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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第十二师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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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标段)(项目编号:E6612*开通会员可解锁*001001)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6]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第十二师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工程规模:本项目包含兵团经开区28处交叉口新建信号灯及信号机、交通窨井、线缆等配套附属设施,以及梧桐路、榆泉路部分路段更换路灯电缆、更换损坏的路灯灯头。
2.4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含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及图纸答疑的全部工作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
3.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开通会员可解锁*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不做特定要求。)
3.3申请人业绩要求:无;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6信誉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申请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 2018 年 4 月24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的形式,所有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后续招标活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时至2026年5 月1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元。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一街11号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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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明晓佳、贾睿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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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中央公园商住小区S2栋
15层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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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项目交易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