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3万套核心零部件智慧工厂扩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8
发布于
湖南湘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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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3万套核心零部件智慧工厂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3万套核心零部件智慧工厂扩能项目

建设地点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临石码头路,南临九昭路,西邻保税路,北侧为规划道路

建设单位

湖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拟投资4635万元,选址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临石码头路,南临九昭路,西邻保税路,北侧为规划道路,湖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建设3万套核心零部件智慧工厂扩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对现有生产线工艺优化,对现有 5万套/年LCV核心零部件喷涂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工艺流程及设备配置,提升生产效率和涂层质量。根据现有工程环评资料,现有工程5万套LCV核心零部件中仅2000件产品进行清漆喷涂;改扩建后公司拟根据市场需求,对现有工程5万套LCV核心零部件全部进行清漆喷涂。②新增产能建设,扩建 3万套/年核心零部件(车身)生产线,通过现有主体生产线上对部分设备进行调整改造和调整,实现产能扩容。本次改扩建工程完成后,公司总产能将由现有 5万套/年提升至 8万套/年核心零部件(车身)。该改扩建项目主要依托现有生产设备包括冲压生产线1条、焊装生产线9条、涂装生产线6条;主要原辅材料包括钢板33290t/a、焊丝6.84t/a、点焊密封胶51.08t/a、折边胶53.076t/a、膨胀减震胶147.7t/a、结构胶42.573t/a、液压油10t/a、润滑油12t/a、脱脂主剂A55.55t/a、脱脂助剂B7.74t/a、薄膜液23.46t/a、水性电泳底漆733.99t/a、PVC胶882.1t/a、水性色漆241.39t/a、高固体份溶剂型清漆116.05t/a、防锈蜡20t/a、清漆喷枪清洗剂29t/a等原辅材料。项目生产工艺包括冲压、焊装、涂装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电泳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烘干废气采用TNV焚烧系统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经收集后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经“纸盒式漆雾净化装置+高效过滤装置(板式过滤+袋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净化装置”处理,烘干废气(包括PVC胶烘干、漆闪干、烘干废气)经RTO净化装置处理,涂装车间小修废气、注蜡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并经1根3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各废气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要求,胶烘干、RTO燃烧废气、电泳烘干炉及TNV燃烧废气中SO2、颗粒物达到《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NOx《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锅炉房锅炉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中颗粒物、SO2、NOx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后经3根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套色、色漆、清漆等烘干过程烘干炉使用天然气燃烧,并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经9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颗粒物、NOx、SO2排放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有机废物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进行管控,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进行管控、颗粒物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管控;厂界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项目脱脂废液及电泳液导槽废液分别收集经预处理后进入涂装废水池与涂装废水(脱脂废水、电泳废水、打磨废水、滑橇废水)混合,采用混凝沉淀+气浮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混合污水池与薄膜废液(经“加药沉淀预处理+过滤+一级反渗透”预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反冲洗废水、锅炉及冷却水系统定排水等废水混合,混合后的综合废水通过“水解酸化+好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湘潭河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高噪声生产设备,因此,改扩建项目不进行噪声预测,根据现有工程验收监测数据,在采取上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投产后厂界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一般固废主要有废焊料、废钢板、废水性漆桶、废包装材料,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废胶、废清洗溶剂、硅烷浮渣、废沸石、废纸盒、过滤袋及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手套、废包装桶等沾染性废物、废蜡、废沸石、硅烷浮渣、锌盐、锆盐、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库分类暂存后外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公司现有一般固废站,占地面积500m2;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于公司现有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位于厂区东南侧,占地面积288m2。库房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根据调查,危险废物暂存库已按危废贮存要求采取了地面防渗措施,防渗系数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采用多种形式对报告书进行了公示,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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