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信息来源:
信息提供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分享到:
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拟对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乐和农产品有限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详见补充协议。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原合同相关条款变更事宜达成本补充协议。 |
| 征求意见期限: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附件:
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pdf
补充协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pdf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
内容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