,型号:HK-1M6UA,数量:9盒)。4、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14项“4芯万兆光缆”(品牌:爱谱华盾,型号:AP-G-01-4WB-W,数量:200米)。5、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15项“8芯万兆光缆”(品牌:爱谱华盾,型号:AP-G-01-8WB-W,数量:300米)。6、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20项“万兆单模SC头1.5m跳纤”(品牌:海康威视,型号:1.5m,数量:136条)。7、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21项“万兆单模SC头5m跳纤”(品牌:海康威视,型号:5m,数量:109条)。事由二: 网络设备,因现场环境与设计位置偏离,使网络单元设备用量增加,因此对设备的用量和规格做了如下变更:1、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27项“8口光网络单元”(品牌:华为,型号:P603E-L1,数量:11台)。2、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29项“4口光网络单元”(品牌:华为,型号:EG8040C-10,数量:4台)。3、核增合同清单第一项1.30项“光分器”(品牌:华为,型号:SPL12,数量:14个)。事由三:根据现场环境实际情况,部分装饰门不适合安装磁力锁,核增电插锁,根据现场需求,调整单门电锁和双门电锁数量,具体变更如下:1、核减合同清单第四项-3.4项“单门电锁”(品牌:海康,型号:DS-K4H250PSC+ DS-K4H250PSC-LZ,数量:28只)。2、核增合同清单第四项-3.3项“双门电锁”(品牌:海康,型号:海康DS-K4H250BDC+DS-K4H250BDC-LZ1,数量:1只)。3、核增合同外“电插锁”(品牌:海康,型号:DS-K4T,数量:42只)。 事由四:由于门禁一体机电源输入为低压12V,综合安全考虑,门禁一体机需配备电源。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数量,具体变更如下:1、核增合同清单第四项-3.1项“门禁一体机”(品牌:海康,型号:DS-K1T6-GS3F,数量:2台)。2、核增合同外设备“电源”(品牌:海康,型号:DS-KAW50-1,数量:71台)。 事由五:依据大厅安检访客的管理要求,方便律师人员的进出。同时满足访客物品的检验。需要变更以下安检设备:1、核增合同外“闸机人脸门禁设备”(品牌:海康,型号:DS-K1T671BTM+DS-KAB56-ZU,数量:6台)。2、核增合同外“一码通识别授权与组件”(品牌:海康,型号:nfovision CIP,数量:2路)。3、核增合同外“安检机出物架”(品牌:定制,型号:定制,数量:1台)。4、核减合同清单第四项-5.5项“智能安检门”(品牌:ZKTECO 型号:ZK-D6180,数量:1台)。5、原合同清单第四项-5.1项“人证式访客一体机”(品牌:ZKTECO,型号:ZKVD100-I,数量:1台),变更替换为“人证式访客一体机”(品牌:海康,型号:DS-K5033CWG-DP,数量:1台)。事由六:根据现场实际的需求,调整以下设备的数量。1、核增合同清单第八项-2.2项“投影仪”(品牌:科迈,型号:EFL-WU86,数量:1台)。2、核增合同清单第八项-1.4项“液晶展示屏”(品牌:五洲视界,型号:WZ-A85WRG,数量:1台)。3、核减合同清单第三项-1.2项“市电柜至UPS进出线电缆”(品牌:联嘉祥,型号:联嘉祥ZR-YJV-5×16mm²,数量:45米)。4、核减合同清单第四项-2.3项“操作台”(品牌:国产,型号:定制,数量:1套)。5、核减合同清单第五项-3.4项“扩声音箱”(品牌:广州万声达,型号:AP-S200,数量:1套)。6、核减合同清单第五项-5.1项“门口发布终端”(品牌:广州优胜,型号:US-DMBB156B,数量:4台)。7、核减合同清单六项-2.32项“信息面板”(品牌:天宇威视,型号:定制,数量:9台)。8、核减合同清单第六项-3.15项“远端信源输出终端”(品牌:天宇威视,型号:定制,数量:4台)。9、核减合同清单第七项-1.1项“显示终端”(品牌:五洲视界,型号:WZ-104-CTH,数量:1台)。10、核减合同清单第八项-3.2项“播放终端”(品牌:视尔,型号:SI-P43WA01A,数量:1台)。事由七:根据现场安装环境,互联网法庭门口无法安装21寸法庭门口发布终端,故变更为15寸法庭门口发布终端:1、变更替换合同清单第六项-3.9项“法庭门口发布终端”(品牌:天宇威视,型号:Skyvis-IRS1000-21,数量:1台)变更为(品牌:天宇威视,型号:天宇威视Skyvis-IRS1000-15,数量:1台)。事由八:因原屏幕自带的壁挂式支架无法实现半嵌入式安装,为满足现场安装条件,需额外增加液压支架用于安装。1、核增合同外设备“液压支架”(品牌:定制,型号:定制,数量:12个)。事由九:品牌政亮不生产气体灭火系统设备,实际为泰和安的代理商,由于投标时出现笔误,导致与实际需求不符,为确保设备能够满足项目使用要求,现申请以下变更:1、将合同清单第三项-2.1项“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品牌:政亮,型号:GQQ40/2.5-XL,数量:1台)变更为(品牌:泰和安,型号:GQQ40/2.5-XL,数量:1台)。2、将合同清单第三项-2.2项“七氟丙烷药剂”(品牌:政亮,型号:HFC-227ea,数量:35kg)变更为(品牌:永和,型号:HFC-227ea,数量:35kg)。3、变更将合同清单第三项-2.3项“气体灭火控制器”(品牌:政亮,型号:JB-QBL-QM224(单区),数量:1台)变更为(品牌:泰和安,型号:TX3042D,数量1台)。 事由十:由于在投标时出现笔误,导致原合同与实际需求不一致,实际报警主机型号为DS-PEA4H-10A,报警分机为DS-PEA103-2;“金属探测仪”由于投标时出现笔误,现申请以下变更:1、合同清单第四项-4.1项“报警分机”(品牌:海康,型号: DS-PEA4H-10A,数量:17个)变更成合同清单第四项-4.2项(品牌:海康,型号:DS-PEA103-2,数量:17个)。2、合同清单第四项-4.2项“报警主机”(品牌:海康,型号: DS-PEA103-2,数量:1台)变更成合同清单第四项-4.1项(品牌:海康,型号:DS-PEA4H-10A,数量:1台)。3、变更合同清单第四项-5.7项“金属探测仪”的单价由原来的22360元变更为223.6元,型号及功能维持不变。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人民法院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