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第二师铁门关市一网协同及 IPv6 升级改造项目(延续性项目)
High of I
12353.
委托方(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第二师铁门关市党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焦宇
项目联系人:王帆帆
受托方(乙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号 13 层东塔 13 层 1308 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荆借敏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一网协同及 IPv6 升级改造项目(延续性项目)"进 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 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
1.1 一网协同及 IPv6 升级改造项目(延续性项目)依托系统集成资质与全国运 维服务体系,对"一网协同及IPv6升级改造项目"开展全维度整合,构建一体化服 务方案。整合 IPv6 网络升级、客户端信创适配与网络安全加固筑牢基础支撑,融合 一网协同软件升级、移动端支持及文件签批功能优化业务协同,升级数据中台基础 功能、可视化场景与数据库服务强化数据赋能,同步落地 "铁定办" 基础架构开 发、支撑服务体系构建、数据资源管理、移动端门户管理及系统功能发布,实现跨 模块业务贯通,提供全栈集成服务,完成三个业务系统(一网协同、数据中台、"铁 定办")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与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及相关备案工作。
2.1 服 务 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20 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19 日
2.2 验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技术服务,*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验收工作。
10:4
.-11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3.1 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工作条件和配合协作事项。
第四条合同费用
4.1 本合同网络能力开放服务总费用(含税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式佰铜拾敌万伍 任元整],其中价款 2731132.08元【赋佰染拾参万壹任壹佰叁拾贰元零捌分】其中 税款 163867.92元【壹拾陆万叁仟捌佰陆拾菜元玖角贰分】。
4.2 合同总费用由甲方按照以下第(1)方式向乙方支付: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笔费用30%,初验后支付60%,验收合格后 支付 10%。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先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电子发票,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
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金额为868500元(含税),初验 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60%金额为 1737000元(含税),验收合格支付 10%金额 为 289500元。
4.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99*开通会员可解锁*6Y]
地址:[第二师铁门关市党校]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阳宫支行]
银行地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阳宫支行]
户名:[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955*开通会员可解锁*01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开通会员可解锁*7K]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号 13 层东塔 13 层 1308 室 58552665]
4.3 若甲方存在欠费情况的,不论乙方开具发票和收费通知单的具体时间,乙 方每次收到甲方付款按照甲方欠费的先后顺序自动抵充先到期的欠费,直至张缴完
第3 页头 10 页
合同编号:
车。
5.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 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要求另有规 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 和信息的,不受此限。
5.2 本保密条款在服务期限内及服务终止后二年之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合同变更
6.1 本合同的变更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项目完成
7.1 乙方按期完成第二师铁门关市一网协同及 JPv6 升级改造项目(延续性项 目),依托系统集成资质与全国运维服务体系,对"一网协同及 IPv6 升级改造项目" 开展全维度整合,构建一体化服务方案。整合IPv6 网络升级、客户端信创适配与网 络安全加固统牢基础支撑,融合一网协同软件升级、移动端支持及文件签批功能优 化业务协同,升级数据中台基础功能、可视化场景与数据库服务强化数据赋能,同 步落地 "铁定办" 基础架构开发、支撑服务体系构建、数据资源管理、移动端门 户管理及系统功能发布,实现跨模块业务贯通,提供全炭集成服务,并通过甲方测 试验收。
7.2 签订之日起,1年内免费派遣1名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工程师驻 场服务。
第八条侵权处理
8.1 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 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乙方自费就上述指控自行和/或与甲方共同辩护,并 支付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 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2) 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配合乙方工作。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8.2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 担责任:
1
5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 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 甲方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 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服务成果。
第九条 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双方同意按照本条 约定执行:
9.1个人信息种类;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的期限;处理方式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处 理方式。
9.2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个人信息已经向个人信息主体履行了法定告知义 务,并取得了其同意。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处理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情况。
9.3 双方均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和数据的泄露、篡 改、丢失。
9.4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性情况进行检查。对于 乙方检查发现甲方个人信息和数据来源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者就其向乙方 提供的个人信息未依法向个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未取得个人同意,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如果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整改或整改未达到乙方的相关要 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全 额赔偿。
9.5甲方违反本合同及其附件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要求的,甲方应当承担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如因此给个人信息主 体、乙方或其他人造成任何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0.2 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合 同未支付总费用[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费累计达[30]日的,乙方有
第 5 页尖 10 页
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追讨欠费支出的各项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合同编号:
10.3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技术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 合同总费用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 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费用。%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 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
10.4 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任何相反的约定,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当承担 的责任不超过乙方最近[3]个月已经收取获用总额的[10]%;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 担的责任不超过甲方未支付费用的[10]%;乙方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甲方或 第三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数据丢失或损坏以及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 损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当负责数据备份,乙方 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除非该等损失或损坏系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 所致,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0.5 甲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进行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若乙方发 现甲方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等活动,乙方有权停止技术支持,并解除本合同不负 违约责任,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不予退还。
10.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乙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 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 三方向乙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甲方应当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应当全额赔偿:
(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乙方(含乙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 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 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 同履行风险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 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 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2.1 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13.3 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 义和解释如下:
14.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 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和其他
15.1 本 合同纸质文 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若使用电子印章的,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乙方加盖电子印章的,以加盖乙方电子印章的本合同电子文档所载内容为准。
15.2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 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5.3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当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4 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 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 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 有权。
15.5 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当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关系。
15.6 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 合同和协议等法律文件。
15.7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合同中的
第 7 页式 10 页
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其中:
15.7.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 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14.7.2 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 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 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 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 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 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奇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 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第二师铁门关市市民中心
联系人:焦宇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乙方: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33号 13 层东塔 13 层 1308 室
联系人:荆惜敏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 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服务清单表
项目名称: 一一网协同及 IPv6 升级改造项目(延续性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 ZCHTZCY-20250917
| . from the a find that is paint that is a parts of the are and a f | |||||||||
|---|---|---|---|---|---|---|---|---|---|
| 序 당 | 服务内容 | 名称 | 项 | 单价 (元) | 合价 | な 注 | |||
| 1 | " -- 网切 | 网协同优化升级-软件升级改造 | 20000 | 20000 | |||||
| 2 | 一网协同优化升级-客户端信创支持 | 180000 | 180000 | ||||||
| 3 | 一网协同优化升级-网络安全升级改造 | 270000 | 270000 | ||||||
| 4 | 一网协同优化升级-文件签批 | - | 50000 | 50000 | |||||
| 5 | 一网协同优化升级-移动端支持 | 100000 | 100000 | ||||||
| 6 | 数据中台优化升级-基础功能升级 | 250000 | 250000 | ||||||
| 7 | 数据中台优化升级-可视化场景实现 | 180000 | 180000 | ||||||
| 8 | 数据中台优化升级-数据库服务 | 1 | 210000 | 210000 | |||||
| 9 | 同 及 IPv6 升级改 | "铁定办"基础应用整合拓展 | 1 | 485000 | 485000 | ||||
| 1 0 | 造" | "铁定办"支撑服务体系构建 | 1 | 400000 | 400000 | ||||
| 1 1 | "铁定办"非础架构开发 | 1 | 350000 | 350000 | |||||
| 1 2 | "铁定办"教据资源管理 | 1 | 150000 | 150000 | |||||
| 1 3 | "铁定办"移动端门户管理 | - | 150000 | 150000 | |||||
and and and and and of the market
| EJCA2504680EGN00 |
| 合同编号: " UEJCA2504680EGN00 | |||||||
|---|---|---|---|---|---|---|---|
| 4 | "铁定办"系统功能发布 | 100000 | 100000 | ||||
| 投标报价合计(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