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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第六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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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六师芳草湖老制药厂土地使用权租赁公开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新疆五家渠华亿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新疆芳草湖兴芳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所属芳草湖老制药厂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网络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租标的共2个,为两处芳草湖制药厂空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空地无地上建筑物、无构筑物),按现状拍租,标的以现场踏勘实际状况为准,委托人不保证使用功能,不承担修复、维护、瑕疵担保等任何责任。
(一)标的信息
1.标的一:位于芳草湖农场老制药厂土地使用权租赁1
权属:截至价值时点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国有资产划转,委托方具有合法处置权。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宗地面积:14666.74平方米(约合22亩)
四至:东临空地,南临天星西路,西临制药厂区,北临空地
起拍价(首年租金):3.12万元
竞买保证金:1万元
加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2.标的二:位于芳草湖农场老制药厂土地使用权租赁2
权属:截至价值时点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国有资产划转,委托方具有合法处置权。
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宗地面积:5333.36平方米(约合8亩)
四至:东临空地,南临天星西路,西临制药厂区,北临空地
起拍价(首年租金):1.14万元
竞买保证金:5000元
加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租赁核心条件
租赁期限:3—5 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租金方式:按首年租金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支付方式:先付后用,按年度支付。首期租金付款时限及缴纳时间以正式《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与新疆芳草湖兴芳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相关的所有款项、票据均由新疆芳草湖兴芳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承接。
使用要求:承租人须合法合规使用,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及兵团、师市相关管理规定;严禁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严禁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重污染、危化品、违法违规等禁止性经营项目;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转租、转借、抵押及破坏土地原貌。
二、竞买人资格
1.竞租人可为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须单独申请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
三、标的展示与现场踏勘
1.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
2.地点:标的所在地展示(踏勘需在工作日提前1日预约),拍卖文件在拍卖人所在地展示。
3.必备要求:报名前竞买人须与委托人完成现场踏勘,并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报名时未提交确认书原件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报名。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节假日暂停办理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业务)。
(二)报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竞买人需线下提交资料办理竞买登记审核,同时线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并完成报名,两项流程均完成方视为报名申请提交成功,缺一不可。
(三)报名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
4.拍卖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资格确认:竞买人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可向拍卖人咨询),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拍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拍须知规则、特别注意事项),签署并认可文件全部内容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相应竞买保证金,方可成为适格的竞买人。
(五)保证金事项
1.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以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
户名: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行
账号:3011 0001 0902 2508 183
行号:1028 8400 0049
备注要求:标的X竞买保证金(仅接受银行转账,拒收现金、第三方代付)
3.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2)已中标的买受人(承租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待其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并按约定交纳首年租金,经甲方确认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五、拍卖时间和平台
1.拍卖时间:
Ø 标的一:*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
Ø 标的二:*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
2.拍卖平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
3.拍卖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分中心
4.拍卖方式:网络线上增价竞价,价高者得。
六、成交后相关约定
1.竞得人(承租人)须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
2.按约定支付首期租金,方可办理移交。
3.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维修、安全、环保等全部责任与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改建,租赁期满后,须按要求清空场地并恢复原状交还。
5.未按约定履约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重新组织拍租。
七、瑕疵与风险提示
1.标的按现状拍租,委托人及拍卖人对面积、状态、权属、使用功能等不做任何担保。
2.竞租人踏勘后即视为完全知晓全部状况,自愿承担一切风险,成交后不得提出退租、减租、索赔。
3.因政策、规划、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租赁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竞买人须自行承担后续办证相关风险与影响。
八、其他说明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拍卖人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本公告未列明的事宜,以拍卖人向竞买人展示(或竞买人签署认可)的拍卖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李芳 *开通会员可解锁*
新疆五家渠华亿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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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