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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吕梁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农发〔2026〕35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要求,紧扣我县特优农业发展规划,聚焦红枣、核桃、玉露香梨等特色干果经济林和水果产业提质增效,扎实做好2026年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果树种植专题培育工作,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法人资格与信誉要求。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硬件设施要求。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具备容纳50人以上的多媒体教学条件,能满足培育教学和实践操作需要;具备必要的食宿条件或能有效协调解决学员食宿问题;具备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合作实训基地,能够提供果树修剪、嫁接、土肥水管理等实操训练条件。
3.师资队伍要求。拥有稳定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专兼职教师应具备果树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背景(需提供职称证明或行业经验证明),能够胜任理论教学、实践指导等任务。鼓励选聘部分本地“田秀才”、“土专家”作为实践指导。
4.管理制度要求。具有健全的培育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能够确保培育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服务和规范管理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育资料和数据采集、管理及建档归档工作。
5.任务承接能力。能一次性承担50人以上培育任务,并严格按照培育实施方案完成全部培育环节,不得将培育任务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二)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1.近三年(2023—2025年)内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农民教育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效果良好,培育合格率不低于90%,培育参评率和满意度均不低于90%(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验收合格,无资金违规使用和分包转包行为。
2.开展过与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的培育工作,具有较多数量的培育结业学员,在推动学员创业就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需提供典型案例、产业带动情况等佐证材料)。
3.能够紧密结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需求,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培育方案,培育目标明确、内容设置合理、方式灵活多样、时间安排得当。
4.具有完善的跟踪服务机制,能够为学员提供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市场对接等后续服务,帮助学员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5.具有果树种植类农民培育经验的机构优先。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简介、培育资质条件、师资队伍情况、培育场所及设施设备情况、历年来承担农民教育培育工作情况、培育业绩成效、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二)年度培育实施方案。包括培育目标、培育对象及人数、培育内容及课程设置、培育日程安排、培育方式、师资基地配备、考核评价方式、跟踪服务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三)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培育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等。
(四)硬件设施证明材料。培育场所、教学设备设施、食宿条件等证明,如场地租赁合同、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教学场所和实训基地照片、实训基地合作协议或自有基地权属证明等等。
(五)师资队伍证明材料。专兼职教师名单,以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专业特长及授课方向、相关聘书或合作协议等。
(六)财务管理制度及近年财务状况说明。
(七)培育管理制度文本。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
(八)业绩证明材料。近三年承担培育任务的合同(协议)、验收报告、培育合格率及满意度证明、学员创业就业典型案例、荣誉证书等。
(九)无违规承诺书。包括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记录、无不良记录,以及不转包分包培育任务、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的承诺。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申报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自身培育实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一)至9月18日(星期五)工作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兴县蔚汾镇水磨滩农业农村局104办公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兴县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