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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坪地街道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拟对龙岗区坪地街道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坪地街道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双方同意变更以下事项:一、各标段合同金额变更如下:1.一标段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合同金额由*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调整为1802167元。2.二标段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的合同金额由2005200元调整为1797060元。3.三标段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合同金额由2010000元调整为1801362元。二、原合同附件1:《坪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服务指标》中的变更:1.2.2“儿童青少年成长支持服务中开展青少年成长教育、卫生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参与、社会交往、素质拓展社区活动等形式服务≥12场”变更为“儿童青少年成长支持服务中开展青少年成长教育、卫生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参与、社会交往、素质拓展社区活动等形式服务≥10场”;2.7.1“推动实施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中在辖区居民和企业中开展至少2次项目需求调查”变更为“推动实施社区“民生微实事”项目中在辖区居民和企业中开展至少1次项目需求调查”。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签订《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合同》,三个标段合同金额合计6026099元。现因龙岗区财政局明确对每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核减财政预算经费7万元,需对合同金额及部分服务内容等进行相关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347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春暖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合同(第二标段)补充协议(公示版).pdf
正阳-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合同(第一标段)补充协议(公示版).pdf
公示表.pdf
关于《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的情况说明.pdf
至诚龙岗区坪地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工服务项目合同(第三标段)补充协议(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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