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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拟对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昊信誉科技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金额变更原合同总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年”变更为“2785497.6元/年,按月折算支付”。二、计费标准及人员变更1、原合同“物联感知运营单价502元/个/月,月报价290156元”变更为“物联感知运营单价401.6元/个/月,月报价232124.8元”。2、原合同“项目负责人1人、运维技术经理1人、现场技术指导1人、技术支持人员6人、团队驻场成员6人、巡查员1人、资料员1人”变更为“项目负责人1人、运维技术经理0人、现场技术指导1人、技术支持人员4人、团队驻场成员4人、巡查员1人、资料员1人”。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全区性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经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项目)预算支出计划的函》的要求,为落实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政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第三年度合同费用进行调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 29区宝民一路 202-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31号108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合同(第三年)(脱敏稿).pdf
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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