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云】兵团某单位电教化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
发布时间:
2025-11-07
发布于
新疆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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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项目名称:兵团某单位电教化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20251020 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

乙方:北京路克瑞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5年 10 月 28日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 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

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 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

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 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 息项。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某单位

(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乙方(全称):北京路克瑞德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 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 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1.项目信息

(1) 采购项目名称: 兵团某单位电教化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包)编号:KJZB(2025)Z-010

(2) 采购计划编号:

(3) 项目内容:

ਜੋ 日 分项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元) 哪 4 合价 (元)
互动多媒体录播一体 机 清鹤 CLEAR STB-PC 100000 1 10000
AI全覆损偏头 清鹤 CLEAR-TVM 100000 2 20000
教学 -- 体机智慧系统 鸡合 HB-11988S 23000 I 23000
摄像头支架 清鹤 ST-C02 500 2 1000
无线费克风 清鹤 CLEAR-TVM 1000 2 2000
互动专用要克风 清潔 CLEAR-M 1000 2 2000
功放 清鹤 SSIL-900 1000 2 2000
即则人 清潔 HDD-808 1000 2 2000
讲台 路克 BY-200 3000 1 3000
救学目脉 联想 来看PRO14 5000 I 5000
投影系统含 100 寸幕 布 爱普生 CB-FH06 6000 1 6000
编辑器 清鹤 H3411 5000 1 5000
ਸੂ 日 分项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章价 (元) 放 11 合价 (元)
布景装修及网络设备 路克 国标定制 5000 1 5000
学生桌椅套装 路克 ZY-202 200 60 12000
数字教员 清鹤 CLEAR-CBMI-S V 320000 1 3200000
电子救学黑板 鸿合 HD-65F1 8500 4 34000
4K 编码器 清鹤 HD-4K02 100000 4 40000
互动教学专用摄像机 清值 CLEAR-TVM1 9000 4 36000
全指向性麦克风 清值4 CLEAR-MI 2000 4 8000
互动教学系统 清鹤 CLEAR-RM 100000 4 400000
県椅 路克 7 Y - 202 200 160 32000
J 仓系统服务器 浪潮 NF5280M6 30000 1 30000
管理机 15.6 寸 清整 CLEAR-PMAIN- A2156 12000 1 12000
4 仓智能交互终端(J 1 舍内) 清德 CLEAR-PCELL-2 101 5500 16 88000
2 5 J 仓智能交互终端 () 是(1口) 清鹤 CLEAR-PTOUC H-2220 8500 12 17000
2 6 智能集成电源 清鹤 CLEAR-D 500 3 1500
83 7 智能 J 仓系统软件 清省乌 CLEAR-V1.0 40000 1 40000
2 施工安装 路克 国标定制 1000 16 16000

4

:

用 号 分项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元) 数 11 合价 (元)
8
2 9 互动多媒体录播一体 机 清鹤 CLEAR STB-PC 10000 2 200000
3 0 AI全景摄像头 清鹤 CLEAR-TVM 10000 2 20000
3 1 摄像头支架 清鹤 ST-C02 500 2 1000
3 2 专用妻克风 清鹤 CLEAR-M 2000 1 2000
3 3 功放 清鹤 SSH-900 1000 2 2000
3 4 劇叫 清鹤 HDD-808 1000 2 2000
3 5 教学一体机智慧系统 鸿合 S886FF-BHF 23000 1 23000
3 6 编码器 清鹤 H3411 5000 1 5000
3 7 电教摄录一体机 清鹤 CLEAR M8PRO 3000 48 144000
3 8 摄像头麦克风一体 机 海康威 视 DS-UVC-V158 1500 48 72000
3 9 互动服务器 浪潮 NF5280M6 30000 1 30000
4 0 交换机 华为 S5735S-L24T 3000 6 18000
4 1 摄像机 索尼 1×6 52700 1 52700
4 2 数据库 人大金 ਦੇ kingbaseES 55000 1 550000

5

内最 分项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 (元) 费 用 合价 (元)
4 3 中间件 金蝶 Apusic 190000 1 19000
4 4 无线图像传输 大疆 DII SDR 3000 3 9000
4 5 耳挂式耳妻 路克 HS-7700 200 4 800
总价: 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8000元

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整

合同金额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售后服务费、 税费等。除此之外采购人不再另行向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

(2) 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

口固定总价 回固定单价 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

(3) 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

口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_

团分期付款:_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开具发 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

□成本补偿: 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口绩效激励: (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起。结束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

(2) 履约地点:新疆昆玉市

(3) 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 同否 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800元 履约担保期限:30天

(4) 分期履行要求:无

(5) 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

4.合同验收

(1) 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 口委托第三方组 织验收丰体: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 ☑否

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提 团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因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 团否

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因是,抽查比例:□否

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

阿香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 覆约验收时间: 叶划于何时验收战成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 耀约验收方式:团一次性验收

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

(4) 腰约验收程序:

1、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

2、甲方应自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启动验收并通知乙方。

3、甲方应成立验收小组。

4、验收小组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乙方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对项目各项内容 进行逐项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

5、甲方应自启动验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甲方应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退还履约保证金。

(5) 履约验收的内容:兵团某单位电教化平台设备(详见项目内容)

(6) 履约验收标准:以本项目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为标准。

(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1是 回否

(8) 耀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 中标(成交) 通知书

(5) 投标(响应)文件

(6) 采购文件

(7) 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真他文件

6,沸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品,甲 方可从履约保证中扣除违约金,第一次违约,按每延迟交付货品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

品价格的5%计算,第二次违约,按每延迟交付货品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品价格的10% 计算,第三次扣除全额展约保证金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进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 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 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造约方赌偿损失;任何 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已方实际 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投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 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4)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 费等相关费用。

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本含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争议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公解决。

(2)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双方地址通讯信息为双方面件往来和法院送达 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并同意接受电子送达:一方地址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应自变更 之日起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视为该方信息未发生变化。若因联系地址变更未 按约向对 方告知导致对方或司法机关向该地址送达不能的法律后果由地址变更方自行 承担。

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9.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武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新疆昆玉

10. 争议解决

因服行本合同双方产生争议的,应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同买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体协议书、
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 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乙方北京路克瑞德电子技术有P
单位名称(公章或合 单位名称《公章或
同意) 合同意)

100

(1) "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 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 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 "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 的价款。

(3)"质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 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 料等。

(4) "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 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 "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购应)文件的规定,根据 分包意向协议书,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 商履行合同的行为。

(6) "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 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体 协议书,目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 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 合同专用条款】。

(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合同标的及金额

2.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 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入),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 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 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 约定的权利。

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

4.5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费 任。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入),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 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 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 责任。

6.合同履行

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 后顺序的。

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 圈行请求。

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

7.1 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 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 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7.2 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 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3 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7.4 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 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 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 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 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

7.6 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 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质量标准和保证

8.1 质量标准

(1) 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 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 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 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髓货 物一同发运。

8.2保证

(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 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 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 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 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 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 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9.权利瑕疵担保

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

9.3 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知识产权保护

C

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 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 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 应当赔偿。

11.保密义务

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 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

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 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13.题约保证金

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要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

13.2 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 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 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规定支付。

14.售后服务

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 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 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 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 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 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3

3

00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 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 如果乙方设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 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 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 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 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15.5双方应忠实履行本合同,如因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 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 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执行费、鉴定费、律师费、差 旅费,以及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向第三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各项费用在内的全 部违约金、赔偿金。

15.6保密

(1) 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含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 密义务。

(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 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 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 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 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 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 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 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6.2合同的中止

(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 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 丧失商业信誉;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

ASSA 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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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º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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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 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 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 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佳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 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

(4)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 为由中止合同。

16.3合同的终止

(1) 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 的违约责任。

16.4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 营任。

17.合同分包

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 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 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8.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 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 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 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伸裁或诉讼 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 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 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20.政府采购政策

20.1 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0.2 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 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 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3 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 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体协议 书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书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21.2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 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

22.2 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 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 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未尽事项

23.1合同未尽事项见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另二 | 以付求购日向安用示机
第二节 第1.2 (7) 项 其他术语解释 无持殊约定
第二节 第4.4赢次 履约验收中甲方提 出异议或作出说明 Balifferia 九特殊约定
第二节 第4.6款 约定甲方承担的其 他义务和责任 无特殊约定
第二节 第5.4款 约定乙方承担的其 他义务和责任 无特殊约定
第二节 第6.1款 履行合同义务的顺 মি 无特殊约定
第二节 包装特殊要求 无持殊约定
第7,1款 指定现场 甲方指定
第二书 第7.2款 运输特殊要求 到货前由乙方负责
第二节 第7.3宗次 保险要求 到货前由乙方负责
第二节 第8.2 (1) 项 质量保证期 自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起参年
第二节 第8.2 (3) 项 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 目 24小时内阿尔
第二节 第11.1號 其他应当保密的 信息 无持殊约定
第二节 第12.2款 合同价款支付时 日 无持殊约定
第二节 第13.2款 履约保证金不予 退还的情形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或履行合同。
第二节 第13.3豪家 履约保证金运还 时间及逾期退还 的违约金 系统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逾期一日按 0.1%支付违约金。
第二节 第14.1 (3) 运行监督、维修期 ਲ ਤੋਂ 自甲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起参年

第二书动在亚欧的合同半田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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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二节 第14.1 (5) m 货物回收的约定 无持殊约定
第二节 第14.1 (6) Tui 乙万提供的其他服 ਵੇੜੇ 无特殊约定
第二节 第15.1款 修理、重作、更换 相关具体规定 元特殊约定
第二节 第15.2 (2) 101 迟征交货赔偿费 每延迟一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支付违约 能
第二节 聘15.3款 逾期付款利息 无特殊约定
第二节 第15.4款 其他违约责任
第二节 第19.2款 解决争议的方法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 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2)同中方所在地人民法完运诉。
第二节 第23.1款 其他考用条款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 一番 Page 法定代表人 成具委托代理人 (签章) 马电视
啟) ADTREBOSS�11 拥有着性别
佳所 2*开通会员可解锁*5 2 周年12 3/247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 外部景苑1号楼B座
联系人 7 milli 联系人 马盛凡
朕系电话 9882919200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德地址 第十四幅pk 365通信地址 21日 13/12/3/22/27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 外湖景苑|号楼B座
邮政编码 848116 邮政编码 10001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3854336@qq.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990000MB081985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4Y
开户名称 北京路克瑞德电子技 不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父进银行北京和平里 支行
银行账号 11*开通会员可解锁*0016 951

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 实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 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 、承拥义务的合同当事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竞争对手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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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