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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相关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效能,集聚社会资本赋能淮阴区科技创新与产业转型升级,淮阴区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淮阴区科创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淮阴区科创基金(暂定名,最终以核定为准)。
(二)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注册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
(四)基金规模
基金总规模1亿元,淮阴区人民政府对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50%。除管理人及其引入的社会资本外,剩余不足部分由区内国企出资补齐。
(五)出资方式
采取分期实缴方式出资,首期出资满足中基协备案需求后,根据基金项目投资进度、绩效评价结果等实施后期出资。
(六)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为10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6年。确需延长存续期的,经相关程序批准后,可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1年。
(七)托管银行
基金财产须委托符合资质的商业银行进行独立托管,托管银行的选择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八)投资方向与策略
1.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聚焦硬科技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能源环保、生物医药等,重点投资符合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战略方针的重大创新引领项目。重点围绕淮阴区主导产业,投向高端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生物制造、大健康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鼓励基金投向江苏“10+X”未来产业。
2.投资策略
基金坚持 “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核心投资导向,对天使轮、A轮及更早阶段项目的投资规模占基金总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剩余资金主要投向发展中后期优质企业(以下简称“产业投资”),以及具备上市、并购、股权转让等清晰退出路径、退出潜力突出的优质标的。
(九)投资要求
1.投资方式
本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基金对单个企业的单笔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上累计不超过被投企业投后总股权的30%。
2.返投要求
用于产业投资部分的资金,需1:1返投至淮阴区;对于天使轮投资企业,企业需将注册地放在淮阴区,可在外设置子公司运营;对于已在外落地的A轮融资企业,可不作强制要求。无论何种类型投资,需明确要求企业实现产业化后将生产基地优先考虑放在淮阴区。
(十)投资决策
基金设置前置合规性审查条款,由淮阴区科技局或其指定对象开展投资项目合规性审查程序,未通过基金合规性审查程序的项目不得提交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
(十一)管理费用
投资期年度管理费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计提基数,费率不超过2%/年;退出期以基金未退出项目的原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费率不超过1%/年;延长期及清算期不计提管理费。淮阴区出资部分管理费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十二)收益分配与激励
为有效激励基金管理人,本基金设定门槛收益率为6%。基金的投资收入在覆盖全部运营费用并返还全体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后,所形成的可分配超额收益,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首先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就其出资额实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门槛收益率;
完成门槛收益分配后的剩余超额收益,其中20%的部分作为业绩报酬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其余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共同分享。
(十三)负面清单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将基金投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10.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管理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保证本合伙企业的资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二、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实缴资本
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出资承诺
对于本基金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且不低于500万元。
(三)协会登记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四)内部制度
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投资决策等制度。
(五)团队经验
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储备项目
有与本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资金募集
有与本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违规行为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团队业绩
基金管理人或核心管理团队应当有一定的管理规模、成功投资案例。其中,成功投资案例是指投资项目的股权退出80%以上且退出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遴选评审程序
(一)公开征集
通过公开征集遴选基金管理机构与组建方案。相关征集信息在淮阴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征集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提交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按照申报材料样本要求(见附件),在征集期限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淮阴区科技局(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802室;联系人:黄标;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版材料(含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的Word/Excel文档)发送至邮箱(邮箱:hyqkjj@126.com),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要求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递交材料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淮阴区科技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基金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四)尽职调查
淮阴区科技局或其指定对象组织对初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投资业绩、项目储备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五)专家评审
淮阴区科技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基金管理机构。
(六)决策流程
淮阴区科技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相关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七)社会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黄标,*开通会员可解锁*,由相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处理争议,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立即终止本基金的设立程序。
四、特别提示
(一)同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以中基协登记口径为准)只允许申报一家。
(二)申报机构须按附件要求填报编制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纸质材料应左侧胶装,封面、末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后有效。
(三)本次遴选不设申报机构数量最低限制,如遴选时间截止后,只有1家申报机构报名,仍需履行上述遴选评定程序。
(四)本公告为要约邀请,不构成法律约束。中选机构的权利义务以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五)淮阴区科技局对本次遴选流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淮阴区科创基金申报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