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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南湾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综合事务中心拟对龙岗区南湾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南湾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广誉清香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财政局最新预算调整,用餐标准下调,现对该项目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并与中标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变更内容如下:第一条 对原合同“五、合同期限、金额 4、预算控制金额”进行变更原合同“4、预算控制金额:本合同总价不超过人民币1045.44万元/年(大写金额:壹仟零肆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实际金额以每月下单量据实结算。本合同折扣率为0.85。”变更为“4、预算控制金额:本合同总价不超过人民币980.1万元/年(大写金额:玖佰捌拾万壹仟元整),实际金额以每月下单量据实结算。本合同折扣率为0.85。”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财政局最新预算调整,用餐标准下调,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合同采购标的内容规定,现甲乙双方拟签订补充协议,对原合同支付上限进行变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综合事务中心 地址:南湾街道办事处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pdf
合同变更前征求意见公示表(街道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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