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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
目
名
称: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淮安槿凌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6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I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 . 2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 . . . . . . . . . . . . . . . . . 26
六、结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9
附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0
II
附件:
附件
1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附件
2 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
附件
3 现有环评批复及排污登记回执
附件
4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附件
5 投资合作协议
附件
6 委托书
附件
7 MSDS 及检测报告
附件
8 危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
9 环评文件审阅说明
附件
10 政府信息公开删除内容申请表
附件
11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
附件
12 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
附件
13 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记录
附件
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场勘查记录表
附件
15 省厅关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速率是否按照地标 50%严格执行?》咨询建
言
附件
16 废水类比源强依据
附图:
附图
1 建设项目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关系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图
附图
4 建设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2023动态更新成果)关系图
附图
5 建设项目与淮安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2023动态更新成果)关系图
附图
6 建设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7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8 建设项目 500 米周边状况图
附图
9 建设项目与淮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关系图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设备项目
项目代码
2601-32*开通会员可解锁*-515319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江苏省(自治区)淮安市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洪东路西、政府
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
地理坐标
(东经
119 度 6 分 14.213 秒,北纬 33 度 39 分 13.132 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
C3599)其他专用设备
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35:环
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技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
案)部门(选填)
淮安市淮阴区政务服务
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
准
/备案)文号
(选填)
淮安高新区数据投资备〔
2026〕38
号
总投资
(万元)
10200
环保投资(万元)
102
环保投资
占比(
%)
1
施工工期
12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2)
1014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3-2035年)
审批机关:
/;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情况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3-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3-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审查文件文号:苏环审〔
2025〕71 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的产业定位、用地规划等相符性分
析
2
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的产业定位、用地规划等相符性分析见表
1.1-1。
表
1.1-1建设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中产业定位、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表
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分析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
划(
2023-2035年)环
境影响报告书
产业定位:本轮规划重点发展绿色食
品、新型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材料和前沿技术创新等产业,完善
配套服务,确保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
成套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定位。
符合
用地规划:规划面积
19.23平方公里,
其中西区规划范围北至
233国道、西至
翔宇北道、南至盐河、东至广州路,
面积
9.08平方公里;东区规划范围北
至
233国道、西至夏码大沟、南至盐河、
东至中原路,面积
10.15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详见附图
1 和附件
4。
符合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
立基东、富春江路南,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用地范围内,
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
评中产业定位、用地规划是相符的。
2.本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
告书》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获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苏环审〔2025〕71
号),本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
划(
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1-2本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
划(
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3-2035年)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项目建设情况
相符
性
分析
1
(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保护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做好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协调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降低区域环境风险,协同推进生态
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相关
要求。
符合
2
(二)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严格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生态空间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已取得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
符合
3
管控区域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高新区内绿地及水域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开发利用,区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国士空间总体规划。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现有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强化工业企业退出和产业升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加强空间隔离带建设,确保高新区产业布局与生态
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
2028
年底前,关闭退出区内西侧
6 家低效企
业退出后不再进行工业开发建设;规划
区内居住用房与周边工业厂房之间保留50 米以上的空间隔离带,严格落实企业
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内不得规划布局敏感目标。
用地规划条件,本次评价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
50m 卫生防护
距离。本项目不会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占用绿地和水域,项目周边
50m 范围
内无居住用房。
3
(三)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控制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建立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体系,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双管控”。加强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强
化粉尘排放控制、高效治理以及精细化
管控,
2025 年江苏月亮电机有限公司、
淮安市华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新世越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除尘设施整改工作,江苏凯德亚食品有限公司完成自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2035 年江苏睿新世越环保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2 台生物质炉窑关停退出。逐步
提高园区清洁运输比例,
2027 年,高新
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
PM2.5)年均浓度
目标为
34 微克/立方米;盐河、夏码大
沟、崔大泓水质目标为稳定达Ⅱ类。
本项目废水、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处理后污染物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隔油
+混凝
沉淀
+AO 生化+二沉淀)处理后
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
并接管青园污水处理厂。一般工
业固废收集后外售至有资质单
位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
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
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
运。
符合
4
(四)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
率等应达到清洁生产
I 级水平。全面开
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行业依法实施强制性审核,引导其他行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不断提高现有企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根据国家和地方碳减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
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定位。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生态影响较小;项目未采用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设备和工艺,水耗、能耗和污染物产生量较低,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符合
4
排、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径要求,推进高新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等规划内容,实
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标。
5
(五)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加强区内雨水、污水管网敷设情况和渗漏情况排查,完善区
域污水管网建设
,强化园区和工业企业
内部雨污水错接混接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强老旧破损管网修复改造,制定实施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确保高新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落实中水回用,
确保区内中水回用率不低于
30%。加强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高新区内不得设
置工矿企业入河排污口。
2027 年底前,
完成东城污水处理厂前端处理工艺改
造,加强进水水质管控。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监督、检查、管理及修复机制。
推进
“无废园区”建设,2030 年底前,逐步
减少飞灰填埋量,进一步提高飞灰资源
化利用比例飞灰利用率达
40%及以上。
加强高新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应依法依规收集、处理处置,做到
“就地
分类收集、就近转移处置
”,按要求在江
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固、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并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无法就近利用、处置的建设项目入
区。
本项目打磨及焊接废气经侧吸集气罩收集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抛丸废气一并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DA001)
排放;喷塑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采取布袋除尘
+滤芯式集尘
回收装置、喷漆废气(颗粒物)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采取水喷淋
+过滤棉装置、固化、调漆、
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丙烷燃烧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采取低氮燃烧后,几者废气一并通过
16m 高(DA002)排放。
项目
DA001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DB32/4041-2021) 表 1
标准;
DA002 废气符合江苏省
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
表
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
表
1 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
NMHC 无组织排放符合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2
及表
3;厂区内 NMHC 符合《工
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DB32/4439-2022) 表 3
限值。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隔油
+混凝沉淀+AO
生化
+二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
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青园污水处理厂。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至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符合
6
(六)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结合区域跟踪监测情况,动态调整高新区开发建设规模和时序进度,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区域环境持续改善。对于企业关闭、搬迁遗留的污
项目为新建项目,用地已取得淮
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
地规划条件,位于淮安市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其选址在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范围内,不涉
符合
5
染地块应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环境质量监测要求,建立高新区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制度并纳入监控预警体系。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排放企业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推动建立园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指导区内企业规范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推进区内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自动监测全覆盖;暂不具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条件的企业,应做好委托监测工作。积极推进含氟废水及周边水环境中氟化物的监测监控,区内重点涉氟企业雨水、废水排
放口应安装氟化物自动监控系统并联
网。
及搬迁遗留的环境问题。
正常情况下,项目无垂直入渗等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故项目不开展地下水和土壤监测;企业不属于重点管理单位,无需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不涉及涉氟水
污染物排放。
7
(七)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高新区应明确生态环境风
险相应工作机构和人员
,建立健全环境
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完善环境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采取措施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培训演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相关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高新区突发水污染事件风险防控
体系建设,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重点关注并督促指导涉重企业构筑
“风
险单元
-管网、应急池-厂界”环境风险防
控体系,严防涉重金属水污染事件。
项目建成后,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每年至少组
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
练;根据演练总结不断健全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制度,完善
环境应急物资和装备保障。
符合
8
(八)高新区应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制度,并配备足够的专职环境管理人员,
统一对高新区生态环境(企业、工地、码头等)进行监督管理。园区内建设项目要完善生态环境准入、全周期管理、事中事后污染防治监管等工作机制,落实环境监测、施工期环境管理、运行期环境管理等工作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书。
项目建成后,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进行执法监督;根据《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2-2018)、《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
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HJ1124-20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要求,
企业运营期拟对排气筒
DA001、
DA002、厂界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
NMHC)进行监测,频次
为
1 次/年;项目废水监测频次 1
次
/年;拟对厂界噪声进行季度
监测。
符合
6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结论是相符的。
其他符合
性分析
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
(
1)生态保护红线
①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
政发
[2018]74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
政发
[2018]74 号),本项目与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位置关系
见表
1.2-1 和附图
2。
表
1.2-1 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
通知》(苏政发
[2018]74 号)相符性分析
所在行政区域
生态保护红线名称
类型
地理位置
区域面积(平方公
里)
相符性分
析
市级
县级
淮安市 淮阴区
淮阴区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
1000米
至下游
500米,及其岸背水坡之间
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
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
围。二级保护区:市区皮家渡
—
恒坝段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域以及该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
陆域范围
0.39
本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边界东北1.5km 左右,不在管控范围之内。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南侧
1.5km 左右的淮阴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确定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
之内。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隔油
+混凝沉淀+AO 生化+二
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青
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4440-2022)表 1C 标准,尾水排入盐河,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
保护红线无直接的水力交换关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政府关于
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18〕74 号)
的要求。
②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
2020〕1 号)相
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
7
政发〔
2020〕1 号),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位置关系见表
1.2-2 和附图
3。
表
1.2-2 本项目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
知》(苏政发〔
2020〕1 号)相符性分析
序号
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
县
(
市、区)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平方公里)
相符性分
析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
围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
面积
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
积
总面积
522
淮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
淮阴区
水源水质保护
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500 米,及其岸背水
坡之间的水域范围和一级保护区水域与两岸背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市区皮家渡
—恒坝段一级保护区
以外水域以及该水域与两岸背
水坡堤脚之间的陆域范围
/
0.39
/
0.39
本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西南侧
1.50km 左
右,不在管
控范围之
内
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为西南侧
1.50km 左右的淮阴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确定的江苏省生
态空间保护区域范围之内。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隔油
+
混凝沉淀
+AO 生化+二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通
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青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
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表 1C 标准,尾水排入盐河,
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无直接的水力交换关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
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
2020〕1 号)的要求。
③与《江苏省
2023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
符性分析
对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版),本项
目所在地属于综合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江苏省
2023 年
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1.2-3 与《江苏省 2023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成果公告》
相符性分析
类型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判定
空间布局
约束
(
1)优先发展:以轻工、电子、服
装加工、机械、建材、食品加工等一、二类工业为主,适当发展物流产业、
本项目为非标成套设备,属于
(
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不属
于禁止发展类项目(机电(电镀)、
相符
8
配套建设居住及各类公共设施。(
2)
禁止发展:机电(电镀);建材(水泥);食品(白酒、酒精、糖精、味精);纺织(含有印染、染整等工段)
;
医药(原药、医药中间体)。
建材(水泥)、食品(白酒、酒精、
糖精、味精)、纺织(含有印染、染整等工段)、医药(原药、医药
中间体))。
污染物排
放管控
(
1)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粉尘
124.39 吨/年,氯化氢 8.60 吨/年,
二甲苯
2.15 吨/年,苯 9.32 吨/年,
二氧化硫
29.21 吨/年。(2)水污染
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
481.275 吨
/年,氨氮 48.128 吨/年,总磷 4.813
吨
/年。
本项目新增颗粒物、
SO2、VOCs(以
非甲烷总烃计)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量中平衡。新增生产废水氨氮由淮安市淮阴生
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量中平
衡,(
SS、LAS)作为总量考核指
标,生活污水总量纳入青园污水处理厂剩余总量;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至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
圾环卫清运。
相符
环境风险
防控
园区周边设置
100 米安全防护距
离,制定并落实区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
故性污染的发生。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属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本项目建成后拟按照规范编制突发环
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相符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
“Ⅱ类”(较严),
具体包括:①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 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
及其制品。②石油焦、油页岩、原油、
重油、渣油、煤焦油。
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使用;无
“Ⅱ类”
燃料使用。
相符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与《江苏省
2023 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
果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是相符的,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位
置图见附图
4。
④与《淮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版)与《市
政府关于印发
<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
政发〔
2020〕16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修改的通知》(淮政办函〔
2022〕5 号)相符性分
析
对照《淮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2023 版)与《市
政府关于印发
<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淮
政发〔
2020〕16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修改的通知》(淮政办函〔
2022〕5 号)相符性分
析见表
1.2-4。
表
1.2-4 与《淮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 版)、《淮安市“三
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修改函相符性分析
9
类型
重点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以及酒精、造纸、皮革、农药、橡胶、水泥、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进行限制和禁止。同时,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开展技术改
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本项目属于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
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定位,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也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技术落后的产业,
不属于所述限制和禁止类产业。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
控
根据《江苏省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
施方案》(苏政传发〔
2022〕224 号),
到
2025 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
5425
吨、
4333 吨、10059 吨、584 吨、1225
吨、
134 吨。
本项目新增颗粒物、
SO2、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由淮安市淮阴
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量中
平衡。新增生产废水氨氮由淮安市
淮阴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
量中平衡,(
SS、LAS)作为总量
考核指标,生活污水总量纳入青园污水处理厂剩余总量;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至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相符
环境风险防控
1.严格执行《淮安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淮政复〔
2020〕67 号)、《淮
安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淮污防攻坚指办〔
2020〕58
号)、
《淮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淮
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淮政复〔
2021〕24 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区
域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省市县上下联动、区域之间左右联动等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设
备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不属于石化、化工、水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项目建成后及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练,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并加强与区域应急管理部门
之间的联动。
相符
2.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22 年 1 月 24 日),完善省、
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成重点敏感保护目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
“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常态化
推进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成区域环境应急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
资源利用效率
要求
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十四五
”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的
通知》(苏水节〔
2022〕6 号)、《市
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的通知》(淮水资〔
2022〕4 号),到 2025
年,淮安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
33 亿立
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2020
年下降
2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
2020 年下降 19%,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617 以上。
本项目使用自来水来源于市政供
水,用水量为
2766m3/a,不属于高
耗水企业。
2.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淮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
相符
10
(
2021-2035 年)》,淮安市耕地保有
量不少于
697.3500 万亩,永久基本农
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96.0050 万亩,控
制全市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高于1.3599。
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属于工业
用地,不涉及耕地及基本农田。
3.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2022 年 1 月 24 日),到 2025 年,
煤炭消费总量下降
5%左右,煤炭占能
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
50%左右,非
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18%左右。
本项目不涉及煤炭消费。
相符
4.禁燃区要求: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项目使用电、丙烷,属于清洁能
源。
相符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与《淮安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
成果》(
2023 版)、《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案
>的通知》(淮政发〔2020〕16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
对淮安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内容修改的通知》(淮政办
函〔
2022〕5 号)是相符的。
(
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
①大气环境
根据《
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市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
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
碳(
CO)和臭氧(O3)浓度年均浓度分别为 37 微克/立方米、54 微克/
立方米、
7 微克/立方米、25 微克/立方米、0.9 毫克立方米、152 微克/立
方米。
PM10、SO2、CO、O3 降幅分别为 6.9%、12.5%、10%、3.8%。与
2023 年相比,PM2.5、O3 和 PM10 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均减少,分
别减少
3 天、7 天和 7 天,受沙尘减弱影响,PM10 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
标天数及占比明显减少。继
2020 年之后,PM2.5 再次成为超标天中占比
最高的首要污染物,共
28 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
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
二级标准。
PM2.5 浓度为 37 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不达标
因子为
PM2.5,故本项目所在地为不达标区。
11
随着《淮安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淮生态办发[2025]32
号)等防治计划的落实,淮安市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行动以及
“开展三
源整治、留住蓝天白云
”扬尘管控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推进“48 小时+12
天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攻坚,预期淮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会进一步
改善。
②地表水环境
根据《
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淮安市水环境质
量总体保持稳定,
25 条主要河流断面整体水质状况达到优良,全市 57
个国省考断面优
Ⅲ比例 93%,优Ⅱ比例 28.1%,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主
要湖泊水质保持稳定,总磷浓度有所下降,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地下水水质稳中趋好。纳入
“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 11 个国
考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
Ⅲ类标准的断面 9 个(Ⅱ类断面 4 个),
优
Ⅲ比例 81.8%;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 57 个断面
中水质达到或好于
Ⅲ类标准的断面有 53 个,优Ⅲ比例 93%。国省考断面
达标率
100%,优Ⅲ比例与 2023 年同比持平,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国考
断面
Ⅱ类好水比例为 45.5%,较 2023 年上升 9.1%,省考断面Ⅱ类好水比
例为
28.1%,较 2023 年上升 5.3%。12 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稳定,除盱眙县淮河桥水源地达
Ⅲ类水质外,其余水源地均达Ⅱ类水质,
达标率为
100%。
本项目最终纳污河为盐河,
根据《
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4 年盐河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
质标准,水质状况为良好。
③声环境
根据《
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4 年,淮安市声环境
总体较好,全市各功能区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按达标点次统计,
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
100%、97.2%,同比分别上升 1.1%、8.3%。全市
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均值为
55.3dB(A),保持稳定,处于城市区域声环境质
量
“一般”水平;全市昼间交通噪声均值为 65.2dB(A),同比下降 0.2dB(A),
12
同比改善,处于
“好”水平,昼间超过 70dB(A)的路段长度显著减少,项
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
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周边
50m 范围内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经检测
厂界及敏感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声
标准。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经有效处理后,对环境影
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质量现状。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
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设备项目,项目水、电来自市政供应,
余量充足。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详见上表
1.2-5。
(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从园区规划环评中生态环
境准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等文件中禁止事项分析本
项目的相符性,见表
1.2-6和表1.2-7。
表
1.2-6 江苏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管控类
别
重点空管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产业准入要求
产业定位:本轮规划重点发展绿色食品、新型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和前沿技术创
新等产业,完善配套服务,确保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
成套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属于
允许类,符合产业定位。
符合
优先引入:
1.绿色食品产业优先引入①精深加工
食品产品:重点引入米面、油脂、饲料、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香精等;②食品包装:重点引入食品纸质、塑料包装等相关产业。
2.新型装备制造产业优先引入
①重点引入高端基础零部件:高端钢管、精品钢帘线、高端轴承、精密齿轮、液气密件、汽车用齿轮及传动装备,汽车用、轨道交通、设备安装紧固件等零部件井口闸阀、紫凑式套管头、电潜泵油管头、整体式采油树、气动液压抽油机
/泵、
钢质
/玻璃钢抽油杆等;②新型高端装备:重点引
入高端数控机床、电机、减速器、新型电力装备、新型医疗器械、工业机器人、电线电缆、输电线路铁塔等输电装备,以及铁路牵引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矿用隔爆变压器、电炉变压器地下变压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
成套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不涉及电镀工艺,亦不属于新型
装备制造产业组团中的禁
止引入项目,属于允许类。
符合
13
器等特种变电装备领域,招引培育高低压成套组合电器、配网用智能断路器智能化环保型开关柜等配电设备、净水设备、智能环保清洁设备等相关产业。
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优先引入①新型
电子元器件:重点引入半导体元器件、结构件、功能件、声学器件、温度保护器、电源转化器、模具和零部件、数据线、高性能传感器、微控制
单元、激光器件、红外器件、雷达器件、
5G 通
信器件、集成电路等;②新型电子材料:重点引入半导体材料、
LED 灯丝、感光材料、性材料、
光纤维通讯用辅助材料、新型记录材料等相关产业。
4.新材料产业优先引入①新型材料:重点引
入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生物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新型金属材料等;②绿色建材:重点引入生态建材、环保建材和健康建材等相关产业。
5.前沿技术创新产业优先引入①新
能源、新科技汽车材料和零部件:在新型装备产业组团和新材料产业组团发展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后端新能源、新科技汽车材料和零部件产业;②下一代智能终端:重点引入智能手机、车联网终、智能可穿戴设备、新一代智能家电等;③新型医疗装备和生物技术产业:重点引入生物技术研发、基因技术实验和产业孵化、新型医疗装备
等相关产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组团:限制引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21 年版)》中的“其他电池制造”
项目。
2.新材料产业组团:限制引入石灰和石膏
制造、水泥制品制造(预拌混凝土除外)项目
3.前沿技术创新产业组团:限制引入含放射的医
疗仪器设备制造项目。
4.限制引入《江苏省“两
高
”项目管理目录》中包括的项目,引入项目需
满足清洁生产
I 级水平。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
成套设备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石灰和石膏、水泥、医疗仪器制造项目。
符合
1.绿色食品产业组团:禁止屠宰项目;禁止引入小型酿造项目:禁止引入排放含氯,含重金属、高盐、难降解废水的项目。
2.新型装备制造产业
组团:禁止引入纯电镀项目,确属工艺需要且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除外。
3.新一代信息技术
产业组团:禁止引入纯电镀项目,确属工艺需要且不能剥离电镀工序的项目除外。
4.新材料产业
组团:禁止引入水泥制造项目。
5.前沿技术创新
产业组团:禁止引入排放含氯、含重金属、高盐、难降解废水的项目。
6.禁止引入《长江经济带发
展负面洁单指南》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江苏省实施细则》中禁止类项目。7.禁止引
入排放含五类重金属
(铅、汞、、铬、砷)废水的
项目。
8.禁止引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以禁
止生产、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作为原辅料或产品的建设项目及《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不予审批的建
设项目。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
成套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不涉及电镀工艺,亦不属于新型
装备制造组团中的禁止引
入项目,属于允许类。
空间布局约束
居住用地外
50 米禁止设置产生酸性废气、VOCs
废气和恶臭污染的企业生产工段。
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
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在
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
控
1.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近期:二氧化小于 247.342
吨
/年,氧化物小于 791.625 吨/年,颗粒物排放
量小于
152.485 吨/年,V0Cs 排放量小于 99.035
吨
/年;远期:二氧化硫小于 249.912 吨/年,氮
(
1)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
放总量:颗粒物排放
0.93t/a、SO2 排放量
0.0019t/a、NOX 排放量
符合
14
氧化物小于
536.968 吨/年,颗粒物排放量小于
152.032 吨/年,VOCs 排放量小于 99.632 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
(外排量);近期:化学需氧量排
放量小于
283.372 吨/年,氨氮排放量小于 22.670
吨
/年,总磷排放量小于 2.834 吨/年,总氮排放
量小于
68.009 吨/年。远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小于
418.055 吨/年,氨氮排放量小于 33.444 吨/
年,总磷排放量小于
4.181 吨/年,总氮排放量小
于
100.333 吨/年。碳排放量:近期:二氧化碳
169.25 万吨/年;远期:二氧化碳 175.92 万吨/
年。
2.入区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
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应达到清洁生产
I 级水平。3.新建排放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总量平衡。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新增
VOCs 排放量倍量替代要求。4.区
内建设项目环评应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
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等政策要求。统筹开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项识别、源强核算、减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论证及方案比选,
提出协同控制最优方案。
0.008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805t/a,未突破管控总量的要求,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贡献值较低。(
2)
建设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
量:废水量
1395 吨/年,
COD0.257 吨/年,氨氮
0.02086 吨/年,总氮 0.0395吨
/年,总磷 0.00516 吨/年,
未突破管控总量的要求,对
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贡
献值较低。(
3)建设项目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由淮安市淮阴生
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
量中平衡;建设项目生产废水新增
COD、氨氮、总磷、
总氮排放量指标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
剩余总量中平衡;生活污水
排放量指标在青园污水处
理厂剩余总量中进行平衡,不另行申请;固废零排放。
(
4)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引
入和禁止引入的产业,属于允许引入类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准入条件。企业应按要求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和
污染治理水平,选择清洁的原辅材料,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先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设计中采用国家有关
部门推广使用的节能型设
备,杜绝采用明文取消的高能耗的设备。建设项目设备
采用国产成熟可靠的先进
设备,工艺技术成熟先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要求,废水、废气均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处理后污
染物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环境风险防控
1.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不同的风险源,建立风险源动态数据库,全
面掌握主要风险源的基本情况并建立严格的防
范措施。
2.加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
置全过程全周期环境监管,建立健全
“源头严防、
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
3.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排查管控,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针对搬迁关闭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安
本项目建成后拟按照规范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
备案;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等。按照《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进行危废
暂存间建设;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厂区内进行分区防渗,强化防范土
壤污染措施。
符合
15
全。
资源开发利用
要求
1.新鲜水资源可开发或利用总量:1336 万吨/年,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3 吨/万元。2.土地资
源可开发或利用总量:建设用地总面积上限远期
为
1892.19 公顷,近期为 1644.03 公顷。3.规划
远期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0.2 吨/万元。中
水回用率达
30%。5.不得新建自备燃煤锅炉,区
内企业优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提高入区企业清洁
生产水平。
本项目工业用地面积为
13000m2,新鲜用水量为
2766t/a。项目建成后总产值可达到要求产值量,则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
可满足相关限值要求。建设
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及污染
物排放水平较低,清洁生产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
目不涉及燃煤锅炉使用。
符合
表
1.2-7 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序号
文件
相符性分析
判定结果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 号)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符合
2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和禁止
类项目。
符合
3
《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
(
2024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
目。
符合
4
《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办发〔
2018〕32 号)附件 3“江
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
符合
5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
(长江办
[2022]7 号)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
类项目。
符合
6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
版)
>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 号)
本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
类项目。
符合
7
《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2021 年版)》“高污染、高环
境风险
”产品名录规定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高污染、高环境
风险
”产品名录规定的项目
符合
8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限制用地
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中禁止、限制用地
项目。
符合
9
《江苏省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5 年版)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且项
目产品、装置均不在重点管理范
围内。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的要求。
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设备项目,经查,不属于《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7 号)中限
制类、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取得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
局备案,备案证号:淮安高新区数据投资备〔
2026〕38 号,项目代码:
2601-32*开通会员可解锁*-515319。
3.与相关环保法规、指南等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国家、江苏省、淮安市相关环保法规、指南相符性分析,
16
见表
1.2-7。
表
1.2-7 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法规、指南等相符性分析表
文件名称
要求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判
定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2022 年
版)》(长江办
[2022]7 号)、关
于印发《<长江经
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江
苏省实施细则》的
通知
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码头建设。
符合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涉及产能置换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未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且不涉及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
禁止在
“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 332 个
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17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属于合规园区,且不属于园区外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所列高污染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
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
禁止新建、改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
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1]84 号)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规范,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实现全省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对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白名单”制度。
本项目建成后将在
“江苏省固体
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完善危险废
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并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
符合
《关于做好生态环境管理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
作的意见》(苏环
办
[2020]101 号)
企业是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拆除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
RTO 焚
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在上述六类环境治理设施的环评审批过程中
,要督促企业
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将已审批的环境治理设施项目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将发现的安全隐患线索及时移送应急管理部门。
企业涉及粉尘治理,不涉及左侧所列六类环境治理设施中的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RTO 焚烧炉。
企业应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符合
《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
法的通知》(苏政
发
[2021]20 号
第二条在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内从事各类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核心监控区,是指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
2 千米的
范围。滨河生态空间,是指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建成区(城市、建制镇)外,大运河江苏段主河道两岸各1 千米的范围。
本项目位于大运河东北侧
9km
左右,不在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范围内。
符合
《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淮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
第二条在大运河淮安段核心监控区内从事各类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所称大运河淮安段核心监控区,是指京
符合
18
通知》(淮政规
[2022]8 号)
杭大运河淮安段、张福河两侧河道岸线临水边界线外各
2 千米及洪泽湖大
堤临水边界线外
2 千米范围内的区
域,涉及清江浦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滨河生态空间,是指核心监控区内,原则上除建成区外,京杭大运河淮安段、张福河两侧河道岸线临水边界线外各
1 千米及洪
泽湖大堤临水边界线外
1 千米范围内
的区域。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
案的通知》(苏政
发〔
2024〕53 号
(一)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研究制定
“两高”
项目管理目录。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到2025 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力争达
20%以上。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
设备项目,不属于
“两高”项目。
符合
(四)优化含
VOCs 原辅材料和产品
结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鼓励和推进汽车
4S 店、大型汽修厂实施
水性涂料替代。
本项目使用的塑粉及水性漆满
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
料产品技术要求》
(
GB/T38597-2020)中限值要
求;水溶性脱脂剂及硅烷剂满足
《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的限值》(
GB38508-2020)
中限值要求。
符合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方案》环
大气
[2019]53
号文
总 体 要求
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
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 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
VOCs 含 量 的 胶 粘 剂 , 以 及 低
VOCs 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项目使用塑粉、水性漆塑粉及水性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 涂 料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
GB/T38597-2020)中限值要
求,属于低
VOCs 原料,从源头
减少
VOCs 产生。
符合
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
“应收尽收、
分质收集
”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
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本项目水性漆涉
VOCs 物料均
密封储存在原料仓库,转移和输送过程均密封,喷漆及喷粉设备均采用密闭进料,根据各生产工艺特点采用密闭负压收集与风管直接连接有机废气,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
符合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
19
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
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
VOCs 排
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本项目涉
VOCs 水性漆密封储
存在原料仓库,转移和输送过程均密封,喷漆及喷粉设备均采用密闭进料管自动进料;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
DB32/4041-2021)表 3 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标《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
表
3 限值。
符合
工 业 涂装
VOCs
综 合 治理
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
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重点区域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钢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粉末涂料;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
本项目使用塑粉、水性漆塑粉及水性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 量 涂 料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
GB/T38597-2020)中限值要
求。项目采用静电喷涂技术,调漆、喷漆、烘干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
VOCs 物料
均密封储存在原料仓库,转移和输送过程均密封,喷漆及喷粉设备均采用密闭进料管自动进料;喷漆、烘干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DB32/4041-2021)表 3 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标《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
表
3 限值。
符合
加快推广紧凑式涂装工艺、先进涂装技术和设备。汽车制造整车生产推广使用
“三涂一烘”、“两涂一烘”或免中
涂等紧凑型工艺、静电喷涂技术、自动化喷涂设备。汽车金属零配件企业鼓励采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集装箱制造一次打砂工序钢板处理采用辊涂工艺。木质家具推广使用高效的往复式喷涂箱、机械手和静电喷涂技术。板式家具采用喷涂工艺的,推广使用粉末静电喷涂技术;采用溶剂型、辐射固化涂料的,推广使用辊涂、淋涂等工艺。工程机械制造要提高室内涂装比例,鼓励采用自动喷涂、静电喷涂等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静电喷涂等技术。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
VOCs 排
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
20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标准》
(
GB37822-2019
)
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
VOCs
废气进行分类收集。
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分类收集,分别采取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可达
95%。
符合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
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
收 集 处 理 系 统 污 染 物 排 放 应 符 合GB16297 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
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VOCs 整
体去除效率可达
90%,处理后满
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表 1
标准。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
≥3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对于重点地
区,收集的废气
NMHC 初始排放速
率
≥2kg/h 时,应配置 VOCs 处理设施,
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采用的原辅
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
规定的除外。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因安全考虑
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本 项 目
DA001 排气 筒高 度为
15m , DA002 排 气 筒 高 度 为
16m。
《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管理办法》(省政
府令
119 号)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涉VOCs 原料均采用密闭包装容器储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密闭储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符合
《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江苏省环保
厅,
2014
年
5 月
20 日)
总体要
求
所有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的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减少
废气污染物排放。
本项目使用符合要求的固态粉末树脂涂料、水性漆,采用较先进生产工艺和装备,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及固化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减少了废气污染物排放。
符合
鼓励对排放的
VOCs 进行回收利用,
并优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性状差异较大的废气应分类收集,并采用适宜的方式进行有效处理,确保VOCs 总去除率满足管理要求,其中有机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有溶剂浸胶工艺)、溶剂型涂料
本项目排放的
VOCs 废气为低
浓度废气不具备回收利用条件,调漆、喷漆、烘干及固化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
VOCs 整体去除效
率可达
90%。
21
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的
VOCs 总收
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
90%,其他
行业原则上不低于
75%。
企业应提出针对
VOCs 的废气治理方
案,明确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经审核备案后作为环境监察的依据。
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的高效治理方案,按要求明确管理方案和监控方案,作为处理装置长期有效运行的管理和监控依据。
企业在
VOCs 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时应
监测
TVOCs 净化效率,并记录在线
连续检测装置或其他检测方法获取的
TVOCs 排放浓度,以作为设施日
常稳定运行情况的考核依据。
企业投产后按监测方案确定的频次,采用例行监测的方式监测VOCs 排放浓度、净化效率,作为设施日常稳定运行情况的考核依据。
企业应安排有关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
VOCs 污染控制的相关工作。需定
期更换吸附剂、催化剂或吸收液的,应有详细的购买及更换台账。
本 项 目 拟 安 排 专 职 人 员 负 责VOCs 污染控制的相关工作,定期更换活性炭等,按要求建立污染防治工作台账。
《江苏省大气办
关于印发
<江苏省
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
方案
>的通知》
(苏
大气办〔
2021〕2
号)
明确替代要求。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附件
1)等行
业为重点,分阶段推进
3130 家企业
(附件
2)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实施
替代的企业要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38597-2020)规定的粉末、水
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品;符合 《 油 墨 中 可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VOCs ) 含 量 的 限 值 》
(
GB38507-2020)规定的水性油墨
(
UV 油墨)和能量固化油墨产品;
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
(
GB38508-2020)规定的水基、
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胶粘剂挥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限 量 》(
GB33372-2020)规定的水基型、本
体型胶粘剂产品。若确实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论证说明,相关涂料、油墨、清洗剂、胶粘剂等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中
VOCs 含量的限
值要求。
本项目使用的塑粉及水性漆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
GB/T38597-2020)中限值要
求;脱脂剂及硅烷剂为水溶性,不属于有机溶剂,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
GB38508-2020)中限值要求,
均属于低
VOC。
符合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服务工作的
指导意见》(苏环
办
[2020]225 号)
切实加强区域环境容量、环境承载力研究,不得审批突破环境容量和环境承载力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随着《淮安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淮生态办发
[2025]32 号)等防治计
划的落实,预期淮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会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排放
0.93t/a、SO2 排放量 0.0019t/a、
NOX 排放量 0.008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805t/a,未突破管控
总量的要求,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贡献值较低。本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废水量
1395
吨
/年,COD0.257 吨/年,氨氮
0.02086 吨/年,总氮 0.0395 吨/年,总磷
0.00516 吨/年,未突破
管控总量的要求,对区域水污染
符合
22
物排放总量贡献值较低。项目区域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达标。
应将
“三线一单”作为建设项目环评
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从严把好环境准入关。
本项目的建设与
“三线一单”相
符,详见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
析。
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的意见(环环评
[2023]52 号)
第十三条:严守环境准入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环评一律不予审批;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向好不能变差的底线,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对
“两高一
低
”项目,要坚决遏制盲目发展,重
点关注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有效性。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
设备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属于
“两高一低”项目。
符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
知》(苏环办
[2019]36 号)
以下情形不予审批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经过与
“三线一单”及规划相符
性分析可知,本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符合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随着《淮安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淮生态办发
[2025]32 号)等防治计
划的落实,预期淮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会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较小。根据《
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达标。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排放达标,生态影响较小。
改建、扩建和建设项目,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本次评价以企业实际提供资料为前提,核实后进行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经初步审查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3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本项目将按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随着《淮安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淮生态办发
[2025]32 号)等防治计
划的落实,预期淮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会进一步改善。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影响较小。项目区域声环境、地表水环境达标。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
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高
VOCs 含量的
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
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为西北侧
1.50km 左右的淮阴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在其管控范围内。
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废物产生量大 的 项 目 , 危 废 产 生 量21.022t/a,每三个月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本项目为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
设备项目,属于设备制造,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不属于限制和禁止类,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定位,位于新材料产业组团,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江苏省生态环境
保护条例
第四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依法落实下列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责任机构或者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要求等;(二)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三)保障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四)保证生产环节、环境管理、污染排放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的
要求;
( 五 ) 披 露 环 境 信
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保护责任。禁止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裂隙、溶洞、雨水排放口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企业将安排人员,组织制定环境保护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后续生产中将按要求建立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符合
第五十条本省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本项目按照要求依法进行排污简化管理。
24
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因关闭、依法终止等原因终止排放污染物的,应当及时注销排污许可证。具体办法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第五十一条本省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排污总量指标储备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或者从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中取得。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本项目新增颗粒物、
SO2、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量中平衡;新增生产废水中氨氮0.0005 吨/年。建设项目生产废水新增氨氮排放量指标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量中平衡。
第五十二条水功能区的水体水质应当符合水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应当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
本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达标。本项 目 新 增 生 产 废 水 中 氨 氮0.0005 吨/年,未突破管控总量的要求,对区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贡献值较低。建设项目生产废水新增 氨氮排放量指标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量中平衡;生活污水排放量指标在青园污水处理厂剩余总量中进行平衡,不另行申请。
第五十五条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木材加工、纺织等行业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本项目使用的水 性漆低
VOCs
含量的环保型涂料,生产中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六十二条新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当进入符合规划的园区。鼓励园区外已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通过搬迁等方式进入符合规划的园区。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范围内,位于规划的园区内,园区已取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 区 开 发 建 设 规 划(
2023-2035 年)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审查意见》
(苏环审〔
2025〕
71 号)。
第七十二条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生产项目;对正在建设或者已经建成的生产项目,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列入限制类产业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化改造。
本项目属于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要求。
江苏省
2025 年大
气污染防治工作
计划
加快实施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
代。依法依规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鼓励和推进汽车
4S 店、大型汽
修厂实施水性涂料替代。
本项目采用环保型生产工艺和装备,原辅料满足国家相关标准,使用的涂料为塑粉及水性漆,对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 涂 料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
GB/T38597-2020),不属于高
VOCs 含量原料,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
符合
《淮安市
2025 年
大气污染防治工
加快实施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替
代,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电子
建设项目采用环保型生产工艺和装备,原辅料满足国家相关标
符合
25
作计划》(淮生态
办发〔
2025〕32
号)
行业清洁原料替代力度。严格控制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涂料、油墨、
胶粘剂、清洗剂等建设项目。
准,使用的涂料为塑粉及水性漆,对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 量 涂 料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
GB/T38597-2020),不属于高
VOCs 含量原料,从源头控制
VOCs 的产生。
江 苏 省 生 态 环 境保 护 条 例 (
2024
年
3 月 27 日江苏
省 第 十 四 届 人 民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通过)
第六十二条 新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当进入符合规划的园区。鼓励园区外已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通过搬迁等方式进入符合规划的园区。
项目为新建项目,产品为
4000
套非标成套设备,不违背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定位及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将每年开展例行监测并确保达标排放,后期如果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性质发生变化,企业承诺将按要求进行搬迁,符合要求。
符合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与国家、江苏省、淮安市相关环保法规、
指南中的相关要求是相符的。
26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项目由来
淮安槿凌精密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主要从事各类专用设
备的生产及销售。目前槿凌已于淮安市淮阴区规划建设新老两个厂区,老厂区租
赁淮安泽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投资建设年产
300 套非标自动化设备
以及年加工
80000 件钣金件的生产线,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取得淮安
市淮阴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淮环表复
[2023]74 号,目前已停止接单,原
址 关 停 。 于
2024 年 7 月 7 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20804MA22HBYQ4A002W。
企业实施搬迁的主要原因如下:
(
1)目前老厂区租赁厂房占地面积有限、布局分散,难以满足生产规模扩
大和工艺升级需求,通过迁建实现厂区统一规划、集约用地、提升整体运行效率。
(
2)老厂区受面积影响,消防条件、应急能力不足,搬迁后按照现行规范
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
3)新址交通物流更加便利,可以有效降低原材料运输、能源供应及综合
运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
(
4)企业借助搬迁契机,同步实施设备更新,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高质量生产。
本项目新选址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
立基东、富春江路南新建厂区。目前已取得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
规划条件》(项目编号:淮自然资条字第
3208042026GT00004 号),厂房尚未建
设。
新厂区主要进行产线新建,新上设备为数控龙门加工中心
16062大型五轴龙
门、龙门加工中心、龙门吊、全自动抛丸机、脱脂设备、硅烷设备、水性漆设备、
喷粉设备等多种设备,现有部分设备搬到新厂区,最终实现建设年产
4000套非标
成套设备项目。
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备案,备案证号:淮安高新区数据投资备
[2026]8号(项目
代码:
2601-32*开通会员可解锁*-51531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27
及第
1号修改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别判定过程见表
2-1。
表
2-1本项目文件类别判定表
序号
产品
《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
(
GB/T4754-2017)
及第
1 号修改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
录(
2021 年版)》
报告书
报告表
编制类别
1
非标成套设备
(
C3599)其他专用
设备制造
三十二、专用设备
制造业
35:70 环保、
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
制造
359
有电镀工艺的;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
10
吨及以上的
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
下的除外)
项目涉及机加工、脱脂、硅烷、喷涂,
不涉及溶剂型溶
剂,年用塑粉
16
吨、水性漆
2 吨、
水性脱脂剂
7 吨、
水性硅烷剂
8 吨,
故应编制报告表
受淮安槿凌精密设备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卓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
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
集,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
范要求,编制完成该报告表。
2.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方案
(
1)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1.02亿元,用地约15亩,计容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进行产线新
建,新上设备数控龙门加工中心
16062大型五轴龙门、龙门加工中心、龙门吊、
全自动抛丸机、脱脂设备、硅烷设备、水性漆设备、喷粉设备等多种设备;外购
原材料为以碳钢,
304不锈钢为主;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CNC切割成型-折弯-
焊接
-打磨-抛丸-拉丝)、脱脂(预水洗-预脱脂+主脱脂-二级水洗)、硅烷(硅烷
化
-水洗-烘干)、喷涂(含喷水性漆:喷漆-烘干;喷粉:喷塑-固化)、集成装配。
项目投产后非标成套设备产能将达每年
4000套。
(
2)建设规模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表
2-2。
表
2-2 本项目产品方案 单位:套(吨)/年
工程名称(厂房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规格
设计能力及规模
年运行时
数(
h)
备注
搬迁前
搬迁后
增减量
28
非标成套设备生产
线
非标成套设备
定制
300
(
600)
3000
(
1400)
4000
(
2100)
2700
(
800)
+3700
(
1500) 2400
原料为碳钢,需
要机加工、脱脂、
硅烷、喷涂、集
成装配
0
1000
(
700)
+1000
(
700)
原料为
304不锈
钢,只需机加工、
集成装配
钣金件生
产线
钣金
件
定制
80000件
/年
0
-80000件/年
0
/
注:本项目生产的非标成套设备,主要为各种不同规格尺寸的配电柜、电器柜、温控箱和自动化外壳以及其他不同种类的电器外壳,依据客户的需求不同定制生产,生产工艺相同。
配电柜
电器柜
29
温控箱
自动化外壳
项目产品图
本项目
4000 套非标成套设备需要对照图纸通过人工检测,例如涂料表面是
否平滑,零部件是否齐全,具体要求详见下表。
表
2-3 本项目产品检测标准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
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检验方
法
检测要求
非标成套设备生产线
非标成套设备
目视法
涂料无划伤、异物等瑕疵,零部件
齐全
(
3)公用及辅助工程
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见表
2-3。
表
2-3本项目公用与辅助工程一览表
工程类别
单项工程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共四层,建筑面积共
8067㎡,一层布置机加
工(
CNC切削成型、折弯、焊接、打磨、抛
光、拉丝)、脱脂、硅烷、喷涂(喷漆和喷
粉各一间
10m*4m*5m)、集成装配,二三四
层为架空层,在四楼顶部设置电动单梁起重
机
新建
辅助工程
门卫
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
78m2
新建
办公室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建筑面积
298m2
新建
储运工程
原料仓库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建筑面积
320m2
新建
成品仓库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建筑面积
312m2
新建
钢材库
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建筑面积
750m2
新建
丙烷储罐
1t,用于丙烷的储存
新建
10m2
危化品仓
库
公用
给水系统
2766m3/a
市政自来
30
工程
水管网
排水系统
1395m3/a
市政排水
管网
供电系统
100万kWh/a
市政供电
管网
空压系统
空压机
1台,1.1m³/min
新建
绿化
122m2
新建
环保工程
废气
打磨
颗粒物
侧吸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
(
DA001),设计
风机风量
19500m3/h
新建
抛丸
密闭管道收集
焊接
侧吸集气罩
喷塑
密闭车间负压收集
布袋除尘
+滤
芯式集尘回
收装置
16m 高排气筒
(
DA002),设计
风机风量
15200m3/h
新建
喷漆
水喷淋
+过滤
棉
丙烷燃
烧
颗粒物、
SO2
管道密闭
收集
/
NOX
低氮燃烧
固化、调漆、喷漆、烘干
密闭车间负压收集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废水治理
设施
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站(隔油
|+混凝沉淀+AO 生化+二沉
池),处理能力
4m3/d
新建
生活污水
1 座 5m3 化粪池
新建
噪声治理设施
隔声、减振
新建
固废治理设施
1座20m2危废仓库
新建
1座40m2一般固废仓库
新建
应急设施
事故池
100m3
新建
3.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见表
2-4。
表
2-4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台
/把)
使用工
序
备注
1
数控龙门加工中心大型五轴龙门
16062
1
CNC 切
割成型
新建
2
龙门加工中心
4027
1
3
龙门吊
/
8
4
CNC 加工中心
/
1
利用现有
5
激光切割机
HS-G6020E-22EQ
1
6
激光切割机
CWFL-3000ANS
1
7
等离子切割机
LGK-80
1
31
8
台式钻攻两用机
ZS4125
1
9
液压板料折弯机
WC67Y-125/2500
1
折弯
10
电液伺服折弯机
HS-HC1704
2
11
数控折弯机
HS-HB1003
1
12
连续光纤手持激光焊接机
/
1
焊接
13
激光焊接机
/
1
14
智能精密冷焊机
/
1
15
氩弧焊机
/
7
16
气体保护焊机
/
8
17
打磨机
/
1
打磨
18
落地砂轮机
/
1
19
三相台式砂轮机
/
1
20
全自动抛丸机
/
1
抛丸
新建
21
4600 三角拉丝机
/
1
拉丝
利用现有
22
平面拉丝机
/
1
23
脱脂设备
预水洗
2m*1.4m*1m
1
脱脂
新建
预脱脂
2m×1.4m×1m
1
主脱脂
2m×1.4m×1m
1
脱脂后水洗
2m×1.4m×1m
2
24
硅烷设备
硅烷
2m×1.4m×1m
1
硅烷
新建
水洗
2m×1.4m×1m
1
25
喷粉房
10m*4m*5m
1
喷塑
新建
26
喷漆房
10m*4m*5m
1
喷漆
新建
喷枪
/
8 把
27
空压机
1.1m³/min
1
空气压
缩
新建
28
电动单梁起重机
/
8
/
利用现有
本项目产品规格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能匹配性分析均按主流规格计算,定
制化产品通过调整设备参数满足需求。
根据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年产
4000套非标成套设备的生产过程中根据工件
规格大小分别进行喷粉和喷漆工艺实现金属部件的防腐防锈及外观防护,项目机
加工等工序对项目产能影响较小,仅考虑喷涂工序满负荷工况生产能力与设计产
能的关系。
本项目每台设备需要喷涂。项目拟建设
1间10m*4m*5m喷漆房,根据产品主
流规格,单间喷漆房可同时容纳约
2台设备进行喷涂作业,每台设备的完整处理
32
周期约为
8h,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年工作300天。则项目年理论喷涂设备数量
为
300*8*2=4800套/a,理论产能(4800套/a)略大于4000套/a设计产能。
综上,非标成套设备生产线满负荷工况生产能力大于设计生产能力,理论和
设计产能是匹配的。
4.主要原辅材料、能源及理化性质
(
1)原辅料消耗量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见表
2-5,主要原辅材
料理化性质见表
2-6。
表
2-5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原辅材料
主要成分
/形状
单位
消耗
量
最大暂
存量
包装及运输
方式
存储位置
工序
碳钢
铁等,固态
吨
/年 1400
10
捆装、汽运
钢材
库
机加
工
304 不锈
钢
铁等,固态
吨
/年
700
5
捆装、汽运
切削液
石蜡油
10-20%、油性剂
2-5%、防锈剂 5-10%、乳化
剂
2-3%、表面活性剂 2-5%、
杀菌剂
1-2%
吨
/年
1
0.4
桶装
原料仓库
二氧化碳
含量
99.9%
吨
/年
3
0.5
灌装
氩气
含量
99.9%
吨
/年
20
2
盒装
无铅焊丝
直径
1.5mm
吨
/年
5
1
盒装
砂纸
/
吨
/年
1
0.5
盒装
钢珠
吨
/年
2
1
盒装
清洗剂(脱
脂剂)
碳酸钠
50%、柠檬酸钠 20%、
偏硅酸钠
20%、磺酸 10%
吨
/年
14
1
桶装
脱脂
硅烷剂
有机硅
70%、纯碱 20%、渗
透剂
10%
吨
/年
8
1
桶装
硅烷
塑粉
聚酯树脂
36%、环氧树脂
24%、流平剂 0.5%、硫酸钡
19.1%、钛白粉 20%、安息香
0.4%
吨
/年
16
2
桶装
喷塑
丙烷
含量
99.9%
吨
/年
5
1
储罐
危化品仓
库
水性漆(水
性丙烯酸
面漆)
水
15-20%、丙烯酸乳液
50-70%、颜填料 20-28%、水性消泡剂
0.1-0.3%、水性润湿
剂
0.1-0.3%、增稠剂
0.2-0.5%、中和剂 0.4-1.0%
吨
/年
2
0.5
桶装
原料仓库
喷漆
配
电机
/
台
/a
8000
200
盒装
集成
33
件
装配
控制面
板
/
台
/a
7000
200
盒装
电器
/
台
/a
8000
200
盒装
电线
/
米
/a 70000 1700
盒装
开关
/
台
/a
7000
200
盒装
切削液
吨
/年
1
0.5
桶装
机加
工
钢珠
/
吨
/年
2
0.5
桶装
抛丸
机油
矿物质,液态
吨
/年
0.8
0.4
桶装
/
抹布
/
吨
/年
1
0.1
捆装、汽运
设备维修
表
2-6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名称、分子
式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
切削液
外观与性状:淡黄色透明液体;气味:轻度气味;相对密度:
(水=1)0.91。
可燃,闪点
(
℃):190
未见文献报道
丙烷
外观性状:无色无味气体;密度(
g/cm3): 0.564;
沸点:
-43℃;溶解性:微溶液于 水,溶液于乙
醇、乙醚。
易燃,闪点:
-98℃。
急性毒性:
LD50:
5800mg/kg(大
鼠经口
);
20000mg/kg(兔
经皮
)。
二氧化碳
外观性状:无色无臭气体;密度(
g/cm3):1.0±0.1;
沸点:
-88.5±9.0℃;溶解性:溶于水,溶于烃类
等多数有机溶剂。
阻燃,闪点:
-131.1±13.9℃。
人吸入
LCLo:
10%(1min),
9%(5min);
TCLo:
2000ppm。
氩气
Ar
*开通会员可解锁*
性状:无色无味惰性气体;分子量:
39.95;熔
点:
-189.2℃;临界压力:4.864MPa;临界温度:
-122.4℃;沸点:-185.7℃;溶解度:微溶于水;密度:
1.784kg/m3。
不燃
未见相关文献
报道
脱脂剂(清
洗剂)
固体粉末,白色无味
遇明火、高热可
燃
未见具体文献
报道
硅烷剂
淡黄无味液体;
pH:9.6;熔点/范围(°C):851;相
对密度
:1.08-1.1g/ml;水中溶解性(g/l):212.5g/L;
分解温度
:>400°C
难燃
LD50(经口,大
鼠
):2800mg/kg
塑粉
浅粉;深灰色;无味;不溶于水。
难燃
未见文献报道
水性漆(水
性丙烯酸
面漆)
液体;特定气味;
pH:7-9;熔点/凝固点:0°C;
蒸汽密度
6.6;比重:1.32±0.02 g/cm³。
闪点:闭杯
101°C
急性毒性:
LD50:
550-3100mg/kg
机油
外观性状:无色透明液体;相对密度(水
=1):
0.877;折射率(n20/D):1.476-1.483;不溶于水、甘油、冷乙醇,溶于苯、乙醚、氯仿、二硫化碳、热乙醇,与除蓖麻油外大多数脂肪油能任意混合。
遇明火、高热可
燃
未见具体文献
报道
34
(
2)物料中 VOCs 含量限值核算
①与《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
2 部分:工业涂料》(GB30981.2-2025)相
符性分析
本项目使用碳钢生产的非标成套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水性漆进行喷涂,水性
漆与《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
2 部分:工业涂料》(GB30981.2-2025)相符性
分析见下表。
表
2-7 与《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 2 部分:工业涂料》相符性分析表
名称
产品类
别
主要产品类型
限量值
项目情况
相符
性
水性丙烯酸面
漆
水性涂
料
-电
子电器
涂料
-
其他
面漆
面漆:
VOC 含量
≤420g/L
根据检测报告
(
J25D254631521BR),
VOC 含量为 63g/L。
相符
苯系物总和含量
≤1%
根据
MSDS 报告,不含苯
系物。
乙二醇醚及醚酯总和
含量
≤1%
根据
MSDS 报告,不含乙
二醇醚及醚酯。
铅、六价铬、汞均
≤1000mg/kg;镉
≤100mg/kg
根据
MSDS 报告,不含铅、
六价铬、汞。
铬含量
≤200mg/kg
根据
MSDS 报告,不含铬。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使用的水性丙烯酸面漆符合《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第
2
部分:工业涂料》(
GB30981.2-2025)中表 1 和表 6 限值要求。
②清洗剂中
VOC 含量的限值核算
项目硅烷工序使用的硅烷剂,根据硅烷剂检测报告,本项目硅烷剂中
VOC
含量为
ND,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满足《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限值》
(
GB38508-2020)中表 1 清洗剂 VOCS 含量及特定挥发性有机物限值要求。
(
3)物料中水性漆及塑粉用量计算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每套碳钢设备主要由外壳和内管组成,需要喷水性面
漆的为碳钢产品内管,喷粉的为碳钢产品的外部。
项目涂料用量核算情况见下表。
表
2-8 本项目涂料用量核算一览表
名称
产品
(套)
单个喷涂
面
积(
m2)
密度
(
g/cm3)
涂层厚度
(μm)
利用率
%
固含量
%
理论用
量
(t/a)
企业提供
用量
(t/a)
35
水性丙烯酸
面漆
3000
2.14
1.3
80
45
75.2
1.97
2
塑粉
24
1.4
150
98
100
15.4
16
*1.根据企业提供的 MSDS,水性丙烯酸面漆密度为 1.3g/cm3。
2.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每年喷涂的碳钢制造的非标设备为 3000 套,由于产品规格根据客户需求定制,按照主流规格计算,设备需要喷塑粉的外壳,外表面积平均以长
2m,宽 2m,高
2m 进行计算,则每台设备需要喷粉的面积为 24m2,合计全年喷塑粉面积为 72000m2。
3.根据企业提供资料,产品内部管道喷水性漆,由于产品就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平均每套设备的内部管道长
3.4m,半径 0.1m,则每套设备的喷漆面积为 2*π*3.4*0.1≈2.14m2,合计全年
喷漆面积取整为
6420m2。
4.本项目使用喷枪喷漆,水性漆上漆率参考《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
HJ1097-2020)附录 E 中相关参数,本项目采用空气喷涂,水性漆上漆率取 45%。
5.参照《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81-2021),塑粉采用静电喷涂技术利用率可达
98%以上,本项目采用静电喷涂技术,塑粉利用率以 98%计。
(
4)物料平衡
根据企业提供的水性丙烯酸面漆
MSDS 及检测报告,水性丙烯酸面漆与自来
水按照
1:5 调配,其成分可分为固份和挥发份,根据表 2-8,上漆率以 45%计,即
固体分中有
45%附着在工件表面形成漆膜,55%的固份在喷涂过程中损耗(90%
形成漆雾,剩余
10%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根据《喷漆废气漆渣的估算及
处理措施》(张禾,涂装技术,
2006 年 8 月),挥发分中约 60%在喷涂过程中挥
发,
40%在烘干时挥发。
表
2-9 喷漆线物料平衡表 单位:t/a
物料投入
t
物料产出
t
水 性丙 烯酸 面漆
2
自来水10
挥发分
NMHC
0.1
调漆、喷漆废气
NMH C:0.06
95%有组织收集
NMHC:0.057
有组织排放:
NMHC:0.006
90%去除:NMHC:0.051
5%无组织排放:NMHC 0.003
烘干废气
NMHC:0.04
95%有组织收集
NMHC:0.038
有组织排放:
NMHC:0.004
90%去除:NMHC:0.034
5%无组织排放:NMHC:0.002
固含量
1.50
漆雾:
0.74
95%有组织收集 0.70
有组织排放:
0.07
90%去除:0.63
5%无组织排放 0.04
漆渣:
0.08
漆膜:
0.68
水分
10.4
水蒸气
10.4
合计
12
12
注:本项目使用的水性丙烯酸面漆
VOC 含量为 63g/L,密度为 1.3g/cm3,因此 VOC 含量为
4.8%。根据 MSDS,水性丙烯酸面漆中水的含量为 15-20%,本次取最大值 20%,则固分含量为
75.2%。
36
图
2.1-1 涂料物料平衡图 单位:t/a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
1)劳动定员:员工50名,不提供食宿。
(
2)工作制度: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为2400小时。
6.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生产车间由北到南依次布置办公室、钢材库、抛丸、焊接、折弯、拉
丝、打磨、
CNC切割成型、原料仓库、硅烷、脱脂、集成装配、喷漆、喷粉、成
品仓库,雨污水排口位于城区西北侧,污水处理站位于厂区西南侧,危废仓库和
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南侧,门卫室位于厂区东侧,排气筒分别位于厂区西侧和
南侧。详见附图
6
7.水平衡分析
本项目车间只进行简单清扫,不进行冲洗,不产生地面冲洗水,生产设备不
需要清洗;项目主要用水环节有脱脂用水、硅烷用水、配漆用水、喷枪清洗用水、
切削液配比用水、废气处理用水、生活用水、绿化用水;主要废水主要为脱脂清
洗废水、硅烷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
1)药剂调配用水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单只脱脂槽及硅烷槽分别投加
4 桶脱脂剂(25kg/
桶)及
4 桶硅烷剂(25kg/桶),单个槽容积为 2.8m3,项目槽体规格尺寸为长 2m*
宽
1.4m*高 1m,单槽有效容积约为 86%(2.4m3),各药剂与自来水配比约为 1:23。
本项目脱脂剂年耗量
14 吨,硅烷剂年耗量 8 吨,则脱脂剂调配用水 322m3/a,硅
烷剂调配用水
184m3/a,则药剂调配用水合计为 506m3/a。
37
(
2)清洗用水
本项目脱脂前需要进行预水洗,建设项目脱脂前水洗设置
1 道预水洗槽,单
座水洗槽容积
2.8m3,规格尺寸长 2m*宽 1.4m*高 1m,单槽有效容积约为 86%
(
2.4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洗槽水约每星期排放一次,项目年运行
300 天,则 1 道预水洗槽清洗废水约为 300/7×2.4×1=103m3/a。
本项目脱脂处理后的金属工件需进行喷淋式水洗,建设项目脱脂后水洗设置
2 道水洗槽(水洗槽底部有溢流口、排水口、过滤装置,循环水泵将槽内水抽到
上部管路,实现内部循环喷淋,喷淋管路和喷嘴布置在工件上下左右,多角度喷
水冲洗),单座水洗槽容积
2.8m3,规格尺寸长 2m*宽 1.4m*高 1m,单槽有效容
积约为
86%(2.4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洗槽水约每星期排放两次,项
目年运行
300 天,则脱脂处理后 2 道水洗槽清洗废水约为 300/7×2.4×4=411m3/a。
本项目硅烷化处理后的金属工件同样需进行喷淋式水洗,建设项目硅烷化后
水洗设
1 道水洗槽,单座水洗槽容积 2.8m3,规格尺寸长 2m*宽 1.4m*高 1m,单
槽有效容积约为
86%(2.4m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水洗槽水约每星期排放
两 次 , 项 目 年 运 行
300 天 , 则 硅 烷 化 处 理 后 两 道 水 洗 槽 清 洗 废 水 约 为
300/7×2.4×2=206m3/a。
本项目清洗废水产生量合计
103+411+206=720m3/a,项目共计设 4 道水洗槽,
水洗槽定期补充损耗水,水洗槽单槽有效容积约
2.4m3,每天根据情况补充损耗
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
4 道槽每天补水量约为 1-2m3,本次评价最大取 2m3/d,
项目年运行
300 天,则损耗水量 600m3/a,则清洗用水量 720+600=1320m3/a。
(
3)配漆用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本项目水性丙烯酸面漆与水按
1:5比例调配,本项目水性
丙烯酸面漆用量
2t/a,配漆用水量约为10m3/a。根据表2-9备注核算可知,水性漆
料中含有水分约
0.4t/a,该部分水和配漆用水共10.4m3/a一起在烘干工序全部蒸发
损耗。
(
4)喷枪清洗用水
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使用的漆为水性漆,水性漆对人体无害,不污染环境,
漆膜丰满、晶莹透亮、柔韧性好并且具有耐水、耐磨、耐老化、耐黄变、干燥快、
38
使用方便等特点,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漆最大含水量为
20%,每次喷涂完,剩余油
漆不会附着在喷枪上,使用清水就可以清洗,大大减少清洗溶剂的消耗,并有效
减少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本项目喷枪每天进行清洗,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喷枪清洗用水量为
3L/d,则
喷枪清洗用水量取整为
1t/a,本项目以最不利情况考虑,清洗用水100%进入清洗
废液,则喷枪清洗废液产生量为
1t/a,为危险废物委外处置。
(
5)切削液配比用水
本项目机械加工过程中使用切削液与水按
1:10 的比例稀释使用,根据企业提
供的资料,项目切削液使用量为
1t/a,则水用量为 10m3/a,该部分水及切削液自
身含水在使用过程中挥发约
83%,金属碎屑定期捞出,切削液循环使用,切削液
定期与金属碎屑一起以废切削液
1.87t/a 的形式作为危险废物委外安全处置。
(
6)废气处理用水
根据企业提供的设计资料,水喷淋每日需补充自来水
0.5t/a,每日蒸发损耗补
充水量的
50%,则补水量150t/a。
(
7)生活用水
本项目共有职工
50 人,采用单班制,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
GB50015-2019),职工用水取 50L/人﹒天,年工作 300天,则生活用水量750m3/a,
生活污水排水系数以
0.9 计,本次评价排污系数以 0.9 计,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675m3/a。
(
8)绿化用水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绿化浇洒水用水定额可
按浇洒面积
1.0-3.0L/m2·d计算,本次评价取3.0L/m2·d。根据淮安市的统计资料,
淮安市历年平均降雨天数为
102.5天,在充分利用雨水的前提下,设计每周浇水一
次,年浇洒
50d,本项目绿化面积122m2,则全厂绿化19m3/a,绿化用水全部消耗,
不产生外排水。
39
图
2.1-2 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一、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40
注:(
1)项目 304 不锈钢只需要进行机加工,无需后续脱脂、硅烷、喷涂工序,其生产
的半成品、外购的配件与经过机加工、脱脂、硅烷、喷涂的碳钢半成品一并组装成成品。考虑
机加工工序均一致,工艺流程放在一起描述,不再单独描述。
41
(
2)各个生产工序均有噪声产生,不再予以一一说明。
(
3)使用配件均为原料厂家检验合格使用,故不会有不合格的配件产生。
工艺流程简述:
(一)机加工
项目机加工工序主要分为
CNC 切割成型、焊接、打磨、折弯、抛丸,详细工
艺说明如下所示:
(
1)CNC 切割成型
将采购回来的碳钢及
304 不锈钢根据客户要求分别采用数控加工中心(CNC)及
切割机加工成型,
CNC 及切割机切削加工过程使用切削液进行冷却、润滑。切削
液与水按照
1:10 配比。加工过程产生少量油雾,主要为切削液在加工过程受热形
成的油雾,主要为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金属碎屑定期捞出,切削液循
环使用,每个季度切削液定期与金属碎屑一起废切削液形式一并作为危废处理,此
工序产生边角料
S1、废切削液 S2、切削废气 G1。
(
2)折弯
经
CNC 切割后的工件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折弯机在工件沿指定折线弯曲到预设
角度,形成特定的立体结构,过程中需要根据工件的厚度和材质调整参数以便保证
折弯精度。
(
3)焊接
激光焊接是利用激光能量对金属材料进行加热,使其熔化并形成焊缝,从而达
到焊接目的的一种工艺。激光通过电磁波来传输能量,当激光束照射到工件表面时,
它会被吸收并转化为热能,从而使工件局部升温,直到熔化或达到焊接所需的温度。
项目焊接工序以激光焊接机为主,以
CO2 作为保护气,辅以手工氩弧焊接手工
焊使用无铅焊丝,并使用氩气作为保护气。此工序产生焊接烟尘
G2、废焊丝 S3。
(
4)打磨
经焊接后的焊缝表面存在不平整的部分,项目采用砂纸用打磨机对焊缝进行打
磨,使焊缝表面平整,降低疲劳破坏的风险。此工序产生打磨废气
G3、废砂纸 S4。
(
5)抛丸
利用高速钢珠的冲击作用清理和粗化工件表面的过程。采用压缩空气为动力,
42
以形成高速喷射束将钢珠高速喷射到工件表面,使工件的表面获得一定的清洁度和
不同的粗糙度,机械性能得到改善。抛丸在密闭设备中进行,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钢珠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更换,抛丸机中的钢珠与铝
/钢粉未设置分离系统,少量
铝
/钢粉和废钢珠一并收集外售处理。此工序产生抛丸废气 G4、废钢珠 S5。
(
7)拉丝
将抛丸后的工件采用拉丝机提高其表面质量和装饰效果。
304不锈钢工件无需以下生产工序,碳钢工件需要以下工序,特此说明。
(二)脱脂
项目脱脂工序主要分为预水洗、脱脂(预脱脂
+主脱脂)、二级水洗。其详细
流程描述如下所示:
(
6)预水洗:需要脱脂的工件首先采用自来水对其进行喷淋式水洗,水洗槽
一个,尺寸为长
*宽*深=2m*1.4m*1m,为使工件表面更加干净,此工序水洗槽废水
每周排放一次。此工序产生水洗废水
W1。
(
7)脱脂
项目采用二级脱脂(预脱脂
+主脱脂)。
人工将工件通过悬挂输送链输送至预脱脂槽(长
*宽*深=2m×1.4m×1m),采
用喷淋式脱脂,采用电对水槽加热到
40-45℃,脱脂去除工件表面的油脂、尘埃、
指纹,槽液由脱脂剂(清洗剂)和自来水配比成
pH=3-4,脱脂时间约为 30 分钟,
脱脂槽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以满足工艺要求。
根据
MSDS成分说明,项目YBL-311清洗剂其主要成分为由碳酸钠、柠檬酸钠、
偏硅酸钠及磺酸组成,此外根据企业提供的原料厂家杭州易博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
杭州希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硅烷剂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TS22051445),清
洗剂有关氟成分检测为未检出,故项目不含氟,所以不会有含氟的废气、废水产生,
见附件
6。
经预脱脂后的工件吊出后,在空中停留
5-10 秒,移入主脱脂槽(长*宽*深
=2m×1.4m×1m),常温脱脂,进一步去除工件表面的油脂、灰尘等。具体描述与“预
脱脂
”一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脱脂槽每年整体清槽,更换一次。
此工序产生脱脂废液
S6
、废包装桶
S7。
43
(
8)二级水洗
将脱脂后的工件吊出后,在空中停留
5-10秒,需要进行两道常温水洗,该工段
设两道串联式水洗槽,每槽清洗时间
30s-1min,采用自来水进行喷淋式冲洗,本工
序水洗水循环使用一段时间后,随着水质变差(清洗废水中含有少量的脱脂剂、杂
质等物质)产生清洗废水定期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2道水洗槽尺寸为长*宽*
深
=2m×1.4m×1m,本工序水洗槽废水每周排放两次。此工序产生水洗废水W2。
(二)硅烷
项目硅烷工序主要分为硅烷化、水洗、烘干。其详细流程描述如下所示:
(
9)硅烷
硅烷化处理可在金属工件上产生表面保护膜,形成的保护膜可以提高金属表面
对涂料的附着力,同时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性。工艺原理为:硅烷分子结构中的
Si-O
键使其具有亲硅性,可以在无机表面的氢原子上结合形成化学键。这种化学键结构
与修饰表面同化,可以有效改善无机表面的性能,。
本项目采用喷淋是对工件进行硅烷化处理,设置
1 个硅烷槽,其尺寸为长*宽*
深
=2m×1.4m×1m,工件从进入到出去喷淋周期为 2min,本项目使用硅烷剂不含有
毒有害金属离子,使用过程无需加热,硅烷药剂与自来水配比后进行使用,硅烷液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部分,硅烷槽每年整体更换清理一次槽液。此工序产生硅
烷废液
S8
、废包装桶
S9。
根据企业提供的硅烷剂
VOC 为 ND,废气产生量极小,本次环评不予定量分
析。
根据
MSDS成分说明,项目硅烷剂其主要成分为由有机硅、纯碱和渗透剂组成,
此外根据企业提供的原料厂家杭州易博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希科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出具的硅烷剂检测报告(报告编号:
TS22051447),硅烷剂有关氟成分检测
均为未检出,故项目不含氟,所以不会有含氟的废气、废水产生,见附件
6。
(
10)水洗
将硅烷后的工件吊出后,在空中停留
5-10 秒,移入 1 道水洗槽,水洗槽尺寸
为长
*宽*深=2m×1.4m×1m,常温水洗除表面残留的硅烷剂,此工序水洗槽废水每
周排放两次。此工序产生水洗废水
W3。
44
(
11)烘干
水洗后的工件移入烘干区,采取电加热加热至
30-40℃,加热时间 30min,去
除表面水分。
(四)喷涂
经烘干后的工件根据产品尺寸不同分别进行喷漆(小尺寸)和喷粉(大尺寸),
其具体工艺描述如下:
(
12)喷塑
本项目设置一体化喷塑室(长宽高尺寸:
10m×4m×5m),采用静电喷涂工艺
涂装,利用高压静电电晕电场原理,喷枪头上的金属导流杯接上高压负极,被涂工
件接地形成正极,在喷枪和工件之间形成较强的静电场。当运载气体(压缩空气)
将塑粉从供粉桶经输粉管送到喷枪的导流环时,由于导流环接上高压负极产生电晕
放电,其周围产生密集的电荷,粉末带上负电荷,在静电力和压缩空气的作用下,
粉末均匀地吸附在工件上,形成均匀、平整、光滑的涂膜。静电喷涂控制电压
60~90kV、静电电流 10~20μA,流速压力 0.30~0.55MPa、雾化压力 0.30~0.45MPa、
清枪压力
0.5MPa、供粉桶流化压力 0.04~0.1Mpa、喷枪口至工件距离为 150~300mm、
传送链速度为
7m/min。喷塑设备自带塑粉回收系统,未附着的塑粉通过二级滤芯
过滤并定期反向喷吹回收细塑粉,回收的旧塑粉进入供料盒,与新塑粉一并经喷枪
喷涂,循环使用。此工序产生喷塑废气
G5
、废塑粉
S10
、废包装桶
S11。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
备制造业》
(HJ1124-2020),喷塑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
13)固化
固化采用丙烷加热对烘箱中已喷塑的工件高温烘烤,使喷塑的塑粉固化成膜,
控制温度
120~140℃,时间 30~40min。此工序产生燃烧废气 G6(颗粒物、SO2、
NOX)、固化废气 G7(非甲烷总烃)。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
备制造业》
(HJ1124-2020),固化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
征。
(
14)喷漆
45
喷漆使用空气喷涂工艺,空气喷涂是利用空气从喷枪喷嘴中产生的负压将漆料
吸出,吸出的漆料迅速扩散呈雾状,漆雾在压缩空气的带动下射向工件表面而沉积
形成连续的涂膜。
本项目设置一座喷漆烘干房(
10m*4m*5m)用来喷涂水性漆,由人工手持喷
枪进行喷漆,喷漆所用漆种为水性漆,与水进行调配(调配比例
1:5)后使用,本
项目不设单独调漆房,调漆工序在喷漆房中进行,调漆废气纳入喷漆废气一并计算,
项目工艺需要喷水性面漆的为碳钢产品内管。
喷枪定期使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清洗后废液全部收集作危废处理。
此工序产生喷漆废气
G8、清洗废液 S12、废包装桶 S13。
(
15)烘干
使用电烘箱对喷漆完成的工件进行烘干,烘干温度约为
40℃,电加热,烘干
时间约为
40min。此工序产生烘干废气 G9。
(
16)集成装配
人工将不锈钢半成品、电机、控制面板、电线、电器、开关等组装成成品非标
设备。此工序产生废包装袋
S1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1.现有老厂区项目基本情况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淮安槿凌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淮阴区洪南路
69 号,租赁淮安泽华精密机械
有限公司已建厂房从事非标自动化设备生产以及钣金件加工项目。企业投资
1000
万元,购买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台式钻攻两用机、伺服电动攻丝机、折弯
机、卷板机、激光焊接机、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砂轮机、抛光机、拉丝机滚
弯机、喷塑烘干流水线等生产设备,达到年产
300 套非标自动化设备以及年加工
80000 件钣金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取得淮安市淮阴生态
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淮环表复
[2023]74 号,目前已停止接单,原址关停,于 2024
年
7 月 7 日 取 得 固 定 污 染 源 排 污 登 记 回 执 , 登 记 编 号 :
91320804MA22HBYQ4A002W。
现有老厂区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见下表。
表
2-10 现有老厂区项目环保手续履行情况汇总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环评批复
实际建设情况
排污许
可
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
非标自动化设备
非标专用设备
淮环表复
非标专用设备
300 尚未申
尚未验收
46
生产以及钣金件
加工项目
300套/年、钣金
件
8万件/年
[2023]74
号
套
/年、钣金件8万
件
/年
请
现有项目批建相符性分析:企业按照环评建设生产线和相应的环保设施,经现
场实地勘查,现有项目批建相符。
2.现有老厂区项目产品方案
现有老厂区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
2-11 现有老厂区项目产品方案表
工程名称(车间或
生产线)
产品名称
规格
设计能力
实际建设规模
年运行时间
(
h)
非标自动化设备
生产线
非标专用设备
/
300套/年
300套/年
2400
钣金件加工生产
线
钣金件
8万件/年
8万件/年
3.现有老厂区项目原辅材料消耗
表
2-12 现有老厂区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重要组分、规格、指标
消耗量
来源及运输
1
钢材
钢板、钢管、开平板等
500t/a
外购
/汽运
2
铝材
不锈钢板、不锈钢管等
100t/a
外购
/汽运
3
塑粉
LB1040(分散剂)、环氧树脂、甲酯钛白粉、
硫酸钡、流平剂(
PV88)、安息香、群青、
进口兰、铁黄等
5t/a
外购
/汽运
4
焊丝
无铅焊条(不涉及重金属)
3t/a
外购
/汽运
5
脱脂剂
氢氧化钠、纯碱、表面活性剂、水
8t/a
外购
/汽运
6
硅烷处理剂
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γ-巯丙基三甲氧基硅
烷、氟锆酸、钼酸钠、硅溶胶水
7t/a
外购
/汽运
7
氩气
/
20t/a
外购
/汽运
8
二氧化碳
/
3t/a
外购
/汽运
9
液压油
矿物油
0.5t
外购
/汽运
10
丙烷
/
5t/a
外购
/汽运
11
氧气
/
11760kg/a
外购
/汽运
12
电机
/
600 台/a
外购
/汽运
13
控制面板
/
500 台/a
外购
/汽运
14
电器
/
600 台/a
外购
/汽运
15
电线
/
5000 米/a
外购
/汽运
16
开关
/
500 台/a
外购
/汽运
4.现有老厂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47
表
2-13 现有老厂区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单位:台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备注
1
激光打标机
/
1
项目搬迁
2
激光切割机
HS-G6020E-22EQ
1
3
激光切割机
CWFL-3000ANS
1
4
等离子切割机
LGK-80
1
5
台式钻攻两用机
ZS4125
1
6
伺服电动攻丝机
M3-M16
1
7
液压板料折弯机
WC67Y-125/2500
1
8
电液伺服折弯机
HS-HC1704
2
9
数控折弯机
HS-HB1003
1
10
智能压铆
/
1
11
卷板机
/
1
12
连续光纤手持激光焊接机
/
1
13
激光焊接机
/
1
14
智能精密冷焊机
/
1
15
氩弧焊机
/
7
16
气体保护焊机
/
8
17
落地砂轮机
/
1
18
三相台式砂轮机
/
1
19
4600三角拉丝机
/
1
20
抛光机
/
1
作为废旧设备外售
21
平面拉丝机
/
1
项目搬迁
22
电动单梁起重机
/
8
23
脱脂槽
2000*1400*1000mm
2
未建设
24
硅烷槽
2000*1400*1000mm
1
25
水洗槽
2000*1400*1000mm
4
5.现有老厂区项目工艺流程
48
图
2-2 现有老厂区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6.现有老厂区项目环保设施
49
现有老厂区采取的环保设施见下表。
表
2-14 现有老厂区项目已采取的环保设施一览表
类型
污染源
污染防治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喷塑粉尘
密闭负压收集
+布袋除
尘器
+15米高DA001,
风机风量
10000m3/h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
32/4439-2022)、《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固化、烘干废气
密闭负压收集
+二级活
性炭吸附
+15米高
DA002,风机风量
10000m3/h
打磨、等离子切割、焊接废
气
集气罩
+移动式烟尘净
化器
+车间无组织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DB 32/4041-2021)
激光切割废气
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车间无组织排放
丙烷燃烧废气
15米高DA003直排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DB32/3728-2020)
废水
生活污水
化粪池
青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生产废水
污水处理站
10m3/d:隔
油
-混凝沉淀-AO生化-
二沉池
噪声
生产设备、风机等噪声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3类标准
固废
危险废物
规范化贮存、委托有资
质单位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
GB18597-2023)
一般工业固废
规范化贮存、外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
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
生活垃圾
规范化贮存、环卫清运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
2015年5 月4日修正)
注:老厂硅烷及脱脂工序未建设,相应的废水处理措施未建。
目前老厂区项目已生产,目前已停止接单,原址关停
7.现有老厂区项目总量
现有老厂区总量见下表。
表
2-15 现有老厂区项目总量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单位:t/a
种类
污染因子
批复总量
排污许可量①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0154
/
非甲烷总烃
0.0011
/
SO2
0.001
/
NOX
0.0298
/
无组织
颗粒物
0.0512
/
非甲烷总烃
0.0006
/
50
废水
生活污水
数量(
m3/a)
480
/
COD
0.1344
/
SS
0.096
/
氨氮
0.0144
/
总氮
0.0192
/
总磷
0.0019
/
生产废水
数量(
m3/a)
1522.8
/
COD
0.5308
/
总氮
0.0125
/
总磷
0.0059
/
石油类
0.0228
/
固废
危险废物
0
/
一般工业固废
0
/
生活垃圾
0
/
种类
污染因子
批复总量
排污许可量①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0154
/
非甲烷总烃
0.0011
/
SO2
0.001
/
NOX
0.0298
/
无组织
颗粒物
0.0512
/
非甲烷总烃
0.0006
/
废水
生活污水
数量(
m3/a)
480
/
COD
0.1344
/
SS
0.096
/
氨氮
0.0144
/
总氮
0.0192
/
总磷
0.0019
/
生产废水
数量(
m3/a)
1522.8
/
COD
0.5308
/
总氮
0.0125
/
总磷
0.0059
/
石油类
0.0228
/
固废
危险废物
0
/
一般工业固废
0
/
生活垃圾
0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所在地目前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已取得淮安市自
然 资 源 和 规 划 局 《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条 件 》 ( 项 目 编 号 : 淮 自 然 资 条 字 第
51
3208042026GT00004 号),目前尚未建设,不存在未批先建,无历史残留等污染问
题。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8.现有老厂区搬迁情况
在企业搬迁过程的退役期,为防止环境污染和确保环境安全,需采取一系列污
染防治措施。这些措施主要涵盖设施拆除规范、污染物处理以及信息公开等方面。
(
1)规范设施拆除流程:搬迁过程中,应优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或
使用,妥善处理遗留污染物;待生产设备拆除完毕且污染物处理结束后,方可拆除
污染治理设施。如果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需制定临时处理方案。
(
2)安全处置遗留固体废物:企业应对场地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
等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则需按国家环保标准制定方案。
(
3)加强监管与信息公开:环保部门需监督治理修复过程,并要求企业公开
污染防治信息,包括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以提升透明度。
这些措施旨在控制退役期环境风险,保障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安全性。
企业承诺搬迁后配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项目搬迁过程中土壤环境不
受污染。
9.现有老厂区投诉情况
经核实,现有老厂区项目自建厂生产以来未有信访投诉问题及环境行政处罚事
件发生。
5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2024 年 6 月 5 日发布的《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
况公报》,
2023 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粒物(PM10)、二氧化硫
(
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浓度年均浓度分别
为
36 微克/立方米、58 微克/立方米、8 微克/立方米、25 微克/立方米、1.0 毫克/
立方米、
158 微克/立方米。与 2022 年相比,O3 污染有所改善,O3 为首要污染物
的超标天减少
3 天,PM2.5 浓度有所反弹,PM2.5 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增加 7 天。
PM10、SO2、O3 降幅分别为 3.3%、11.1%、0.6%。与新冠肺炎疫情前的 2019 年相
比,
6 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县区 PM2.5 年均浓度介于 31-36 微克
/立方米之间,金湖县最低,清江浦区最高;PM10 年均浓度介于 52-62 微克/立方
米之间,金湖县浓度最低,淮阴区浓度最高。
随着《淮安市
2025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淮生态办发[2025]32 号)等
防治计划的落实,淮安市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改善行动以及
“开展三源整治、留住蓝
天白云
”扬尘管控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推进“48 小时+12 天”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专项
攻坚,预期淮安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会进一步改善。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
格 式 及 编 制 技 术 指 南 常 见 问 题 解 答 ( 网 址 :
http://www.china-eia.com/xmhp/hpzcbz/202110/t20211020_957221.shtml),“技术指
南中提到
“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
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附录 D、《工
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97)、《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环
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
HJ611-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监测数据。
”
项目涉及的废气特征污染物主要为
NMHC、臭气浓度,国家、地方环境质量
53
标准中均无相关限值要求,因此,无需进行现状检测。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纳入“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
质量考核的
11 个国考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的断面 9 个(Ⅱ类断
面
4 个),优Ⅲ比例 81.8%;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 57 个断
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
Ⅲ类标准的断面有 53 个,优Ⅲ比例 93%。国省考断面达标率
100%,优Ⅲ比例与 2023 年同比持平,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国考断面Ⅱ类好水比
例为
45.5%,较 2023 年上升 9.1%,省考断面Ⅱ类好水比例为 28.1%,较 2023 年
上升
5.3%”。
2024 年,27 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稳定,其中淮河、京杭大运河、苏北灌溉总
渠、淮河入江水道、分淮入沂水道水质状况为优;南淮泗河、维桥河、张福河、
团结河、高桥河、池河、淮河入海水道、盐河、黄河故道、金宝航道、南六塘河、
草泽河、唐响河、头溪河、汪木排河、运西河
-新河、浔河、一帆河、跃进河、周
桥灌区总干渠为良好;公兴河、赵公河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本项目纳污河为盐河,盐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
2024 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2023 年,淮安市声环境总体
较好,全市各功能区昼夜噪声均达标。全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均值为
55.1dB(A),
夜间均值为
45.3dB(A),同比均有所改善;全市昼间交通噪声均值为 65.4dB(A),
夜间交通噪声均值为
55.4dB(A),均保持稳定,处于“好”水平。本项目厂界外
周边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无需进行噪声检测。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选址不属于产业园区外,本项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围内不含生态环境
保护目标,所以无需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
54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原则上不开展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的,应
结合污染源、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开展现状调查以留作背景值。
项目场地均拟按照规范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NMHC、颗
粒物、
SO2、NOX,不涉及五类重金属和持久性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废水经污水站
处理后接管排放,污水站采用外购不锈钢材质,不涉及地下水池,项目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青园污水处理厂,化粪池拟进行防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要求建设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拟暂存于危废仓
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23)进行建设防渗措施,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土壤环境影
响评价。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
富春江路南(地理位置见附图
7),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北侧隔牡丹江路为淮阴
区新渡政府专职消防队,东侧和南侧均为规划工业用地(现状为农田),西侧为
江苏德利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周边状况详见附图
8。
根据本项目的周边情况,确定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1。
表
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UTM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 护 内容(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米)
环境功能区
X
Y
空气环境 694762.83 3725555.33
佟庄
居民
SW
270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3095-2026)
声环境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地下水
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
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物排
1.废气
①施工期
本项目需新建厂房,涉及土建,施工期间场地扬尘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施
55
放控制标准
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
DB32/4437-2022),具体执行标准详见下表。
表
3-2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监测项目
浓度限值
/(μg/m3)
TSP
500
PM10
80
a 任一监控点(TSP 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 15min 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平均值不应超过的限值。根据
HJ633 判定设区市 AQI 在 200~300 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 PM10 或 PM2.5 时,TSP
实测值扣除
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
b 任一监控点(PM10 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 1h 的 PM10 浓度平均值与同时段所属设区市
PM10 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不应超过的限值。
②运营期
本项目
DA001 排气筒(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有组织颗粒物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中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A002 排气筒(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喷塑废气、固化废气)有组织颗粒物、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
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丙烷燃烧产生的颗粒物、
SO2 和 NOX 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3728-2020)表 1 中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丙烷燃烧废气与喷涂废气通过同一根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从严执
行工业涂装排放标准。
各标准详细标准限值见表
3-3、3-4、3-5。
表
3-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
编号
工段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
放速率
kg/h
排气筒高
度
m
标准来源
DA001
打磨、抛丸、
焊接
颗粒物
20
1
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DB32/4041-2021)中 1
DA002 喷漆、 颗粒物
10
0.4
16
江苏省地方标准《工
56
烘干、喷塑、固化、燃烧废
气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
DB32/3728-2020)
表
1、《工业涂装工序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DB32/4439-2022)
表
1
SO2
80
/
NOX
180
/
烟气黑
度
≤1
/
非甲烷
总烃
50
2.0
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中 5.5 规定:
“实测的工业炉窑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基准氧含量下的排放浓度,并以此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各类工业炉窑的基准氧含量按表 5 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其他工业炉窑的基准氧含量 9%计算。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式中:ρ
基
——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mg/m3;
O
基
——干烟气基准氧含量,%;
O
实
——实测的干烟气氧含量,%;
ρ
实
——实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表
3-4 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监控浓度限值
mg/m3
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颗粒物
0.5
边界外浓度最高点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32/4041-2021)表 3
非甲烷总烃
4
表
3-5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监控点限值
mg/m3
限值意义
无组织排放
监控位置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
烃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
度值
在厂房外设
置监控点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表 3
20
监控点任意一次浓
度值
注:
DA001 排气筒高度为 15m,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根据省生态环
境厅咨询建言,取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排放速率限值的 50%
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排放速率限值中较为严
格的执行,综上,
DA001 排放速率均从严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4.3.3,如果排气
筒高度达不到
4.3.1、4.3.2 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排放标准
值的
50%执行。项目 DA002 排气筒高度为 16m,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3m 以上,
故排放浓度无需折算。
2.废水
根据《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
2023-2035 年)环境影响报
告书》要求,污水处理厂应在规划近期完成提标排放,提标后排放标准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表 1C 标准。
57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隔油
+混凝沉淀+AO 生化+二沉淀)处理
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接管青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盐河,
项目废水执行青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表 1C 标准。详见下表。
表
3-6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园污水处理厂接管及排放标准表 单位:mg/L
污染物
pH COD
SS
NH3-N
TN
TP
石油类
LAS
接管标准
6~9 450
200
35
70
5
15
20
出水标准
6~9
50
10
4(6)* 12(15)
0.5
1
0.5
标准来源
青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40-2022)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①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具体
见下表。
表
3-7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标准来源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25)
②运营期
根据《淮安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调整方案》(淮政办发
[2018]71
号),项目位于
3 类声功能区,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表
3-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表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备注
标准来源
3 类标准
65
55
厂界四周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
GB12348-2008)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25),
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5085.7-2019)。
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8
(
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
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2015 年 5 月 4 日修正)。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和《危
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
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关于进一步完善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23〕327 号)、省生态环境厅关
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
[2024]16 号)《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
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23〕154 号)、《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
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
[2021]290 号)要求。
根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结果,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
3-9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单位: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项目产生量
项目削减量
项目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10.271
8.085
/
0.55
SO2
0.0019
9.721
/
0.0019
NOX
0.016
0.008
/
0.008
非甲烷总烃
0.113
0
/
0.0115
无组织
颗粒物
0.38
0
/
0.38
非甲烷总烃
0.069
0
/
0.069
废水
生产废水
废水量
720
0
720
720
COD
0.68
0.612
0.068
0.036
SS
0.1008
0.0907
0.0101
0.0072
NH3-N
0.005
0.0045
0.0005
0.0029
TP
0.0216
0.0184
0.0032
0.0004
TN
0.025
0.0187
0.0063
0.0086
石油类
0.156
0.1482
0.0078
0.0007
LAS
0.0216
0.0173
0.0043
0.0004
生活污水
水量(
m3/a)
675
0
675
675
COD
0.2363
0.0473
0.189
0.0338
SS
0.135
0.027
0.108
0.0068
NH3-N
0.0169
0
0.0169
0.0027
59
TP
0.0027
0
0.0027
0.0003
TN
0.027
0
0.027
0.0081
综合废水
水量(
m3/a)
1395
0
1395
1395
COD
0.9163
0.6593
0.257
0.0698
SS
0.2358
0.0618
0.174
0.0140
NH3-N
0.0219
0.00104
0.02086
0.0056
TP
0.0243
0.01914
0.00516
0.0007
TN
0.052
0.0125
0.0395
0.0167
石油类
0.156
0.1482
0.0078
0.0014
LAS
0.0216
0.0173
0.0043
0.0007
固废
危险废物
22.48
22.48
/
0
一般工业固废
30.219
30.219
/
0
生活垃圾
10.26
10.26
/
0
60
表
3-10 搬迁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单位: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搬迁前实际排放
量
搬迁前批复量
本项目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
量
本项目增减量
本次新增申
请量
最终全厂排放
总量
接管量
环境排
放量
接管量
环境排放
量
接管量
环境排
放量
接管量
环境排
放量
接管量
环境排
放量
接管量
环境排放
量
接管
量
环境排
放量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0154
0.0154
0.55
0.0154
0.55
0.5346
0.55
SO2
0.001
0.001
0.0019
0.001
0.0019
0.0009
0.0019
NOx
0.0298
0.0298
0.008
0.0298
0.008
0
0.008
非甲烷总
烃
0.0011
0.0011
0.0115
0.0011
0.0115
0.0104
0.0115
无组织
颗粒物
0.0512
0.0512
0.38
0.0512
0.38
0.3288
0.38
非甲烷总
烃
0.0006
0.0006
0.069
0.0006
0.069
0.0684
0.069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量
480
480
480
480
675
675
480
480
675
675
195
195
675
675
COD
0.1344
0.024
0.1344
0.024
0.189
0.0338
0.1344
0.024
0.189
0.0338
0.05
46
0.009
8
0.189
0.0338
SS
0.096
0.0048
0.096
0.0048
0.108
0.0068
0.096
0.0048
0.108
0.0068
0.01
2
0.002
0
0.108
0.0068
氨氮
0.0144
0.0019
0.0144
0.0019
0.0169
0.0027
0.0144
0.0019
0.0169
0.0027
0.00
25
0.000
8
0.016
9
0.0027
总磷
0.0059
0.0002
0.0059
0.0002
0.0027
0.0003
0.0059
0.0002
0.0027
0.0003
0
0
0.002
7
0.0003
总氮
0.0125
0.0058
0.0125
0.0058
0.027
0.0081
0.0125
0.0058
0.027
0.0081
0.01
45
0.002
3
0.027
0.0081
生产废水
废水量
1522.8
1522.8
1522.8
1522.8
720
720
1522.8
1522.8
720
720
0
0
720
720
COD
0.5308
0.0761
0.5308
0.0761
0.068
0.036
0.5308
0.0761
0.068
0.036
0
0
0.068
0.036
SS
0
0
0
0
0.0101
0.0072
0
0
0.0101
0.0072
0.01
01
0.007
2
0.010
1
0.0072
NH3-N
0
0
0
0
0.0005
0.0029
0
0
0.0005
0.0029
0.00
05
0.002
9
0.000
5
0.0029
TP
0.0059
0.0008
0.0059
0.0008
0.0032
0.0004
0.0059
0.0008
0.0032
0.0004
0
0
0.003
2
0.0004
TN
0.0125
0.0183
0.0125
0.0183
0.0063
0.0086
0.0125
0.0183
0.0063
0.0086
0
0
0.006
0.0086
61
3
石油类
0.0228
0.0015
0.0228
0.0015
0.0078
0.0007
0.0228
0.0015
0.0078
0.0007
0
0
0.007
8
0.0007
LAS
0
0
0
0
0.0043
0.0004
0
0
0.0043
0.0004
0.00
43
0.000
4
0.004
3
0.0004
综合废水
废水量
2002.8
2002.8
2002.8
2002.8
1395
1395
2002.8
2002.8
1395
1395
0
0
1395
1395
COD
0.6652
0.1001
0.6652
0.1001
0.257
0.0698
0.6652
0.1001
0.257
0.0698
0
0
0.257
0.0698
SS
0.096
0.0200
0.096
0.0200
0.174
0.0140
0.096
0.0200
0.174
0.0140
0.07
8
0
0.174
0.0140
NH3-N
0.0144
0.0080
0.0144
0.0080 0.02086
0.0056
0.0144
0.0080
0.0208
6
0.0056
0.00
646
0
0.020
86
0.0056
TP
0.0118
0.0010
0.0118
0.0010 0.00516
0.0007
0.0118
0.0010
0.0051
6
0.0007
0
0
0.005
16
0.0007
TN
0.025
0.0240
0.025
0.0240
0.0395
0.0167
0.025
0.0240
0.0395
0.0167
0.01
45
0
0.039
5
0.0167
石油类
0.0228
0.0020
0.0228
0.0020
0.0078
0.0014
0.0228
0.0020
0.0078
0.0014
0
0
0.007
8
0.0014
LAS
0
0
0
0
0.0043
0.0007
0
0
0.0043
0.0007
0.00
43
0.000
7
0.004
3
0.0007
固废
危险废物
0
0
0
0
0
0
0
一般工业固废
0
0
0
0
0
0
0
生活垃圾
0
0
0
0
0
0
0
62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
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
“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
版),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许可排放量的排污单位,应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取得排污
权。
”查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管理类别见
下表。
表
3-11 本项目管理类别
序号
行业类
别
重点管
理
简化管理
登记管理
本项目情况
84
环保、邮政、社会公
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359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
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
管理的
其他
本项目涉及通用工序工业炉窑简
化管理,为简化管
理
110
工业炉窑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的,除以天然
气或者电为能源的
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以外的
其他工业炉窑
除纳入重点排污
单位名录的,以天
然气或者电为能
源的加热炉、热处
理炉或者干燥炉
(窑)
本项目使用丙烷
加热,属于热处理炉,不属于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的,为
简化管理
111
表面处理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的
除纳入重点排污单
位名录的,有电镀工序、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热浸镀(溶剂法)、
淬火或者钝化等工
序的、年使用 10 吨
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重
点排污单位,不涉及电镀、酸洗、抛光、浸镀、淬火或者钝化等工序的,
不涉及使用有机
溶剂,属于登记管
理。
由表可知,本项目为简化管理类,因此无需取得排污权。
(
1)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现 有 项 目 ( 搬 迁 前 ) 废 气 ( 有 组 织 ) : 颗 粒 物
≤0.0154t/a 、 SO2≤0.001t/a、
NOX≤0.0298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011t/a;
废气(无组织):颗粒物
≤0.0512t/a、非甲烷总烃(以非甲烷总烃计)≤0.0006t/a;
本项目废气(有组织):颗粒物
≤0.55t/a、SO2≤0.0019t/a、NOX≤0.008t/a、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0.0115t/a;
废气(无组织):颗粒物
≤0.38t/a、非甲烷总烃(以非甲烷总烃计)≤0.069t/a;
63
本项目新增申请:废气(有组织):颗粒物
≤0.5346t/a、SO2≤0.0009t/a、VOCS
(以非甲烷总烃计)
≤0.0104t/a;
废气(无组织):颗粒物
≤0.3288t/a、非甲烷总烃(以非甲烷总烃计)≤0.0684t/a;
本项目新增排放的颗粒物、
SO2、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
境局从境内企业削减总量中削减替代。
本项目其余污染物的废气量在
“以新带老”削减量中平衡,不新增总量。
(
2)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
现有项目(搬迁前):①生活污水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废 水 量
≤480m3/a , COD≤0.1344/0.024t/a , SS≤0.096/0.0048t/a , 氨 氮
≤0.0144/0.0019t/a,总氮≤0.0125/0.0058t/a,总磷≤0.0059/0.0002t/a。
②生产废水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废 水 量
≤1522.8m3/a , COD≤0.5308/0.0761t/a , 总 氮 ≤0.0125/0.0183t/a , 总 磷
≤0.0059/0.0008t/a、石油类≤0.0228/0.0015t/a。
③综合废水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废 水 量
≤2002.8m3/a , COD≤0.6652/0.1001t/a , SS≤0.096/0.0200t/a , 氨 氮
≤0.0144/0.0080t/a , 总 氮 ≤0.025/0.0240 t/a , 总 磷 ≤0.0118/0.0010t/a 、 石 油 类≤0.0228/0.0020t/a。
本项目:①生活污水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废 水 量
≤675m3/a , COD≤0.189/0.0338t/a , SS≤0.108/0.0068t/a , 氨 氮
≤0.0169/0.0027t/a,总氮≤0.027/0.0081t/a,总磷≤0.0027/0.0003t/a。
②生产废水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废 水 量
≤720m3/a , COD≤0.068/0.036t/a , SS≤0.0101/0.0072t/a , 氨 氮
≤0.0005/0.0029t/a , 总 氮 ≤0.0063/0.0086t/a , 总 磷 ≤0.0032/0.0004t/a 、 石 油 类≤0.0078/0.0007t/a、LAS≤0.0043/0.0004t/a。
③综合废水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废 水 量
≤1395m3/a , COD≤0.257/0.0698t/a , SS≤0.174/0.0140t/a , 氨 氮
≤0.02086/0.0056t/a , 总 氮 ≤0.0395/0.0167t/a , 总 磷 ≤0.00516/0.0007t/a 、 石 油 类
64
≤0.0078/0.0014t/a、LAS≤0.0043/0.0007t/a。
本 项 目 新 增 生 活 污 水 接 管 量
/ 环 境 排 放 量 : 废 水 量 ≤195m3/a ,
COD≤0.0546/0.0098t/a , SS≤0.012/0.0020t/a , 氨 氮 ≤0.0025/0.0008t/a , 总 氮≤0.0145/0.0023t/a。
新增生产废水接管量
/环境排放量:
SS≤0.0101/0.0072t/a,氨氮≤0.0005/0.0029t/a,LAS≤0.0043/0.0004t/a。
本项目生活污水总量纳入青园污水处理厂剩余总量。
本项目生产废水新增的氨氮由淮安市淮阴生态环境局从淮阴区剩余总量中平衡,
其他污染物(
SS、LAS)作为总量考核指标。
本项目其余污染物在
“以新带老”削减量中平衡,不新增总量。
(
3)固废
本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环
卫清运,实现固废零排放。
65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
施
一、新厂区施工过程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为新建项目,目前企业尚未进行建设,四周为规划的工业用地。项
目的建设包括厂房建设及附属工程建设、设备安装等几部分,在建设期间,
各项目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
括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而且以粉尘和
施工噪声尤为明显。以下将就这些污染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在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沙子等
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搅拌车辆和运
输车辆往来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伴随
着土方的挖掘、装卸和运输等施工过程,施工期间可能产生较大的扬尘,必
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其主
要对策有: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
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时,
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
土和建筑垃圾及时运走;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
施,减少其沿途抛撒,并及时清扫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
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现场施工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应尽量做
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混凝土搅拌机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
尘措施;施工现场要有围栏或部分围栏,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尽可能减
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
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2.水污染防治对策
施工中施工现场清洗废水、工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大,但如果不经处理
或处理不当,同样会危害环境。因此,应该注意,施工期废水不应任意直接
排放。施工期间,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
66
和溢流现象。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排放。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
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中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运输车辆等都是噪声
的产生源。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
作业。拆除作业中尽量避免使用爆破手段;(
2)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
厂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3)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4)在高噪
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
5)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
鸣笛;(
6)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佩戴防护耳
塞。
4.施工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
扬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运处理,则会腐烂变质、滋生蚊虫苍蝇,
产生恶臭,传染疾病,从而对周围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健康带来不利影响,因
此应及时清运并进行处置。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对于整个土建工程区域而言,场地开挖、回填等施工作业活动将使土地
被侵占,地表裸露,从而使项目周边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裸露的地
面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的肥力,影响局部水文条件
和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可能导致附近水体
的沉积物淤积和河水浑浊。开挖土方、建筑材料和建渣施工红线内临时堆存、
施工扬尘飘散等均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以下
防治措施:
(
1)施工要求
67
①整个施工期尽可能避开雨天开挖施工;
②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开挖,不得乱砍滥伐,保护水土资源;
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
必须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的破坏;
(
2)临时防护
①在基础清理开挖时,为防止开挖土方进入施工区外,在开挖线外缘一
侧用编织袋装清理表层土临时拦挡;
①本项目基础为独立基础,开挖土方临时堆放在回填区四周,做好围栏
围护及表面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
①对于开挖的土方及时清运,控制废弃土石和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
积和堆放量。
二、老厂区拆除过程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
厂区拆除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
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4]66 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
技术规定(试行)》等要求,拆除厂区内的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厂区内
的主体建筑保留。拆除后,现有厂房归还产权所有人。若政府对该地块有回
收计划,则由政府回收后另作他用,但在该地块使用前,应委托专业机构开
展关停拆除工业企业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若评估地块风险不
可接受,则需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后再进行开发利用。
淮安槿凌拟在拟建项目投产前将现有厂区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拆除,并
将部分设备搬迁至新厂区。目前现有厂区暂未进行拆除工作,待本项目环评
审批通过后完成新厂区建设,企业将进一步明确拆除计划,并落实实施。
1.拆除设备应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
1)设备放空和废气治理要求
公司拟拆除的设备可能有剩余的原料,原料为液体、固体,在拆除前应
将原料储存在包装罐或包装桶中。
(
2)设备拆除顺序
68
从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的角度考虑,公司设备拆除按照电气、仪表、阀
门、工艺管道拆除;设备主体;辅助配套设备;保温层;管道;环保设备、
风险应急设备;消防设备的顺序进行拆除。
2.拆除施工过程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A.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分析
(
1)废气
设备在拆除过程中的扬尘主要是敲打、洒落和运输过程中尘埃逸散到周
围空气中引起,这些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的面源,其源强与扬尘颗粒物的粒
径大小、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含水率越小,扬尘
产生量就越大。无控制措施情况下,其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
150m 之内。
(
2)废水
项目拆除过程不涉及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
3)固废
固废主要是现场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净化后的设备。①遗留物料:
主要是剩余原料、转移到新厂建成的仓储区;②残留污染物:残留污染物主
要有滤渣、净化清理废料等,经合理判定固废类别后委托专业或资质单位处
理;③净化后的报废设备主要为生产装置等,报废设备材质主要为钢材,净
化后的报废设备拟委托处置。
(
4)噪声
噪声主要是施工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敲打、切割、碰撞过程产生
的噪声,声级在
80~100dB(A)。
B.拆除施工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气
①拆除工地设置全封闭围挡,围挡高度最少不能低于
2m,且围挡要坚固、
稳定、整洁、规范、美观;建筑工地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封闭高度
应高出作业面
1.5m 以上,同时在全封闭围挡墙上安装多点高压喷雾器。
②对于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要求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利用洒水
69
车对施工现场和进出道路洒水,同时在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浅水池,以利于减
少扬尘的产生量。对道路和施工区域及时清扫,减少粉尘和二次扬尘产生。
③施工场地设置专人负责净化废料、建筑垃圾、废弃设备的处置、清运
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篷布,防止二次扬尘。
(
2)废水
拆除过程不涉及拆除废水产生及排放。
(
3)固废
厂内设置集中的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暂存区域。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
域应该设置在已经采取防渗防地坪的区域,并采取防淋溶、防逸散、防雨防
风的措施。各类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应该分类贮存。具体要求如下: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区 域 应 该 按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18597-202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采
取暂存措施,部分要求如下:
①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
施、场所,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的规定设
置警示标志;
②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各类废物分
类贮存;
③废物贮存设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
有应急防护设施;
④废物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按危险废物处理;
⑤废物贮存设施设置防渗、防雨、防漏、防流失、防扬散等防范措施;
⑥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
过一年;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危险废物需要及时委托有
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体废物通过以上方法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及人
体不会造成影响,亦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不会
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70
其他遗留物料及残留污染物等暂存在一般固废仓库。
(
4)噪声
拆除噪声主要是敲打、切割、碰撞噪声,声级在
80~100dB(A);公司
和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从声源上控制:公司和施工单位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该为低噪声机
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并负责
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若不可避免时,
须按照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在附近受
影响区域粘贴安民告示。
③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施工机械和工艺应该选用低噪声,从
源头降低噪声声级。
④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立临时声屏障,以减少设备噪声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公司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
71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1.1废气产生环节及源强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1-1,有组织废气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1-2,无组织废
气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1-3,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见表 4.1-4,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 4.1-5。
表
4.1-1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装置
污染
源
污染
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执行标准
排放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产生
量
(
m3/h)
产生浓度
(
mg/m3)
产生量
工艺
效
率
%
核
算方
法
废气排放
量
(
m3/h)
排放浓度
(
mg/m3)
排放量
浓度
(
mg/m
3)
速率
(
kg/h)
(
kg/h)
(
t/a
)
(
kg/h) (t/a)
机加
工
机加
工
无组
织
非甲烷总
烃
产污系数法
/
/
0.0023 0.005
6
/
/
/
/
/
0.0023
0.0056
4
/
2400
焊接 焊接
有组
织
颗粒
物
4500
37.96
0.017 0.041 布袋除尘器 95
产污系数
法
4500
1.90
0.001
0.0021
20
1
无组
织
/
/
0.002 0.005
/
/
/
/
/
0.002
0.005
0.5
/
打磨
打磨
机
有组
织
颗粒
物
7500
22.78
0.17
0.41 布袋除尘器 95
7500
11.38
0.0085
0.021
20
1
无组
织
/
/
0.021
0.05
/
/
/
/
/
0.021
0.05
0.5
/
抛丸
抛丸
机
有组
织
颗粒
物
7500
242.78
1.82
4.37 布袋除尘器 95
产污系数
法
7500
12.14
0.091
0.22
20
1
无组
织
/
/
0.096
0.23
/
/
/
/
/
0.096
0.23
0.5
/
喷塑 喷塑
有组
织
颗粒
物
10000
197.92
1.98
4.75 布袋除尘
95
产污系数
法
10000
9.89
0.099
0.24
10
0.4
72
无组
织
/
/
0.02
0.05
/
/
/
/
/
0.02
0.05
肉眼不
可见
/
固化
固化
室
有组
织
非甲烷总
烃
2200
3.41
0.008 0.018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90
产污系数
法
2200
0.34
0.001
0.002
50
2.0
无组
织
/
/
0.00008 0.001
2
/
/
/
/
/
0.00008 0.0012
4
/
丙烷
有组
织
颗粒
物
38
6.58
0.00025 0.000
60
/
产污系数
法
38
6.58
0.00025 0.00060
10
/
SO2
20.83
0.00079 0.001
9
/
20.83
0.00079 0.0019
80
/
NOX
175.44
0.00667 0.016 低氮燃烧
50
87.72
0.0033
0.008
180
/
调漆、喷
漆
有组
织
颗粒
物
物料平衡法
3000
97.22
0.29
0.7
水喷淋
+过
滤棉
90
3000
9.72
0.029
0.07
10
0.4
非甲烷总
烃
7.92
0.024 0.057
二级活性炭
吸附
0.79
0.0024
0.0057
50
2.0
无组
织
颗粒
物
/
/
0.017
0.04
/
/
/
/
/
0.017
0.04
肉眼不
可见
/
非甲烷总
烃
/
/
0.001 0.003
/
/
/
/
/
0.001
0.003
4
/
喷漆烘干
有组
织
3000
5.28
0.016 0.038
二级活性炭
吸附
90
产污系数
法
3000
0.53
0.0016
0.0038
50
2.0
无组
织
/
/
0.001 0.002
/
/
/
/
/
0.001
0.002
4
/
73
图
4.1-1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走向及处理工艺流程图
74
表
4.1-2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序
装置
污染
源
污染
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排放时间
h
核算方法
废气产
生量
(
m3/h)
产生浓
度
(
mg/
m3)
产生量
工艺
效
率
%
核算方法
废气排
放量
(
m3/h)
排放浓度
(
mg/m3
)
排放量
(
kg/
h)
(
t/a)
(
kg
/h)
(
t/a)
打
磨、
抛
丸、焊接
打磨
机、抛丸机、
焊接
机
DA0
01
颗粒
物
产污系数
法
19500
103.01
2.01
4.821
布袋除尘器
95
产污系数法
19500
5.15
0.10
0.24
24
00
喷塑、固化、调漆、喷漆、烘干、丙烷燃
烧废气
DA0
02
颗粒
物
产污系数法、物料平衡
法
15200
149.41
2.27
5.45
水喷淋
+过滤
棉
;布袋除尘
94.3
15200
8.51
0.13
0.31
SO2
0.05
0.001
0.0019
/
/
0.05
0.00
1
0.0019
NOX
0.44
0.01
0.016
低氮燃烧
50
0.22
0.00
5
0.008
非甲烷总
烃
3.10
0.05
0.113
二级活性炭吸
附
90
0.312
0.00
48
0.0115
表
4.1-3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污染源位置
污染物名称
核算方法
排放源强
面源长度
(
m)
面源宽度
(
m)
面源高度
(
m)
排放时间
(
h)
(
kg/h)
(
t/a)
生产车间
颗粒物
产污系数法
0.16
0.38
84
82
4
2400
非甲烷总烃
0.029
0.069
表
4.1-4 本项目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汇总表
产污环节
污染物种类
收集方式
收集效
率
%
设计风量(
m3/h)
治理工艺
去除效
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形式
生产装置 废气种类
机加工
切割废气 非甲烷总烃
/
/
/
/
/
是
无组织
焊接机
焊接烟尘
颗粒物
集气罩
90
4500
布袋除尘器
95
是
DA001
打磨机
打磨废气
颗粒物
侧吸集气罩
90
7500
布袋除尘器
95
是
75
抛丸机
抛丸废气
颗粒物
密闭管道收集
95
7500
95
喷塑室
喷塑废气
颗粒物
密闭车间负压收集
99
10000
布袋除尘
95
是
DA002
固化室
固化废气 非甲烷总烃
95
2200
二级活性炭吸附
90
是
丙烷
丙烷燃烧
废气
颗粒物、
SO2
管道密闭收集
100
38
/
0
是
NOX
低氮燃烧
50
喷漆室
调漆、喷漆
废气
颗粒物
密闭车间负压收集
95
3000
水喷淋
+过滤棉
90
是
非甲烷总烃
二级活性炭吸附
烘干室
烘干废气 非甲烷总烃
*注:参照本列是指是否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HJ1124-2020)中推荐的可行技术。
表
4.1-5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名称 排放口类型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
UTM 坐标)/m
排气筒底部海
拔
/m
排气筒高度
/m
排气筒内径
/m
烟气温
度
/℃
排放工
况
污染物类
型
执行标准
X
Y
浓度(
mg/m3)
速率
(
kg/h)
DA001 一般排放口 695104.48 3725719.40
7
15
0.65
25
正常
颗粒物
20
1
DA002 一般排放口 695156.59 3725702.60
7
16
0.55
25
正常
颗粒物
10
0.4
SO2
80
/
NOX
180
/
非甲烷总
烃
50
2.0
76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2污染源强核算过程简述
(
1)切削废气G1
本项目机加工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
系数手册
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7机械加工:湿式机加工件-切削液
-车床加工、铣床加工、加工中心加工、数控中心加工-所有规模,挥发性有机
物产生量为
5.64kg/t-原料。本项目切削液使用量为1t/a,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0056t/a。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VOCs质
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
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使用水溶性切削液,与
水混合比例为
1:10,VOCs质量占比小于10%,且企业相关机加工设备数量较
多,受机械臂活动及人工操作空间限制,废气收集设备难以布置,故采取车间
无组织排放。使用切削液的设备在常温环境下工作,有机废气挥发量较小,企
业加强车间通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2)焊接烟尘G2
本项目部分工序需要进行焊接,焊接采用实芯无铅焊丝进行焊接,根据《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37,431-434 机行业系数手册》中
“09 焊接”中焊接产排污系数表,焊接时颗粒物产生量为 9.19 千克/吨-原料,工
业废气量
2130193 立方米/吨-原料,本项目焊接工序焊丝量使用 5t/a,故焊接烟
尘量为
0.046t/a,风量为 4438m3/h,考虑一定的风损,风量取整为 4500m3/h。
本项目在焊接工位上方设置固定式集气罩,收集效率
90%,则有组织烟尘
产生量
0.041t/a,无组织烟尘排放量为 0.005t/a(排放速率 0.002kg/h)。对焊接
区域产生的焊接烟尘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为
95%,则有组织烟尘(排
放量
0.0021t/a、排放速率 0.001kg/h、排放浓度 1.9mg/m3)。
(
3)打磨废气G3
本项目焊接后需要对焊接、毛刺部位进行打磨,产生打磨粉尘。根据《排
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37,431-434 机行业系数手册》(生
77
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打磨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2.19kg/吨-原料,风量
8500 立方米/吨-原料(工艺含抛丸、喷砂、打磨等)”。项目仅切割、焊接毛刺
部分需要打磨,需要打磨的工件部分按总量的
10%计,所用原料 2100t/a,则打
磨粉尘产生量约
0.46t/a,风量为 7440m3/h,考虑一定的风损,风量取整为
7500m3/h。
本项目采用侧吸集气罩收集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其收集效率约
90%,则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量为0.41t/a,无组织排放量为0.05t/a(排放速率0.021kg/h)。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以95%计,则有组织颗粒物(排
放量
0.021t/a、排放速率0.0085kg/h、排放浓度11.38mg/m3)。
(
4)抛丸废气G4
本项目抛丸过程会产生的颗粒物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
系数手册》
(2021.6.1)中“33-37、431-434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的“06预处理”,抛丸
工序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2.19kg/t-原料,风量8500立方米/吨-原料(工艺含抛丸、
喷砂、打磨等),项目需要抛丸的工件
2100t/a,风机风量7440m3/h,考虑一定
的风损,风量取整为
7500m3/h,则抛丸废气产生量为4.60t/a。抛丸工序在密闭的
抛丸室进行,收集效率以
95%计,则颗粒物有组织产生量为4.37t/a,无组织排放
量为
0.23t/a(排放速率0.096kg/h)。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进行收集处理,处理效率以
95%计,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0.22t/a、排放速率
0.091kg/h、排放浓度12.14mg/m3)。
(
5)喷塑废气 G5
本项目在喷塑工程中会产生喷塑粉尘,项目喷塑采用静电喷塑工艺,根据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37,431-434 机行业系数手册》
(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14 涂装”-“粉末涂料喷塑”颗粒物产污系
数:
300 千克/吨-原料进行计算,项目塑粉年用量总计 16t/a,则喷粉室内喷塑粉
尘产生量为
4.8t/a。
根据《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GB15607-2008)附
录
A(资料性附录)-静电喷粉室排风量(抽风量)计算方法,以防止粉尘外逸
78
计:
式中:
Q2——按卫生要求计最小排风量, m3/h;
A1——操作面开口面积,m2;A2——工件进出口面积,m2;A3——工艺及其他孔洞面积,m2;V——开口处断面风速,应不小于 0.6m/s,本项目取值 0.9m/s。
本项目喷塑台密闭性较好,操作面开口面积、工件进出口面积及其他孔洞
面积较小,项目取
3m2。经核算单个喷台风量不低于 9720m3/h,结合企业废气
处理方案及风量损耗,本项目设置
1 个喷台,总风量约 10000m3/h。
项目喷塑操作台密闭性较好,满足《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粉末静电喷涂工艺
安全》(
GB15607-2008)等文件需求,收集率较高,喷塑粉尘收集率按 99%计。
则本项目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
4.75t/a,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 0.05t/a(排放速率
0.02kg/h)。产生的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按照 95%计,则有组织
颗粒物(排放量
0.24t/a、排放速率 0.099kg/h、排放浓度 9.89mg/m3)。
(
6)固化废气G6
本项目固化在密闭的烘干室,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参照《排放源统计
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2021.6.1)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固化工序
非甲烷总烃产污系数为
1.2kg/t原料,本项目塑粉用量16t,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
为
0.0192t/a。
本项目烘道相对密闭,仅留工件进料口和出料口,项目在烘道进出口上方
设置集气装置,收集有机废气。项目固化废气在密闭固化房无组织排放但通过
引风机引入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量大于密闭固化房所需新风量,密闭固化房呈
负压状态,无组织排放区域、人员、物料进出口均处于负压操作状态。废气收
集效率较高,收集效率按
95%计,则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 0.018t/a,无组织
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012t/a(排放速率 0.00008kg/h)。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效率
90%,废气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6m 高 DA002
79
排气筒排放,则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02t/a、排放速率 0.001kg/h、排
放浓度
0.34mg/m3)。
废气处理装置风量详见下表。
表
4.1-6 废气处理装置风量一览表
生产工序
废气种类
单个开口面
积
m2
开口数
控制风速
m/s
风量理论计算
值
m3/h
固化道进出口断面 非甲烷总烃
0.4
2
0.75
2160
根据上表可知,废气风量为
2160m3/h,考虑一定的浮动系数,按 2200m3/h
进行设计。
(
7)丙烷燃烧废气 G7
项目喷粉后固化过程中的热源来自燃烧器,利用丙烷燃烧产生的热烟气对
喷塑后的工件进行加热(为充分利用热源,项目采用直接加热方式),丙烷燃
烧产生燃烧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年燃烧丙烷
2733m3,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
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液化石油
气工业炉窑内容,各污染物产生情况详见下表。
表
4.1-7 丙烷燃烧污染物产生系数表
污染物
单位
产污系数
用气量
污染物产生量
t/a
废气量
m³/m³-原料
33.4
2733m³
91282m3(38m3/h)
颗粒物
kg/m³-原料
0.00022
0.00060
SO2
kg/m³-原料
0.000002S
0.0019
NOx
kg/m³-原料
0.00596
0.016
注:根据《液化石油气》(
GB11174-2011)中质量要求,总硫含量≤343mg/m3,因此本项
目
S 取 343。
项目采取管道密闭排放,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
0.0006t/a、排放速率
0.00025kg/h、排放浓度6.58mg/m3),有组织SO2(排放量0.0019t/a、排放速率0.00079kg/h、排放浓度20.83mg/m3),有组织NOx(排放量0.016t/a、排放速率0.00667kg/h、排放浓度175.44mg/m3)。
(
8)调漆、喷漆及烘干废气G8
本项目调漆于喷漆车间内进行,不另设调漆间。调漆工序用时较短,漆料
挥发量较小,调漆废气纳入喷漆废气一并计算。项目调漆、喷漆均在常温下进
80
行。根据《喷漆废气漆渣的估算及处理措施》(张禾,涂装技术,
2006 年 8 月),
挥发分中约
60%在喷涂过程中挥发,40%在烘干时挥发。根据企业提供的 VOCs
检测报告,项目使用的水性丙烯酸面漆
VOCs 含量为 63g/L,本项目水性丙烯酸
面漆用量
2t/a。此工序产生漆雾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1t/a。
根据图
2-9 物料平衡图,调漆、喷漆工序中产生颗粒物(漆雾)0.74t/a、非
甲烷总烃
0.06t/a。调漆、喷漆废气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以 95%计,
则 有 组 织 颗 粒 物 产 生 量
0.7t/a, 无 组 织 颗 粒 物 排 放 量 0.04t/a ( 排 放 速 率
0.017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 0.057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3t/a(排放速率 0.001kg/h)。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
过
16m 高 DA002 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 90%,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 0.07t/a、
排放速率
0.029kg/h、排放浓度 9.72mg/m3),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057t/a、
排放速率
0.0024kg/h、排放浓度 0.79mg/m3)。
(
9)喷漆烘干废气G9
根据物料平衡图,水性丙烯酸面漆烘干工序中产生非甲烷总烃
0.04t/a。烘
干废气由密闭车间负压收集,收集效率以
95%计,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产生量
0.038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0.002t/a(排放速率0.001kg/h)。废气经“水
喷淋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6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90%,
则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038t/a、排放速率0.0016kg/h、排放浓度
0.53mg/m3)。
本项目调漆、喷漆、烘干均在喷漆车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由车间密闭负
压收集。参考《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2020-2012)中密闭罩收集效
率为
100%。本项目喷漆车间长*宽*高为:10m*4m*5m,喷漆车间整体换气次
数为
14次/h(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换气次数不宜
小于
12次/h”要求,本项目换气次数取值14次/h,符合相关要求),密闭车间风
量根据公式风量(
m3/h)=室内面积(m2)*层高(m)*换气次数(次/h)计算。
经计算,风量
=10m*4m*5m*14次/h=2800m3/h,为保证收集效率,本项目风机风
量设置为
3000m3/h。
81
(
10)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拟建设污水处理站,预计采用在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
臭气体,主要成分为
NH3 和 H2S,主要发生源是调节池、污泥池等。污水处理
站的恶臭逸出大小,受污水量、
COD 负荷、污泥量及堆存量、污染气象特征等
多种因素影响。
项目污
(废)水处理过程会有恶臭气体产生,主要来源为有机物被微生物吸
收或分解时所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等。参照美国
EPA 城市污水处理厂恶臭研究,
每去除
1gBOD 产生 0.0031gNH₃、0.00012g H₂S;根据《水污染控制工程》(第
四版 高延耀、顾国维、周琪)中
B/C=0.4-0.6,可生化性良好,适用于常规生
化工艺。本项目取
B/C=0.6,经过换算可得每降解 1gCOD 产生 0.0052g NH₃、
0.0002g H₂S。根据后文分析,本项目废水 COD 削减量为 0.612t/a,则 NH3、H2S
产生量分别为
0.0032t/a、0.00012t/a。
恶臭污染物产生量较小,类比同类型生产过程中臭气和污
(废)水处理产生
的恶臭,其周边
2m 范围内的恶臭等级为 2~3 级。由于此类恶臭存在区域性,
只有近距离范围才能感觉到臭味,通过加强厂区绿化以及对污水处理系统的管
理,再加上距离的衰减以及大气环境的稀释作用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对调节池、厌氧池、污泥池等混凝土密闭、污泥暂存间等整体密闭,
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种植吸附性强的植物,同时加强污水处理站
的运行操作管理,污泥要及时外运。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量极少,本次不予定
量分析。
异味影响分析:
由于建设项目污水站有恶臭气体排放,可能有一定的异味,一旦浓度超过
一定程度,可能会给项目周边群众带来不愉悦的感受。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密封性较好,仅少量恶臭等气体散发到空气中,为进一
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拟建项目需采取下列措施将异味气体对周边敏感目
标的影响减小到最低:
①加强对恶臭产生单元密闭设施的日常管理,如发现密封不严、设施损坏
82
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检修;
②加强污水处理站周围绿化,多种一些吸收异味的植物,定期喷洒除臭剂,
减少臭气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
响较小。
(
11)危险废物暂存废气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主要暂存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考虑到本项目危险
废物均密闭包装暂存,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极少,因此本
次评价对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不进行定量分析。
1.3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量核算
根据项目污染物源强及治理措施情况,非正常工况主要考虑布袋除尘器破
损、活性炭更换不及时以及水喷淋装置损坏、布袋除尘
+滤芯式集尘回收装置损
坏导致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下降至
0,类比同类项目年发生频次小于 1
次
/年,单次持续时间以 1h 计,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见下表。
表
4.1-8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
污染
源
非正常排放
原因
非正常工况废气处理
效率
污染
物
非正常排
放浓度
(
mg/m3)
非正常排
放速率
(
kg/h)
非正常排放量
(
kg/a)
单次持续时间
(
h)
发生频次
(次
/年)
应对措
施
DA001
布 袋 除 尘 器破损
0
颗粒
物
103.01
2.01
4821
1
<1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检修,当工艺废气处理
DA002
水喷淋装置
损坏、布袋除
尘损坏
0
颗粒
物
149.41
2.27
5450
活性炭更换
不及时
0
非甲烷总
烃
3.10
0.05
113
1.4 自行监测计划
目前尚未发布本项目所属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根据《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2-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
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HJ1124-2020)、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
HJ1086-2020)中相关要求对废气进行例
83
行监测。监测的实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监测。
表
4.1-9 本项目废气监测方案一览表
排放方式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有组织
DA001
颗粒物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表 1 排放标
准限值
DA002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3728-2020)表 1、《工业
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表 1
颗粒物、
SO2、
NOX
1 次/年
无组织
厂界周围,上风向
1 个点位,
下风向
3 个点位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表 3 单位边
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颗粒物
1 次/年
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2/4439-2022)表 3
1.5 废气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
1)打磨、抛丸、焊接及喷塑废气
本项目打磨、抛丸、焊接及喷塑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除尘器主要的种类有:袋式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旋风除尘器惯性除尘器、重
力除尘器等,其中旋风除尘器主要进行粒径较大颗粒物的净化,袋式除尘器主
要进行小粒径除尘。袋式除尘器是利用棉、毛、人造纤维等编织物作为滤袋起
过滤作用,对颗粒物进行捕集而达到除尘效果的。其主要工作原理是:含尘气
流从下部进入圆筒形滤袋,在通过滤料的孔隙时,粉尘被捕集于滤料上,透过
滤料的清洁气体由排出口排出。沉积在滤料上的粉尘,可在机械振动的作用下
从滤料表面脱落,落入灰斗中。滤料本身网孔较小,一般为
20-50μm,表面起
绒的滤料为
5-10μm,而新型滤料的孔径在 5μm 以下。按不同粒径的粉尘在流
体中运动的不同物理学特征,颗粒物通过惯性碰撞、截留、扩散、静电、筛滤
等作用被捕集。此外,粉尘因截留、惯性碰撞、静电和扩散等作用,逐渐在滤
袋表面形成粉尘层,常称为粉尘初层。初层形成后,它成为袋式除尘器的主要
过滤层,提高了除尘效率。滤布只不过起着形成粉尘初层和支撑它的骨架作用,
但随着粉尘在滤袋上积聚,滤袋两侧的压力差增大,会把有些已附在滤料上的
细小粉尘挤压过去,使除尘效率下降。另外,若除尘器阻力过高,还会使除尘
84
系统的处理气体量显著下降,影响生产系统的排风效果。因此,除尘器阻力达
到一定的数值后,要及时清灰。本项目粉尘属于小粒径,因此项目采用袋式除
尘器进行粉尘处理,袋式除尘属于去除抛丸清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的可行技术,
处理效率可达
99.5%以上。本项目粉尘除尘效率取 95%可行。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
设备制造业》(
HJ1124-2020)中表 C.4 可知,项目打磨、抛丸、焊接及喷塑废
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属于污染治理可行技术。
(
2)调漆、喷漆、喷漆烘干及固化废气
本项目喷漆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水喷淋
+干式过滤棉处理,其他有机废气
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A.水喷淋装置
水喷淋装置的工作原理是不断废气由风管引入净化塔,经过填料层,废气
与水进行气液两相充分接触吸收混合,废气经过净化后,再经除雾板脱水除雾
后由风机排入大气。水在塔底经水泵增压后在塔顶喷淋而下,最后回流至塔底
循环使用。该工艺具有结构简单、能耗低、净化效率高和适用范围广的特点,
颗粒物由风管引入喷淋塔,由于本项目废气主要颗粒物均溶于水,故使用水喷
淋装置可有效处理项目的喷漆废气。
B.干式过滤棉
干式过滤使用过滤棉隔绝漆雾,削减颗粒物的排放有效避免后续活性炭发
生堵塞。水喷淋吸收法利用部分有机废气的水溶性,通过喷淋增加水与废气的
接触面积,吸收废气中的水溶性气体,水作为吸收剂具有廉价高效的特点,同
时可起到冷却降温的作用,避免高温废气影响活性炭的吸附效果
;为避免水蒸气
进入活性炭中,在喷淋后设置气雾分离装置,隔离水雾,以延长活性炭的使用
寿命,防止吸附效率降低。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呈黑色,
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能有效
吸附有机废气。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
85
设备制造业》(
HJ1124-2020)中表 C.4 中属于污染治理可行技术。
C.活性炭吸附1)活性炭吸附装置原理:
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键力,因此当
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
染物质及气味从而被吸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后,进入设备排尘系统,净
化气体高空达标排放。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优点:吸附效率高,适用面广;维护方便,无技术要求;
能同时处理多种混合废气。
活性炭具有大的比表面积,可以吸附多种有机废气,吸附容量大;同时采
用活性炭吸附去除有机废气已广泛应用于有机废气的治理工程中,其工艺也较
成熟。采取活性炭吸附的处理工艺也容易控制,工艺上有保障。
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层时,大部分的吸附质被吸附在吸附层内,随着吸附
时间的延续,活性炭的吸附能力将下降,其有效部分将越来越薄,当活性炭全
部达到饱和时,活性炭被穿透。更换下来的活性炭厂内不再生,装入密封容器
内,防止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解析挥发出来,按照危废暂存要求做好防雨、
防渗漏等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外运处置。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2-2018)等规范,产
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属于可行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大气中
TVOC 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技术研究进展》(环境科学与管理,
2012 年第 37 卷第 6 期)数据,活性炭对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可达 80%以上,
项目采用两级吸附,可确保去除效率达
90%。
2)“活性炭吸附装置”管理要求:
依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
环办〔
2022〕218 号),提出以下管理要求:
a.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应先于产生废气的生产工艺设备开启、晚于生产工
艺设备停机,鼓励有条件地实现与生产装置的连锁控制。所有活性炭吸附装置
86
应设置铭牌并张贴在装置醒目位置(可参照排污口设置规范),包含环保产品
名称、型号、风量、活性炭名称、装填量、装填方式、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
等内容。企业应做好活性炭吸附日常运行维护台账记录,主要包括设备运行启
停时间、设备运行参数、耗材消耗(采购量、使用量、装填量、更换量和更换
时间、处置记录等)及能源消耗(电耗)等,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b.按环保部门通知要求,登录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
保脸谱
”)录入活性炭吸附设施相关信息、定期上传设施运行维护记录、签收活
性炭状态预警及超期信息。
c.应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和出气管道上设置采样口,采样口设置应符合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
HJ/T386-2007)的要求,
便于日常监测活性炭吸附效率。根据活性炭更换周期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下
来的活性炭按危险废物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应配备
VOCs 快速检
测设备。
d.企业应制定定期更换过滤材料的设备运行维护规程,保障活性炭在低颗
粒物、低含水率条件下使用。
e.企业应备好所购活性炭厂家关于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积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供环保部门不定期检查使用。
因固化废气温度较高,固化废气由降温换热器降温后方可进入活性炭处理
设施处理后经
DA002 排气筒排放。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
设备制造业》(
HJ1124-2020)附录 C.4,活性炭属于处置有机废气可行性技术。
表
4.1-10 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参数一览表
水喷淋
处理风量
3000m3/h(变频)
循环水泵功率
0.5kW
进线电源
220V
设备阻力
700Pa
直径
*高度
0.7m*2.5m
设备箱体材质
/厚度
PP/10mm
循环水池
0.5m3
87
数量
1 套
干式过滤棉
干式漆雾处理箱尺寸
2m*1m*2m
漆雾净化率
90%
风速
0.4-0.5m/s
风机风量
3000m3/h(变频)
数量
1 套
活性炭吸附装置
尺寸
1200×1000×1500mm×2 套
风机风量
5200m3/h
空塔流速
<
1.2m/s
碘值
800mg/g
更换频次
每
90 天更换一次
两个箱体活性炭一次填充量
150kg
活性炭种类
蜂窝活性炭
(
3)丙烷燃烧废气
为减少
NOX 的排放,本次环评提出丙烷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通过合理
优化丙烷与助燃空气混合,使得燃烧室温度场更加均匀,避免局部出现高温,
以减少热力型
NOX、快速型 NOX 的产生。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
法和系数手册
33-37,431-434 机行业系数手册》中 14-喷涂,低氮燃烧器可降
低约
50%NOX 的产生。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
3-2018)中“表 F.3 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可降
低约
50%NOX 的产生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HJ 953-2018)表 7,低
氮燃烧技术属于燃气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
综上,企业设置的废气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
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
喷漆房废气、喷塑废气以及下料废气,拟针对产污环节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合理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废气处理设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无组织排放。但因工
艺限制部分废气收集效率无法达到
100%,因此不可避免会有无组织废气产生。
88
为避免因过度无组织排放影响周边环境,本项目拟采取以下治理措施:
①尽可能采取密闭性措施,有效避免废气的外逸,尽可能使无组织排放
转化为有组织排放;
②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并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有效避免废气的
外逸;
③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
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④合理布置车间,将产生无组织废气的工序尽量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地方,
以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厂界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加强厂内绿化,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气体
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通过采取以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可减少本项目的无组织气体的排放,
使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降低到较低的水平。本项目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
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3 中标准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高点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4439-2022)表 3 中标准限值,对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无组织废气的控制措施可行。
1.6 排气筒内径、高度设置合理性分析
(
1)排气筒内径合理性分析
资料显示,尾气从排气管口排出的速度越大,扩散稀释的效果越好。但是
速度超过
30m/s,会发生笛音现象,所以尾气排放速度不能过高。如果废气流
速过低,又会增加废气对排气筒腐蚀的可能,也降低废气的扩散稀释效果,通
常的废气流速控制在
10~20m/s。根据下表可知,项目排气筒的气流速度在 10~
20m/s 之间,排气筒内径设置合理。
表 4.1-11 项目排气筒气流速度情况表
排气筒编号
高度 m
设计风量 m³/h
内径 m
气流速度 m/s
DA001
15
19500
0.65
17.82
DA002
16
15200
0.55
19.07
89
(
2)排气筒高度设置的合理性
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工业涂装工序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要求:“排气筒高度应按环境影响评
价要求确定,且至少不低于
15m”。本项目 DA001 排气筒设置高度为 15 米,
DA002 排气筒设置高度为 16 米,本项目排气筒高度满足设置要求。
本项目
200 米范围内最高建筑高度约 12 米,DA001 排气筒执行《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中 1 标准,DA001 排气筒高度为 15m,
未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5m 以上。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咨询建言《废气
污染物排放速率是否要按照地标
50%严格执行》,取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排放速率限值的 50%(即 1.75kg/h)和江苏省地方
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排放速率(即 1kg/h)限
值中较为严格的执行,综上,
DA001 排放速率均从严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中限值要求。
DA002 排气筒从严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3728-2020 ) 表 1 和 《 工 业 涂 装 工 序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32/4439-2022)表 1 中较严限值,根据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32/3728-2020)4.3.3,如果排气筒高度达不到 4.3.1(即工业
炉窑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
15 m,具体高度按通过审批、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要求确定)、
4.3.2(即当排气筒周围半径 200 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除应执
行
4.3.1 规定外,排气筒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
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排放标准值的
50%执行。项目 DA002 排气
筒高度为
16m,高出周围 200m 半径范围的建筑 3m 以上,故排放浓度无需折算。
经处理后有机废气均能达到排放要求,因此废气排气筒的高度设置是合理的。
1.7 废气排放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
“工程分析”核算的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
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
GB/T39499-2020)的有关规定,当目标
企业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有毒有害污染物时,基于单个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
90
(
Qc/Cm)计算结果,优先选择等标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 1~2 种为企业无组织
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当前两种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相差在
10%以内
时,需要同时选择这两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分别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本项
目无组织污染物等标排放量详见下表。
表
4.1-12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源强
Qc(kg/h)
标准限值
Cm
(
mg/Nm3)
Qc/Cm
生产车
间
颗粒物
0.16
0.9
0.18
非甲烷总烃
0.029
2
0.0015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2.2-2018)5.3.2.1 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
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非甲
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由上表可知,污染物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二者等标排放量
相差超过
10%,故本次选择颗粒物为特征大气有害物质计算卫生防护距离。
本次评价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
(
GB/T39499-2020)的有关规定核算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涉及颗粒物,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
术导则》(
GB/T39499-2020),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为千克每小时(kg/h);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
(
mg/m3);
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为米(m);r——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单位为米
(
m),r=(S/π)0.5;
A、B、C、D——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无因次,根据工业企
业所在地区近
5 年平均风速及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从下表查取,项目所在地年
均风速为
2.56m/s。
表
4.1-13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91
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
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
5 年平
均风速
(
m/s)
卫生防护距离
L/m
L≤1000
1000<L≤2000
L>2000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A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10
B
<2
0.01
0.015
0.015
>2
0.021
0.036
0.036
C
<2
1.85
1.79
1.79
>2
1.85
1.77
1.77
D
<2
0.78
0.78
0.57
>2
0.84
0.84
0.76
注:
Ⅰ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或等于标准规定的允许
排放量的
1/3 者。
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
1/3,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排放是
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4.1-14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
污染物
源强
Qc
(
kg/h)
排放源面
积(
m2)
标准限值
Cm
(
mg/Nm3)
卫生防护距离
L(m)最终取值
(
m)
计算值
取值
生产车间
颗粒物
0.16
6888
0.9
4.546
50
50
根据上表计算结果,本项目以厂区边界为起点设置
50 米卫生防护距离。经
调查,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也不得新建居民、学校、
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4)异味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会产生异味气体,由于人体对异味的敏感程度各不相同,
对于一些敏感受体,即使气味污染物浓度未超出嗅阈值,仍可被感知。因此,
企业应加强异味气体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无组织排放量和非正常排放的概率,
避免异味污染。
建议项目在生产时,采取以下措施以杜绝恶臭气体和异味对周围环境的不
92
良影响:
①严格遵守本次评价设定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长期居住的人
群;
②生产时,应加强环保管理,确保废气治理措施相关的风机、吸附塔等的
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减少非正常排放;
③在生产车间周围种植树木,加强绿化,以减轻异味对周围的环境污染。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将异味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
和人群产生不良影响。
2.水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2.1 废水产生环节及源强分析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见表
4.2-1。废水类别、污染物
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见表
4.2-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 4.2-3。
表
4.2-1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工
序
/
生产线
污染源
污染
物
污染物产生
治理措施
污染物排放
接管标准
(
mg/L)
年排放时
间
(
h)
排放方式及去向
核算方法
产生量
(
m3/a)
产生浓度
(
mg/L)
产生量
(
t/a)
工艺
效
率
%
核算方法
排放量
(
m3/a)
排放浓度
(
mg/L)
排放量
(
t/a)
脱
脂、硅烷
清洗废水
pH
类比法、产污系数
法
720
8
隔油
+混
凝沉
淀
+AO生化
+二
沉池
/
产污系数法
720
6-9
6-9
2400
青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盐河
COD
944
0.6800
90
94
0.0680
450
SS
140
0.1008
90
14
0.0101
200
NH3-N
7
0.0050
90
1
0.0005
35
TP
30
0.0216
85
4.5
0.0032
5
TN
35
0.0250
75
9
0.0063
70
石油
类
217
0.1560
95
11
0.0078
15
LAS
30
0.0216
80
6
0.0043
20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pH
675
6-9
化粪
池
0
675
6-9
6-9
COD
350
0.2363
20
280
0.1890
450
SS
200
0.135
20
160
0.1080
200
NH3-N
25
0.0169
0
25
0.0169
35
TP
4
0.0027
0
4
0.0027
5
TN
40
0.027
0
40
0.027
70
综合清
pH
1395
6-9
隔油
/
1395
6-9
6-9
93
废水洗
废水
+
生活污水
+混
凝沉
淀
+AO生化
+二
沉
池;化粪
池
COD
657
0.9163
72
205
0.257
450
SS
169
0.2358
51
139
0.174
200
NH3-N
16
0.0219
22
17
0.02086
35
TP
17
0.0243
24
4
0.00516
5
TN
37
0.052
24
31
0.0395
70
石油
类
112
0.156
95
6
0.0078
15
LAS
15
0.0216
80
3
0.0043
20
(
1)清洗废水
本项目清洗废水为预脱脂清洗用水、脱脂后清洗用水、硅烷化后清洗用水,
根据第二章水平衡可知,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720m3/a。
脱脂后清洗废水中
COD、石油类产污系数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
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37,431-434 机行业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07 机械加工核算环节”中“加工件清洗”进行取值,COD 产生量
为
58.5 千克/吨-原料(清洗剂),石油类产生量为 19.5 千克/吨-原料。项目
脱脂剂使用量为
8t/a,则脱脂后清洗废水中 COD、石油类产生量为 0.468t/a,
0.156t/a,则 COD 产生浓度 650mg/L,石油类产生浓度 217mg/L。
因金属表面已在脱脂中去除,项目硅烷化不考虑石油类污染因子,硅烷化
后清洗用水不考虑石油类。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硅
烷化
”进行取值,COD 产生量为 30.3 千克/吨-原料(硅烷剂),总氮产生量为
3.54 千克/吨-原料,项目硅烷化试剂使用量为 7t/a,COD、总氮产生量为0.212t/a,0.025t/a,则 COD 产生浓度 294mg/L,总氮产生浓度 35mg/L。
清洗废水中
SS、氨氮、总磷、LAS 产生源强类比以下企业:
《台州市鑫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台电器柜建设项目(先行)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台州格临(
2022)竣字第 20220017 号)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中的相关源强数据。根据验收报告可知该项目产品为电
器柜
6000 台/年(折合 1200t/a),使用钢板、脱脂剂和硅烷剂,主要工艺为机
加工
-焊接-打磨-脱脂-二级水洗-硅烷化-二级水洗-喷塑-固化等。由此可见项目
产品、使用原料、生产工艺及产污过程与本项目(需要脱脂、硅烷的产品为
94
1400t/a)基本一致,因此具有可类比性。验收中生产废水进口污染物最大浓度
分别为
SS126mg/L、NH3-N6.37mg/L、总磷 27.6mg/L、LAS27.0mg/L、pH8。
考虑监测时存在浮动,本次评价按
10%的系数上浮计算,最终污染源强取
整核定为:
SS140mg/L、NH3-N7mg/L、TP30mg/L、LAS30mg/L、pH8,进入污
水处理站处理。
(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同类型项目:
COD:350mg/L、SS:200mg/L、氨
氮:
30mg/L、总磷:4mg/L、总氮:40mg/L。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
接管标准后排入青园污水处理厂。
表
4.2-2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方式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
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
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处理能力m3/d
是否为可行技
术
1
清洗废水
pH、COD、
SS、NH3-N、TP、TN、石
油类、
LAS
间接排放
青园污
水处理厂
间断排
放,排放
期间流量不稳
定,但有规律,且
不属于非周期性规律
TW001
污水处理
站
隔油、混凝沉淀、AO 生化、二沉池
4
是
DW001
☑是
□否
☑企业总排□雨水排放□ 清 净 下 水排放□ 温 排 水 排放□ 厂 房 或 厂房处理设施排放口
2
生活污水
pH、COD、
SS、NH3-N、
TP、TN
TW002
化粪
池
化粪池
5
是
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属于常规处理方式,技术可行。
表
4.2-3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
UTM 坐标
废水排
放量
(
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歇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X
Y
名称
污染物
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
/(mg/L)
1 DW001 695093.35 3725753.10 1395
青园污水处理
厂
间断排放,
排放期间流量不稳
定,但有规律,且不属
于非周期
性规律
工作日
青园污水处理
厂
pH
6-9
COD
50
SS
10
NH3-N
4(6)*
TP
0.5
TN
12(15)
石油类
1
95
LAS
0.5
注
*: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一、生活污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一并排入青园污水处理厂集
中处理。
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
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型生活处理构筑物。废水中固化物(粪便等垃圾)
在池底停留水解,防止管道堵塞,上层水化物则通过管道流走。污水进入化粪
池经过
12~24h的沉淀,可去除部分悬浮物,污泥定期清掏外运。项目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对
COD、SS等也有一定的去除效果。
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是常规成熟稳定的工艺,处理后达到青园污水处
理厂接管标准,在技术上是完全可行的。
二、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1.处理工艺
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
“隔油+混凝沉淀+AO生化+二沉池”处
理。详细简述如下所示:
96
表
4.2-1 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说明
(
1)隔油:本项目中生产废水自流入隔油池,隔油池处理废水是利用废水
中悬浮物和水的比重不同而达到分离的目的。隔油池的构造采用平流式,废水
隔油池,沿水平方向缓慢流动。在隔油池中沉淀下来的重油及其他杂质,积聚
到池底污泥斗中,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对石油类、
LAS 有较大的削减作用,
降低后续工艺负荷。
(
2)混凝:污水进入混凝池,反通过投加絮凝剂使浮油与其它悬浮物结合
形成絮体,从而更换有利于分离。此外采用混凝剂可通过电中和、破乳、网捕
卷扫作用去除乳化态
LAS。
(
3)沉淀:混凝絮凝反应的混合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对混凝反应后的废水
进行固液分离,上清液进入下道处理工序;沉淀后的污泥排入污泥池进行压榨
脱水处理,污泥脱水滤液回流至混凝单元,实现 LAS 的二次去除,避免二次污
染。
(
4)A/O 处理系统
97
缺氧池:在缺氧区中,反硝化细菌利用从好氧区中经混合液回流而带来的
大量硝酸盐(视内回流比而定,以及污水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主要是溶解
性可快速生物降解有机物)进行反硝化反应,达到同时去碳和脱氮的目的。含
有较低浓度碳氮和较高浓度磷的污水随后进入好氧池,此外该阶段可降低
LAS
浓度,改善可生化性。
好氧池:在好氧区聚磷菌在曝气充氧条件下分解体内贮存的
PHA 并释放能
量,用于菌体生长及主动超量吸收周围环境中的溶解性磷,这些被吸收的溶解
性磷在聚磷菌体内以聚磷盐形式存在,使得污水中磷的浓度大大降低。污水中
各种有机物在经历厌氧、缺氧环境后,进入好氧区时其浓度已经相当低,这将
有利于自养硝化菌的生长繁殖。硝化菌在好氧的环境下将完成氨化和硝化作用,
将水中的氮转化为
NO2 和 NO3。在二次沉淀池之前,大量的回流混合液将把产
生的
NOx 带入缺氧区进行反硝化脱氮,好氧池科通过富集假单胞菌、芽孢杆菌
等 LAS 降解菌,实现 LAS 的去处。
(
5)二沉池:经过 AO 出来后的混合废水进入二沉池进行二次沉淀,泥水
分离过程中,污泥絮体可以吸附残余的
LAS,防止出水夹带泡沫和 LAS,上清
液进入清水池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沉淀后的污泥排入污泥池进行压榨脱水处理。
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
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HJ 1124-2020)中排污单位废水污染
防治推荐可行技术,属于可行技术。
2.去除效率分析
(
1)根据《混凝沉淀预处理工艺研究》(工业废水处理 第35卷第12期 2015
年
12月),混凝沉淀对COD、SS平均去除率分别达36.2%和71.0%。
(
2)根据文献《隔油-气浮-两段生化法处理炼油厂含油废水》(韩国义,
郑俊,王正收,宁靓,中国给水排水,
*开通会员可解锁*第26卷第2期),采用隔油/气
浮
/两段生化(CASS+BAF)工艺处理炼油废水。实际运行结果表明,该组合工
艺对炼油废水的
COD、氨氮、石油类的平均去除率分别为98.1%、98.75%和
99.2%,出水平均COD<15mg/L、NH3-N为1.0mg/L左右,远优于《污水综合排
98
放标准》(
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
(
3)根据文献《“混凝+气浮+AO”工艺处理芝麻生产废水》(程燕丽,
王宏,安徽化工,第
42卷,第4期,*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安徽某公司经浸泡、淘洗、
清洗的芝麻废水为研究对象,废水
pH4~4.5,CODcr1200mg/L,SS1700mg/L,氨
氮
57mg/L。试验工艺流程依托安徽某公司实际废水处理工程开展试验研究,具
体流程为: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除去浮油后,自流至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然
后用泵提升至混凝池,向其中投加
PAM,生成大颗粒的沉淀物,出水自流进入
初沉池,进行泥水分离,上清液自流进入
CAF涡凹气浮,除去细小的悬浮物后,
自流至
AO池,进行好氧生化反应和脱氮反应,出水经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后,
上清液自流进入污水管网。各废水处理效果如下。
由上图可知,“混凝
+气浮+AO”工艺对COD去除效率93.3%,SS去除效率
94.1%,氨氮去除效率75.4%。
(
4)根据《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 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
HJ576-2010),表4缺氧好氧工艺设计参数:当以除氮为主时,应采用缺氧好
氧工艺,即
AO法。缺氧好氧工艺对氨氮的总处理率为85~95%,对总氮的总处
理率为
60~85%。
(
5)根据《混凝沉淀处理高浓度LAS废水研究》(傅冬平 企业技术开发 第
29卷第5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最佳操作条件下,经过混凝沉淀处理后,废水中LAS
去除率达
70%。
99
根据《我国表面活性剂
LAS废水的处理技术进展》(蒋红静,郭满屯 山西
化工 第
28卷第1期),在一般生物处理条件下,LAS的去除效率可达到80-90%。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艺对
LAS去除效率保守按照80%计。
(
6)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的“隔油-混凝沉淀-AO生化-二沉
池”对
COD去除效率90%,SS去除效率90%,石油类去除效率95%,总氮去除
效率
75%,氨氮去除效率90%,总磷去除效率85%,LAS去除效率80%。
表
4.2-4 项目废水处理效率
2.3 项目依托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污水接管青园污水处理厂,淮安青园水务有限公司新渡片区污水处
理厂(青园污水处理厂)位于区内临河路南,洪东路东,为工业污水处理厂。
开发区宁连高速以东范围各企业废水及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后,排入青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青园污水处理厂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
获得淮阴区环境保护局批复(淮环发〔
2013〕71 号),批复规模为一期工程 2
万
m3/d,二期 2 万 m3/d,全厂 4 万 m3/d。污水处理厂采用常规污水处理工艺,
即
“粗细格栅+旋流沉砂+水解池+倒置 AAO 池+沉淀池”,深度处理采用“活性砂
滤池
+接触消毒”进行处理。目前一期工程 2 万 m3/d 已建成,并于 2015 年 11 月
完成一期工程验收。考虑未来区内工业项目的增加,进水水质无法满足区内企
处理设施
浓度
COD
SS
石油类
TN NH3-N
TP
LAS
隔油
进水
944
140
217
35
7
30
30
出水
602
41
109
35
7
30
27
去除效率(
%)
0
0
50
0
0
0
10
混凝沉淀
进水
944
140
109
35
7
30
27
出水
602
41
55
32
6
27
19
去除效率(
%)
36.2
71.0
50
10
10
10
30
AO 生化
进水
602
41
55
32
6
27
19
出水
94
14.7
11
9
1
4.5
6
去除效率(
%)
84.3
64
80
72
83
83
68
二沉池
进水
94
14.7
11
9
1
4.5
6
出水
94
14
11
9
1
4.5
6
去除效率(
%)
0
5
0
0
0
0
0
出水标准
450
200
15
70
35
5
20
100
业需求,青园污水处理厂针对一期工程工艺进行提标改造(环评批复文号为:
淮环审〔
2019〕5 号),同时考虑 30%尾水作为再生水回用,废水处理工艺改
良为
“预处理+改良式 AAO 生化池+二沉池+磁絮凝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的
污水处理工艺,该项目已于
2024 年 1 月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投产。
青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盐河(
E119°06′57″,N33°38′09″),
批复规模为污水排放量
511 万 m3(约 1.4 万 m3/d),为一期改造施行 30%再生
水回用后排放量。由于接管范围内开发程度较低,目前青园污水处理厂实际污
水处理量约
388 万 m3(约 1.1 万 m3/d),未突破环评和入河排污口批准规模。
青园污水处理厂目前工业和生活污水接管比例约为
1:0.8,工艺流程分别见图
4.2-2。
图
4.2-2 青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
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及污染物去除效率见下表。
表
4.2-5 青园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水质单位:mg/L
主要污染指标
pH
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石油类
LAS
设计进水水质
6-9
450
200
35
5
70
15
20
设计出水水质
6-9
50
10
4(6)*
0.5
12(15)
1
0.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1.废水污染物浓度接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洗废水一
并接管青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青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浓度要求,不会影响污
101
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
2.废水水量接管可行性分析
青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总规模为
4 万 m3/d,分阶段进行建设,一期建设
规模为
2 万 m3/d。根据调查,目前已排入该污水处理厂的废水量为 1.1 万 m3/d,
该 污 水 处 理 厂 剩 余 处 理 能 力 为
9000m3/d , 本 项 目 废 水 排 放 量 1395m3/a
(
4.65m3/d),占青园污水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的 0.05%。因此,青园污水处理
厂完全有能力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
3.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时间和管网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项目所在地属于青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范围,项目所在地污水收集管
网已铺设到位,因此,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青园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满足青园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所依托青园污水处理厂有足够的处理余量收纳本项目废水,采用的以
A2/O
为主体的处理工艺能够处理项目废水,因此本项目废水依托青园污水处理厂间
接排放,具有环境可行性。
2.4 自行监测计划
对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2-2018)、《排污单
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 1086-2020),对废水例行监测,监测的实施
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监测。
表
4.2-6 本项目废水监测方案一览表
监测点
位
监测指标
监测位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执行依据
DW001
pH、COD、SS、
氨氮、总磷、
总氮、石油类、
LAS
废水总排
口
1 次/年
青园污水处理厂接
管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
则》(
HJ942-2018)、
《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技术指南 涂装》
(
HJ 1086-2020)
102
3.噪声3.1噪声产生环节及源强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
声,噪声源强为
70-90dB(A)之间。经常保养和维护设备,避免设备在不良状态
下运行,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本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强见表
4.3-1、表 4.3-2。
表
4.3-1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建筑物名
称
声源名称
数量
声功率
级
/dB(A)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a]
/m
距室内边界距
离
[b]
/m
室内边界
声级
/
dB
(
A)
运行时段
建筑物插入损
失
/
dB(A)
建筑物外噪
声
X
Y Z
声压
级
/dB
(
A)
建筑物外距离
/m
生产车间
数控龙门加工中心大型五轴龙门
1
70-80
合理
布
局、厂房
隔
声、设备减振
48
1 16 西 5 53.5
9:00
-12:
00;
14:0
0-18
:00
25
28.5
1
4027 龙门
1
70-80
龙门吊
8
70-80
CNC 加工中心
1
75-85
23
27 2
西
20
54.6
29.6
1
激光切割机
1
75-85
30
32 2
56.3
31.3
1
等离子切割机
1
75-85
26
30 2
60.3
35.3
1
台式钻攻两用机
1
75-85
52
55 2
东
2
61.2
36.2
1
液压板料折弯机
1
75-85
58
50 2
59.3
34.3
1
电液伺服折弯机
2
75-85
60
52 2
58.9
33.9
1
数控折弯机
1
75-85
63
55 2
59.2
34.2
1
连续光纤手持激
光焊接机
1
70-80
25
45 2
东
14
58.9
33.9
1
激光焊接机
1
70-80
30
45 2
57.1
32.1
1
智能精密冷焊机
1
70-80
35
43 2
58.2
33.2
1
氩弧焊机
7
70-80
40
50 2
56.5
31.5
1
气体保护焊机
8
70-80
42
53 2
59.8
34.8
1
打磨机
1
75-85
15
30 2
西
2
67.3
42.3
1
落地砂轮机
1
75-85
20
32 2
66.3
41.3
1
三相台式砂轮机
1
75-85
18
34 2
65.0
40
1
全自动抛丸机
1
75-85
10
55 2
65.2
40.2
1
4600 三角拉丝机 1
70-80
12
45 2
58.3
33.3
1
平面拉丝机
1
70-80
10
47 2
57.9
32.9
1
脱脂
1
60-70
10
16 2
54.3
29.3
1
硅烷
1
60-70
10
20 2
55.1
30.1
1
103
喷粉
1
70-80
40
5 2 南 2 60.1
35.1
1
喷漆
1
60-70
10
5 2 南 2 61.3
36.3
1
注:(
1)空间相对位置以生产车间西南角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向为 Y
轴正方向。(
2)[b]选取距室内最近点描述
表
4.3-2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源源强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声功率级/dB(A)
1
空压机
1.1m3/min 43.5
5
1.5
80-90
基础减振、柔性
连接
9:00-12:00
;
14:00-18:0
0
2 风机(DA001)
/
5
45.2
1
80-90
3 风机(DA002)
43.5
5
1
80-90
注:空间相对位置以厂区西南角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向为 Y 轴正方向。
3.2 噪声预测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的要求,
项目采用的模型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21)附录 A(规范
性附录)户外声传播的衰减和附录
B(规范性附录)中“B.1 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
型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4.3-3。
表
4.3-3 厂界噪声贡献值一览表单位:dB(A)
预测方位
时段
空间相对位置
*/m
贡献值
标准值
达标情况
X
Y
Z
东侧
昼间
50
0
2
50.3
65
达标
南侧
昼间
0
-50
2
51.7
65
达标
西侧
昼间
-50
0
2
51.6
65
达标
北侧
昼间
0
50
2
49.9
65
达标
注:(
1)空间相对位置以厂区中心(0,0,0)为坐标原点,正东向为 X 轴正方向,正北向
为
Y 轴正方向。(
2)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从表
4.3-3 可以看出: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贡献值 49.9~51.7dB(A),能够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3.4 自行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
HJ1301-2023),结合项目特点,对厂界噪声的例
行监测。监测的实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厂方自测或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
监测,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
104
表
4.3-4 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执行标准
厂界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3 类标准
105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4.固体废物4.1固体废物产生环节及源强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
则》(
GB34330-2025)的规定,判断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物是否属于固
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副产物属性判定分别见表
4.4-1。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
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分别详见表
4.4-2。
表
4.4-1 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判定表单位:t/a
序号
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产生
量
最 大暂 存量
t
种类判断
固体废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1 废切削液 机加工
液态
矿物油、金属
碎屑
1.87 0.47
√
/
《固体废物鉴别标
准通则》
(
GB34330-2025)
2 脱脂废液
脱脂
液态
脱脂剂等
4.8
1.20
√
/
3 硅烷废液
硅烷
液态
废硅烷化试
剂等
2.4
0.60
√
/
4 废包装桶 物料包装 固态
有机物、塑料
桶
2.4
0.60
√
/
5 清洗废液 喷枪清洗 糊状
水性丙烯酸
面漆、水
1
0.25
√
/
6
漆渣
喷漆
固态 漆渣、有机物
0.08 0.02
√
/
7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固态
过滤棉、有机
物
2.13 0.53
√
/
8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
物
0.702 0.18
√
/
9 废抹布 设备保养 固态 抹布、机油等 0.1
0.03
√
/
10 废机油 设备保养 液态
机油
0.64 0.16
√
/
11 废机油桶 设备保养 固态 机油、铁桶 0.08 0.02
√
/
12
污水站污
泥
废水处理 糊状 污泥、有机物
4.82 1.21
√
/
13 边角料
机加工
固态
钢材、铝材
21
5.25
√
/
14 废焊丝
焊接
固态
焊丝
0.25 0.06
√
/
15 废砂纸
打磨
固态
砂纸
1
0.25
√
/
16 废钢珠
抛丸
固态
钢珠
2
0.50
√
/
17 废塑粉
喷塑
固态
塑粉
0.32 0.08
√
/
18 废滤芯
固态
滤芯
0.02 0.01
√
/
19 废包装袋 集成装配 固态
包装袋
1
0.25
√
/
20 废布袋
废气处理
固态
布袋
0.2
0.05
√
/
21 除尘灰
固态
除尘灰
9.09 2.27
√
/
106
22
废过滤材
料
固态
过滤材料
0.1
0.03
√
/
23 生活垃圾 职工生活 固态 纸张、果皮等 6.3
1.58
√
/
24
化粪池污
泥
化粪池
糊状
污泥、水等
3.96 0.99
√
/
表
4.4-2 本项目固体废物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单位:t/a
工序
/生产
线
装置
固体废物
名称
固废属性
废物代码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最终去
向
核算方法
产生
量
工艺
处置量
(
t/a)
机加工
/
废切削液
危险废物
HW09
900-006-09
物料衡算
法
1.87
有资质单位安全处
置
1.87
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
处置
脱脂
脱脂槽
脱脂废液
HW17
336-064-17
4.8
4.8
硅烷
硅烷槽
硅烷废液
HW17
336-064-17
2.4
2.4
物料包装
/
废包装桶
HW49
900-041-49
2.4
2.4
喷枪清洗
/
清洗废液
HW12
900-256-12
类比
法
1
1
喷漆
喷漆线
漆渣
HW12
900-252-12
物料衡算
法
0.08
0.08
废气处理
干式过滤
废过滤棉
HW49
900-041-49
2.13
2.13
废气处理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0.702
0.702
设备保养
/
废抹布
HW49
900-041-49
类比
法
0.1
0.1
设备保养
/
废机油
HW08
900-214-08
0.64
0.64
设备保养
/
废机油桶
HW08
900-249-08
0.08
0.08
废水处理 污水处理站
污水站污泥
HW17
336-064-17
4.82
4.82
机加工
CNC
边角料
一般工业固废
SW17
900-002-S17
类比
法
21
收集外售
21
综合利
用
焊接
焊接机
废焊丝
SW59
900-099-S59
0.25
0.25
打磨
打磨机
废砂纸
1
1
抛丸
抛丸机
废钢珠
2
2
喷塑
喷塑装置
废塑粉
SW17
900-099-S17
0.32
0.32
废滤芯
SW59
900-009-S59
0.02
0.02
集成装配
/
废包装袋
1
1
废气处理
布袋除尘器
废布袋
0.2
0.2
除尘灰
SW59
900-099-S59
9.09
9.09
烟尘净化器
废过滤材料
0.1
0.1
107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产污系数
法
6.3
环卫清运
6.3
环卫部
门
化粪池
化粪池
化粪池污泥
/
3.96
3.96
根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第 43
号)要求,需要对本项目产生的物质(除目标产物,即:产品、副产品外),按
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25 年版)》、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
GB5085.7-2019)
等进行属性判定,并以表格的形式列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类别、形态、危
险特性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本项目危险废物情况汇总见表
4.4-3。
表
4.4-3 本项目危险废物汇总一览表单位:t/a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产生
量
产生工序及装
置
形态
主要成
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收集
贮存
运输
利用处置方式
利用处置单位
1
废切削
液
HW09 900-006-09 1.87
机加
工
液态
矿物油、金属
碎屑
每天
T
分类收集、制定操作规程、划定作
业区
域、桶装、标签贴示
等
“四
防
”、警
示标
志、包装相容
等
由持有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
证、持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实施,密闭遮盖运输
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
置
有资质单位
2
脱脂废
液
HW17 336-064-17 4.8 脱脂
液态
脱脂剂等
每周
T/C
3
硅烷废
液
HW17 336-064-17 2.4 硅烷
液态
废硅烷化试
剂等
4
废包装
桶
HW49 900-041-49 2.4
物料包装
固态
有机物、塑料
桶
不定期
T/In
5
清洗废
液
HW12 900-256-12
1
喷枪清洗
糊状
水性丙烯酸面漆、水
水性丙烯酸面
漆
T,I,
C
6 漆渣 HW12 900-252-12 0.08
喷漆
固态
漆渣
有机
物
T,I
7
废过滤
棉
HW49 900-041-49 2.13
固态
废过滤
棉
有机废气
3 个
月
T/In
8
废活性
炭
HW49 900-039-49 0.702
废气处理
固态
废活性炭、有
机物
T
9 废抹布 HW49 900-041-49 0.1
设备保养
固态
抹布、机油
不定期
T/In
10 废机油 HW08 900-214-08 0.64
液态
机油
油类物质
T,I
11
废机油
桶
HW08 900-249-08 0.08
固态
机油
油类物质
12
污水站
污泥
HW17 336-064-17 4.82
废水处理
糊状
污泥
石油
类
T/C
4.2污染源强核算过程简述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
108
(
1)危险废物
①废切削液(
S2)
本项目机加工设备共
19 台,单台设备切削液(切削液与水混合物)在线量约
0.01t,本次环评按最大产能核算,19 台机加工设备全年使用,使用过程中单日切
削液损耗按
8%计算,低于 60%在线量时需要补充,故 5 天添加一次,添加量为
19×0.01×5×0.08=0.076t;切削液因循环使用及金属废屑进入,三个月左右更换排
放 , 排 放 量 约
19×0.01×5× ( 1-8% ) =0.114t , 季 度 每 次 整 体 更 换 量 为
0.076+0.114=0.19t。
本项目全年工作
300 天,添加次数为 60 次,其中有 4 次为季度全部更换,56
次 为 补 充 添 加 。 故 切 削 液 ( 切 削 液 与 水 混 合 物 ) 使 用 量 为
56×0.076+4×0.114+0.19=4.902t,切削液使用过程与水的调配比例为 1:10,本项
目切削液使用量
1t/a,经计算位于该调配区间。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33-37,431-434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04 下料颗粒物的产污系数 5.30
千克
/吨-原料,本项目采取切削液湿式加工,进入切削液中的金属碎屑产生量按照
10%系数计算,项目碳钢、304 不锈钢等用量 2100t/a,则金属碎屑产生量为 1.11t/a。
本项目金属碎屑定期捞出,切削液循环使用,切削液定期与金属碎屑一起废
切削液(切削液与水混合物)季度产生量为
0.19t,年产生量为 0.76t/a,则含金属
碎屑的废切削液总产生量为
1.87t/a。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HW09 油/水、烃/水混
合物或乳化液
900-006-09),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②脱脂废液(
S6)
本项目设置
2 座脱脂槽,单座水脱脂槽容积 2.8m3,规格尺寸长 2m*宽 1.4m*
高
1m,单槽有效容积约为 86%(2.4m3)。脱脂槽每年整体更换清理一次槽液,
通过计算可知脱脂废液
=2.4*2=4.8t/a。同时根据工程分析水平衡可知,脱脂废液产
生量为
4.8t/a。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HW17 表面处理废物 336-064-17)。
③硅烷废液(
S7)
本项目设置
1 座硅烷槽,单座硅烷槽容积 2.8m3,规格尺寸长 2m*宽 1.4m*高
109
1m,单槽有效容积约为 86%(2.4m3)。硅烷槽每年整体更换清理一次槽液,通过
计算可知硅烷废液
=2.4*1=2.4t/a。同时根据工程分析水平衡可知,硅烷废液产生量
为
2.4t/a。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HW17 表面处理废物 336-064-17)。
③废包装桶(清洗剂包装桶、硅烷剂包装桶、水性丙烯酸面漆包装桶及塑粉
包装桶)
本项目年用清洗剂
14t,硅烷剂8t,水性丙烯酸面漆2t,塑粉16t,均为20kg桶
装,则产生废包装桶
2000个/a。根据《广州市环境统计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数
据审核指引》(
*开通会员可解锁*),固体废物不同计量单位换算参考值:参照20L胶桶,
空桶重量
1.2kg/个。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约为2.4t/a。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HW49
其他废物,
900-041-49)。
④清洗废液(
S9)
根据工程分析水平衡可知,本项目清洗废液产生量为
1t/a。经查询属于危
险废物(
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6-12)。
⑤漆渣
根据工程分析物料平衡可知,本项目漆渣产生量为
0.08t/a。经查询属于危险废
物(
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2-12)。
⑥废过滤棉
本项目喷漆颗粒物采用水喷淋
+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处理,有组织漆雾颗
粒物产生量为
0.70t/a,过滤棉处理效率以90%计,则过滤棉吸附颗粒物产生量为
0.63t/a,喷漆废气处理过程产生废过滤棉,根据企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干式过滤棉
重量为
0.5t/a,四个月更换一次,年使用量1.5t/a,则废过滤棉年产生量为2.13t/a,
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
HW49其它废物900-041-49)。
⑦废活性炭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进行处理。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通
知》(苏环办〔
2021〕218 号)附件中活性炭更换计算公式,T=m×s÷(c×10-6×Q×t)
110
式中:
T—更换周期,天;m—活性炭的用量,kg;s—动态吸附量,%;(一般取值 10%)c—活性炭削减的 VOCs 浓度,mg/m3;Q—风量,单位 m3/h;t—运行时间,单位 h/d。
表
4.4-4 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表
工序
活性炭装置编
号
m
s
c
Q
t
T
活性炭
用量
(
kg)
动态吸
附量
(
%)*
活性炭削减
VOCs 浓度
(
mg/m3)
风量
(
m3/h)
运行时
间
(
h/d)
更换周
期
(天)
喷漆、烘干、固化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50
10%
2.788
5200
8
129.3
本项目废活性炭三个月更换一次。根据新鲜活性炭用量及吸附废气的量约
(
0.15t×4+0.1015t/a=0.7015t/a)计算得废活性炭产生量约 0.702t/a。经查询属于危
险废物(
HW49 其他废物,900-039-49)。
⑧废抹布
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抹布,项目抹布使用量
0.1t/a,全部损耗
抹布每年更新,则废抹布产生量为
0.1t/a。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
900-041-49)。
⑨废机油
本项目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机油,项目机油使用量为
0.8t/a,项目设
备维修、保养过程中机油损耗率约
20%,废机油产生量为0.64t/a。经查询属于危险
废物(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⑩废机油桶
本项目所使用的机油采用桶装包装,使用后会产生废机油桶约
4 个/a,根据《广
州市环境统计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数据审核指引》(
2021 年 6 月),固体废
物不同计量单位换算参考值:参照
200L 铁桶,空桶重量 20kg/个,则项目产生的
111
废机油桶约为
0.08t/a。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900-249-08)。
⑪污水站污泥
本项目废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根
据《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产排污系数手册使用说明》可知,物化处理污泥约占处
理水量的
0.01%~0.67%左右(本次评价取 0.67%),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产生量为
720m3/a,则物化污泥产生量约为 4.82t/a(含水率约 90%)。经查询属于危险废物
(
HW17 表面处理废物 336-064-17)。
(
2)一般工业固废
①边角料(
S1)
建设机加工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产生量约金属材料使用量的
1%,则
钢材边角料产生量约
14t/a,铝型材边角料产生量约 7t/a,合计 21t/a,收集外售综
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钢材
边角料属于
SW17 可再生类废物-非特定行业-废钢铁,废物代码:900-001-S17,
铝 型 材 边 角 料 属 于
SW17 可再生类废物-非特定行业-废钢铁,废物代码:
900-002-S17。
②废焊丝
本项目焊接工序会产生废焊丝,企业焊丝使用量为
5t/a,焊接废料产生量
以焊丝使用量的
5%计,因此废焊丝产生量为 0.25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废焊
丝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99-S59。
③废砂纸
本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废砂纸,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砂纸使用量为
1t/a,
则废砂纸产生量为
1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废焊
丝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99-S59。
112
④废钢珠
本项目抛丸工序会产生废钢珠,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钢珠使用量为
2t/a,
则废钢珠产生量为
2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废焊
丝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99-S59。
⑤废塑粉
本项目喷粉过程中未附着的塑粉形成粉尘,部分洒落地面,部分通过除尘器
对其进行收集处理,除尘器收集到的喷塑粉末和洒落的塑粉回用于生产,但塑粉
多次循环利用后,静电携带能力下降,会成为死粉,影响喷涂效果,需定期清理
粉盒,作为废粉处理,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塑粉回收率
98%,年用塑粉 16t,则废塑
粉产生量为
0.32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废塑
粉 属 于
SW17 可再生类废物-非特定行业-其他可再生类废物,废物代码:
900-099-S17。
⑥废滤芯
本项目喷粉工序自带滤芯装置产生的废滤芯,根据企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废
滤芯产生量为
0.02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过滤材料,废物代码:900-009-S59。
⑦废包装袋
本项目包装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材料(包装纸、包装袋),根据企业同类厂
区运行经验,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
1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过滤材料,废物代码:900-009-S59。
⑧废布袋
本项目打磨、抛丸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一年更换
2 次,全厂每
次合计更换重量约为
100kg,则产生的废布袋约为 0.2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113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过滤材料,废物代码:900-009-S59。
⑨除尘灰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为
9.09t/a,收集外售综合利
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废焊
丝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99-S59。
⑩废过滤材料
本项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会使用过滤材料,使用时间较长或出现损坏时需要
更换,企业每半年更换一次,废过滤材料产生量为
0.1t/a,收集外售综合利用。
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废焊
丝属于
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非特定行业,废物代码:900-099-S59。
(
3)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共有职工
50 人,一班制,根据《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生活
垃圾按
0.42kg/人·d 计算,则产生量为 6.3t/a,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化粪池污泥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本项目化粪池污泥量见
表
4.4-5。
表
4.4-5 化粪池每人每日计算污泥量单位:L
建筑物分类
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合流排入 生活污水单独排入
有住宿的建筑物
0.7
0.4
人员逗留时间>
4h,并≤10h 的建筑物
0.3
0.2
人员逗留时间
≤4h 的建筑物
0.1
0.07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本项目有员工
50 人,化粪池污泥量取 0.3L 人•
天,年运营
300d,消化减量 20%,则化粪池污泥量约 3.96t/a。
4.3环境管理要求
对于本项目运行后的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14
(
1)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设一般固废库
1 个,占地面积 40m2,1m2 固废库可暂存 1-1.5t 固废,项
目一般固废库可暂存
40-60t 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固废最大暂存量约 34.98t,项目
一般固废库满足贮存需求。
建 设 单 位 应 按 照 《 一 般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贮 存 和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18599-2020)要求对其进行管控,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
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
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2023 年第 5 号)要求对其规范张贴环保标志。
(
2)危废贮存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年产危废量为
21.022t,储存周期不超过 3 月,则最大储存量为 5.26t/a。
1m2 危废库可暂存 1-1.5t 危废,项目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20m2,可暂存 20-30t 危废,
项目危废暂存间满足贮存需求。
(
3)必须明确企业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求企业建立风险管理
及应急救援体系,执行环境监测计划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
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
4)环境管理要求,污染源监测及环境质量监测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可
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表形式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
管部门。
5.地下水、土壤5.1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
1)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
本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途径详见下表。
表
5-1 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源及污染途径表
污染源
污染物类型
污染途径
地下水
危险废物、污
水处理站
废活性炭、废机油、生产废水等
污水处理站渗漏、危废暂存场所防渗层损坏开裂导致污染物下渗。
土壤
(
2)防范措施
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
“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
115
响应
”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转移、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①源头控制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仓库,危废仓库设置重点防渗。本项目严格按照
分区防渗要求设置,不会发生危险品泄漏污染土壤地下水的情况。
②分区防控措施。
项目防渗分区划分及防渗等级见下表。
表
5-2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序号
建(构)筑
物名称
天然包气带防污性
能
污染控制难易
程度
污染物
类型
防治分区
防渗技术要求
1
危废仓库
中
难
其他类
型(有机
物)
重点防渗
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2
污水处理站
3
原料仓库
中
难
其他类
型(有机
物)
重点防渗
区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
K≤1×10-7cm/s;或参照
GB18598 执行
4
危化品仓库
5
生产车间
中
易
其他类
型
简单防渗
区
一般地面硬化
6
成品仓库
中
易
其他类
型
简单防渗
区
一般地面硬化
7
一般固废仓
库
中
易
其他类
型
简单防渗
区
一般地面硬化
5.2跟踪监测计划
企业污水处理站地面采取防渗漏、机油、脱脂废液以及硅烷废液以密闭贮存
方式存放生产车间,发生泄漏事故的概率较小;废机油采用密闭桶装贮存于危废
仓库,其他危险废物均为固体,撒漏后及时清扫,且危废仓库设置导流沟及收集
槽,不易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进行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测。
6.生态
本项目厂区位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保
护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7.环境风险
116
7.1 风险源调查
①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见表
7.1-1。
表
7.1-1 本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数量及分布情况一览表
名称
主要成分
/有害物质
贮存方式
最大贮存量(
t) 分布单元
脱脂剂
/
20kg 桶装
1
原料仓库
硅烷剂
/
20kg 桶装
1
机油
/
200kg 桶装
0.4
水性丙烯酸面漆
/
200kg 桶装
0.5
废切削液
矿物油
密闭桶装
0.47
危废仓库
脱脂废液
脱脂剂等
密闭桶装
1.20
硅烷废液
废硅烷化试剂等
密闭桶装
0.60
废包装桶
有机物、塑料桶
密闭桶装
0.60
清洗废液
水性丙烯酸面漆、水
密闭桶装
0.25
漆渣
漆渣、有机物
密闭桶装
0.02
废过滤棉
过滤棉、有机物
袋装
0.53
废活性炭
活性炭、有机物
袋装
0.18
废抹布
抹布、机油等
袋装
0.03
废机油
机油
密闭桶装
0.16
废机油桶
机油、铁桶
密闭桶装
0.02
污水站污泥
污泥、有机物
袋装
1.21
注:危废仓库最大贮存量为三个月的危废产生量。
②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
Q)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建设项目环境
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
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
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117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附录 B 中各物质选
取临界量并计算
q/Q 值,项目涉及危险物质 q/Q 值计算结果详见表 7.1-2。
表
7.1-2 本项目建成后涉及危险物质 q/Q 值计算
序号
物质名称
CAS 号
风险类别
临界
量
t
最大贮
存量
t
q/Q
1
脱脂剂
/
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
别
2、类别 3)
50
1
0.02
2
硅烷剂
/
50
1
0.02
3
机油
/
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
油等)
2500
0.4
0.00016
4
水性丙烯酸面
漆
/
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
别
2、类别 3)
50
0.47
0.0094
5
废切削液
/
50
1.20
0.024
6
脱脂废液
/
50
0.60
0.012
7
硅烷废液
/
50
0.60
0.012
8
废包装桶
/
50
0.25
0.005
9
清洗废液
/
50
0.02
0.0004
10
漆渣
/
50
0.53
0.0106
11
废过滤棉
/
50
0.18
0.0036
12
废活性炭
/
50
0.03
0.0006
13
废抹布
/
50
0.16
0.0032
14
废机油
/
50
0.02
0.0004
15
废机油桶
/
50
1.21
0.0242
16
污水站污泥
/
50
0.47
0.0094
合计(
Σq/Q)
0.15
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按照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类别
2,类别 3)取临界值为 50。
③风险潜势初判及评价等级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
Q<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
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可知,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7.2 环境风险识别
本次评价从物质危险性、生产系统危险性、危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三个
方面进行本项目的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较小,主要风险
来自原料或危废泄漏事故、火灾风险事故等。
118
表
7.2-3 本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汇总表
序号
危险单元
风险源
环境风险类
型
环境影响途径
可能受影响的环
境敏感目标
1
原料仓库
脱脂剂、硅烷剂、
水性丙烯酸面漆
泄漏、火灾
引发的伴生
/
次生
CO 排
放
大气、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
周边居民区、土壤、附近水体等
2
污水处理站
生产废水
泄漏
地表水、土壤、
地下水
周边居民区、土壤、附近水体等
3
废气处理设施
非甲烷总烃、次
生
CO、消防尾水
火灾引发的
伴生
/次生
CO 排放
大气
周边居民区
4
危废仓库
危险废物、消防
尾水
泄漏、火灾
引发的伴生
/
次生
CO 排
放
大气、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
周边居民区、土壤、附近水体等
5
危化品仓库
丙烷
泄漏、火灾
引发的伴生
/
次生
CO 排
放
大气、地表水、
土壤、地下水
周边居民区、土壤、附近水体等
7.3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物料泄漏
建设单位应对原料仓库及危废仓库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处理,危废仓库设置导
流沟或收集槽等,配备消防沙覆盖泄漏物料减少蒸发,配备无火花收容工具收纳
泄漏物料。
(
2)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对外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辐射热以及燃烧废气的排放,从安全方
面来看主要表现为人员的伤亡。本次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各区域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发生火灾事故险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主管,
根据事故险情和扑救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需外援应立即拨打火警
119 告知
火灾危险严重程度。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迅速将易燃物撤离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
区,严格限制出入。救援人员佩戴防毒面具及防护服,使用应急救援物资进行灭
火。发生小面积火灾时,采用灭火器、消防沙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时,需使用
消防水灭火,产生的消防废水需进行收集。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关闭雨水口
119
紧急关闭阀门,待事故结束后,事故废水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
3)固废(危废)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厂内各种固废分类收集,盛放,临时存放室内固定场所,不被雨淋、风吹、
专车运送,所有固废都得到合适的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
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废实现
“零
排放
”。为避免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危害,建议采用以下措施:
①在收集过程中要根据各种危险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分别收集和临时贮存。
②厂内应设置专门的废物暂存场所、以便贮存不能及时送出处理的固废,避
免在露天堆放中产生的泄漏、渗透、蒸发、雨水淋溶以及大风吹扬等产生二次污
染;各种危险废物要有单独的贮存空间,并贴上标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
物的容器顶与液面间需要保留
100mm 以上的空间,容器及容器的材质要满足相应
强度要求,并必须完整无损。
③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不同的危险废物要单独运输,固废的包装容器要注意密
闭,以免在运输途中发生危险废物的泄漏,从而产生二次污染。
(
4)废气风险防范措施
①平时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装置,及时发现处
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②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废气处理
实行全过程跟踪控制;
③项目应设有备用电源和备用处理设备,以备停电或设备出现故障时保障废
气全部抽入净化系统进行处理以达标排放。
④按规范设置灭火器、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
综合环境风险评价内容,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并加强项目运营阶段的环境管理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应急联动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建议建设单位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苏环发
[2023]7 号)和《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20
(
DB32/T3795-2020)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园区的应急预
案相衔接,进一步健全公司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提高公司应急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迅速有效地
处理突发环境污染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件,同时建设单位需积极加入园
区联合风险管理组织,制定联合防范措施。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环境影响。
9.清洁生产指标对比
本项目喷涂产品适用《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限定性指标
评价和指标分级加权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指标分级加权评价方法,计算行业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根据综合评价指数,确定清洁生产水平等级。建设项目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见以下表格。
121
表
9-1 本项目化学前处理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一览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权
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Ⅲ级基准值
本项目情况
得分
1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
标
0.5
涂装前处
理
脱脂设施
-
0.3
环保a、节水b技术应用;节能
技术应用c
环保a、节水b技术应用
项目脱脂工序采用低氮脱
脂,采用节能技术,满足
Ⅰ级
分值。
15
2
转化膜、磷化设
施
-
0.3
薄膜型转化膜处理工艺;环保 a、
节水 b 技术应用;节能技术应用 c
环保a、节水b技术应用
项目不涉及转化膜、磷化设
施,满足
Ⅰ级分值。
15
3
脱水烘干
-
0.2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需脱水烘干;②低湿低温空气吹干法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节能技术应用 c;②加热装置 多级调节 j,使用清洁能源
项目采用低温烘干,满足
Ⅰ级
分值。
10
4
辅材料配槽前
脱脂
-
0.1
采用低温f可生物分解型脱脂
剂
采用中温g脱脂剂
项目采用低温脱脂,满足
Ⅰ级
分值。
5
5
转化膜、磷化
-
0.1
采用不含第一类金属污染物
采用中温d、第一类重金属含量
≤1%
项目不含第一类重金属,满
足
Ⅰ级分值。
5
6
资源消耗指标
0.2
单位面积取水量
*
L/m2
0.5
≤10
≤13
≤20
23.28L/m2
0
单位面积综合耗能
* kgce/m2
0.5
≤0.33
≤0.38
≤0.44
/
10
单位重量综合耗能
* kgce/kg
≤0.07
≤0.08
≤0.09
0.0049kgce/kg,满足Ⅰ级分
值。
10
7
污染物产生指
标
0.3
单位面积
CODcr产生
量
*
g/m2
0.34
≤6.5
≤10
≤13
8.67g/m2,满足Ⅱ级分值。
10.2
8
单位面积的总磷产生
量
*
g/m2
0.33
≤0.3
≤0.4
≤0.6
不涉及磷,满足
Ⅰ级分值
9.9
9
单位面积的危险废物
产生量
*
g/m2
0.33
≤45
≤55
≤80
61.2g/m2
0
总分
90.1
注
1: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按照前处理面积进行计算。
注
2: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分为两种考核方式: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重量综合能耗;当涂装产品壁厚≥3mm,可选用单位重量综合能耗作为考核指标。
a 环保技术应用包括:采用现有的环保技术、环保工艺、环保原材料,如采用无磷磷化、低氮脱脂等措施。或其他环保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b 节水技术应用包括:前处理有逆流漂洗、脱脂前预清洗(热水洗)、除油、除渣等槽液处理、水综合利用措施;或其他节水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c 节能技术应用包括:余热利用;应用变频电机等节能措施可按需调节水量、风量、能耗;喷淋装置可按需调整喷淋的水量、范围;烘干室采用桥式、风幕等防止热气外溢的节能措施;应用简洁、节能的工艺;应用中低温处理的药液;具有良好的保温措施;或其他节约能耗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d 中温磷化温度 45-55℃;f 低温脱脂温度≤45℃;g 中温脱脂温度 45-55℃。
j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燃油、燃气为比例调节;电加热为调功器调节;蒸气为流量、压力调节阀;包括温度可调。
122
*为限定性指标
注:
1.化学前处理用水量 1826000L,表面处理面积为 78420m2,则单位面积取水量 23.28L/m2。
2.本项目产品壁厚 4mm,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以单位重量综合耗能计算。电量 8 万 Kw/a,折算标准煤系数 0.1229kgce/kg;水量 1826m3/a,折算标准煤系数 0.2571kgce/t,综合能耗
10301.46kgce,产品重量 2100t,则合计单位面积综合耗能 0.0049kgce/kg。
3.化学前处理 COD 产生量 0.68t/a,表面处理面积为 78420m2,则单位面积 CODcr 产生量 8.67g/m2。
4.化学前处理危险废物产生量 4.8t/a,表面处理面积为 78420m2,则单位面积危险废物产生量 61.2g/m2。
表
9-2 本项目喷涂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一览表
序号
一级指标
一级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权
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Ⅲ级基准值
本项目情况
得分
1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
0.6
底漆
电泳漆自泳漆
喷漆(涂覆)
0.12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电泳漆工艺;②自泳漆工艺;③使用水性漆喷涂;④使用粉末涂
料
节水b、技术应用
项目不涉及喷底漆,满足
Ⅰ级分值。
7.2
2
0.11
节能技术应用
c;电泳漆、自泳
漆设置备用槽;喷漆设置漆雾
处理
节能技术应用c;喷漆设置漆雾处理
6.6
3
烘干
0.04
节能技术应用c;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洁
能源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
洁能源
2.4
4
中涂、面
漆
漆雾处理
0.09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雾处
理效率
≥95%
有自动漆雾处
理系统,漆雾处
理效率
≥85%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雾
处理效率
≥80%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漆雾处理效
率
≥90%,满足Ⅱ级分值。
5.4
5
喷漆(涂覆)(包括流平)
0.15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使用水性漆;②使用光固化(
UV)
漆;③使用粉末涂料;④免中
涂工艺
节水b、节能c技术应用
使用水性漆及塑粉,满足
Ⅰ级分值。
9
0.06
废溶剂收集、处理 e
项目喷涂干式过滤棉除颗粒物,烘
干采用电加热,满足
Ⅱ级分值。
3.6
6
烘干室
0.04
节能技术应用c;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洁
能源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
洁能源
使用电加热,满足Ⅰ级分值。
2.4
7
废气处
理
喷涂废气
0.11
溶剂工艺段有
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85%;
有
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溶剂型喷漆有
VOCs处理设
施,
处理效率
≥75%;有VOCs
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喷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取水
喷淋
+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附,处理效率
≥90%,满足Ⅰ级分值。
6.6
8
涂层烘干废气
0.11
有
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有VOCs处理设 有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 烘干废气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
0
123
≥98%;有VOCs处理设备运行
监控装置
施,处理效率
≥95%;有VOCs
处理设备运行
监控装置
率
≥90%;有VOCs处理设备
运行监控装置
理效率
≥90%;有 VOCs 处理设备运
行监控装置,满足
Ⅲ级分值。
9
原辅材
料
底漆
0.05
VOCs≤30%
VOCs≤35%
VOCs≤45%
项目不涉及底漆、中涂漆,满足
Ⅰ级
分值。
3
10
中涂
0.05
VOCs≤30%
VOCs≤40%
VOCs≤55%
3
11
面漆
0.05
VOCs≤50%
VOCs≤60%
VOCs≤70%
项目面漆
VOCs 为 4.8%,满足Ⅰ级分
值。
3
12
喷枪清洗
液
水性漆
0.02
VOCs含量≤5%
VOCs含量≤20%
VOCs含量≤30%
项目喷枪采用自来水清洗,满足
Ⅰ级
分值。
1.2
13
资源消耗指标
0.1
单位面积取水量
*
L/m2
0.3
≤2.5
≤3.2
≤5
1.56L/m2,满足Ⅰ级分值。
3
单位面积综合耗能
* kgce/m2
0.7
≤1.26
≤1.32
≤1.43
/
0
单位重量综合耗能
* kgce/kg
≤0.23
≤0.26
≤0.31
0.0029kgce/kg,满足Ⅰ级分值。
7
14
污染物产生指标
0.3
单位面
积
VOCs
产生量
*
客车、大型
机械
g/m2
0.35
≤150
≤210
≤280
项目喷涂不涉及客车、大型
机械。
0
其他
≤60
≤80
≤100
2.25g/m2,满足Ⅰ级分值。
10.5
15
单位面积
CODcr产生
量
*
g/m2
0.35
≤2
≤2.5
≤3.5
1.96g/m2,满足Ⅰ级分值。
10.5
16
单位面积的危险废
物产生量
*
g/m2
0.30
≤90
≤110
≤160
12.5g/m2,满足Ⅰ级分值。
9
合计
93.4
注
1:单位面积的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实际喷涂面积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耗能按照实际总面积计算。
注
2:VOCs 处理设施是作为工艺设备之一,单位面积 VOCs 产生量是指处理设施处理后出口的含量。
注
3:底漆、中涂、面漆 VOCs 含量指的是涂料包装物的 VOCs 重量百分比,固体份含量指的是包装物的固体份重量百分比;喷枪清洗液 VOCs 含量指的是施工状态
的喷枪清洗液
VOCs 含量。
注
4: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分为两种考核方式: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重量综合能耗;当涂装产品壁厚≥3mm,可选用单位重量综合能耗作为考核指标。
注
5:漆雾捕集效率,新一代文丘里漆雾捕集装置,干式漆雾捕集装置(石灰石法、静电法)的漆雾捕集效率均≥95%,普通文丘里、水旋漆雾捕集装置的漆雾捕 集效
率
≥90%,新一代水帘漆雾捕集装置的漆雾捕集效率≥85%。
b 节水技术应用包括:湿式喷漆室有循环系统、除渣措施,干式喷漆室为节水型设备或其他节水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c 节能技术应用包括:余热利用;应用变频电机等节能措施,可按需调节水量、风量、能耗;喷漆室应用循环风技术;烘干室采用桥式、风幕等防止热气外溢的节能措施;厚壁产品、大型(重量大)产品涂层应用辐射等节能加热方式;排气能源回收利用;应用简洁、节能的工艺;应用中低温固化的涂料;具有良好的保温措施;或 其他节约能耗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124
e 废溶剂收集、处理:换色、洗枪、管道清洗产生的废溶剂需要全部收集,废溶剂处理可委外处理,此废溶剂不计入单位面积的 CODcr 产生量。
j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燃油、燃气为比例调节;电加热为调功器调节;蒸气为流量、压力调节阀;包括温度可调。
*为限定性指标
注:
1.喷枪喷漆用水 10000L,喷涂面积为 6420m2,则单位面积取水量 1.56L/m2。
2.本项目喷涂电量 5 万 Kw/a,折算标准煤系数 0.1229kgce/(kW.h);水量 10m3/a,折算标准煤系数 0.2571kgce/t,合计能耗 6147.6kgce,则合计单位重量综合耗能
0.0029kgce/kg。
3.由工程分析可知,喷涂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的 VOCs 为 0.0145t/a,喷涂面积为 6420m2,则单位面积 VOCs 产生量 2.25g/m2。
4.喷涂 COD 产生量 0.061t/a,喷涂面积为 6420m2,则单位面积 CODcr 产生量 1.96g/m2。
4.喷涂处理漆渣危险废物产生量 0.08t/a,喷涂面积为 6420m2,则单位面积危险废物产生量 12.5g/m2。
表
9-3 本项目喷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一览表
序号
一级指
标
一级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权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Ⅲ级基准值
本项目情况
得分
1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
0.5
喷粉
喷粉室
-
0.33
使用静电喷粉
项目使用静电喷粉,满足
Ⅰ级
分值。
16.5
2
粉尘处理
-
0.33
有粉尘废气处理设备,粉尘处
理效率
≥99%
有粉尘废气处理设备,
粉尘处理效率
≥98%
有粉尘废气处理设备,粉尘处
理效率
≥95%
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效率
95%,满足Ⅲ级分值。
0
3
固化
-
0.34
固化温度
≤150℃;加热装置多
级调节j,使用清洁能源
固化温度
≤170℃;加热
装置多级调节j,使用清
洁能源
固化温度
≤190℃;加热装置多
级调节j,使用清洁能源
固化
120~140℃;加热装置多
级调节,使用丙烷加热,满
足
Ⅰ级分值。
17
4
资源消耗指标 0.25
粉回收利用率
*
%
0.5
≥90
≥85
≥80
项目粉尘回收利用率
98%,
满足
Ⅰ级分值。
12.5
单位面积综合
耗能
*
kgce/m2
0.5
≤0.44
≤0.55
≤0.61
0.17kgce/kg,满足Ⅰ级分值。 12.5
单位重量综合
耗能
*
kgce/kg
≤0.09
≤0.10
≤0.12
/
0
5
污染物产生指
标
0.25
单位面积粉尘
产生量
*
g/m2
1.0
≤35
≤40
≤45
1.33g/m2,满足Ⅰ级分值。
25
得分
83.5
注
1:单位面积的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实际喷涂面积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耗能按照实际总面积计算。
注
2:粉末固化的废气需收集后有序排放,并符合当地的环保要求。
注
3: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分为两种考核方式: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重量综合能耗;当涂装产品壁厚≥3mm,可选用单位重量综合能耗作为考核指标。
j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燃油、燃气为比例调节;电加热为调功器调节;蒸气为流量、压力调节阀;包括温度可调。
*为限定性指标
注:
1.由工程分析可知,喷粉粉尘回收利用率 98%。
125
2.本项目电量 10 万 Kw/a,折算标准煤系数 0.1229kgce/kg,喷粉面积为 72000m2,则合计单位面积综合耗能 0.17kgce/m2。
表
9-4 本项目清洁生产管理评价指标一览表
一级指标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二级指标权
重
Ⅰ级基准值
Ⅱ级基准值
Ⅲ级基准值
本项目情况
环境管理指标
1
环境管理
0.05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环
保
“三同时”制度、总量控制和污染许可证管理要求
符合
0.0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按照
GB 18599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废溶
剂等)的贮存严格按照
GB 18597相关规定执行,后续应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行
0.05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禁止的落后工艺和装备,禁止使用
“高耗
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规定的内容,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有害物质限制标准的
涂料
符合
0.05
禁止在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禁止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
项目前处理不使用含
苯系物漆
0.05
限制使用含二氯乙烷的清洗液;限制使用含铬酸盐的清洗液
项目不使用含二氯乙烷和铬酸盐的清洗液
0.05
已建立有效运型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GB/T24001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行
0.05
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环评文件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仪及其配套设施、安装
VOCs处理设备运行
监控装置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行
0.05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公开环境信息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行
0.05
建立绿色物流供应链制度,对主要零部件供应商提出环保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
求标准要求
符合
0.05
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执行情况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行
组织机构
0.10
设置专门的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岗位,建立一把手负责的环境管理组织
机构
设置清洁生产管理岗位,实行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环境
管理组织机构
设置环境管理组织机
构
设置环境管理组织机
构
生产过程
0.10
磷化废水应当在设置排放口进行废水单独收集,第一类污染物经单独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站;
按生产情况制定清理计划,定期清理含粉尘、油漆的设备和管道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行
环境应急预
案
0.10
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专项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齐备,并定期培训和演练
项目环保
“三同时”验
收前按要求编制系统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营运期按要求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能源管理
0.10
能源管理工作体系化;进出用能单位已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符合
GB17167 配备要求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126
行
节水管理
0.10
进出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符合
GB24789 配备要求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执
行
建设项目清洁生产分值见下表。
表
9-5 本项目清洁生产分值表
类别
Ⅰ级基准值得分
权重
得分
最终合计
化学前处理
93.4
0.45
42.03
89.61
喷涂
83.5
0.45
37.58
环境管理指标
100
0.1
10
表
9-6 不同等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评定条件
Ⅰ级(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同时满足:
YⅠ≥85;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Ⅰ级基准值要求
Ⅱ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同时满足:
YⅡ≥85;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Ⅱ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
Ⅲ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满足:
YⅢ=100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价,是以其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依据的,对达到一定综合评价指数的企业,分别评定为清洁
生产领先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或清洁生产一般企业。根据涂装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等级评定方法,确定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等级为
Ⅱ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12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
境
有组
织
DA001
打磨
颗粒物
侧吸集气罩
布袋除尘器
+15m
高排气筒
(
DA001),设计风
机风量
19500m3/h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表
1 标准
抛丸
密闭管道收
集
打磨
侧吸集气罩
DA002
喷塑
颗粒物
密闭车间负
压收集
布袋除尘
+滤芯式
集尘回收
装置
16m 高排
气筒
(
DA002
),设计
风机风量
15200m3/
h
江苏省地方标准《工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
DB32/3728-2020)
表
1、《工业涂装工
序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2/4439-2022)表
1
喷漆
水喷淋
+
过滤棉
丙烷燃烧
颗粒物、
SO2
管道密闭收
集
/
NOX
低氮燃烧
固化、调
漆、喷漆、
烘干
非甲烷
总烃
密闭车间负
压收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
无组
织
厂界
颗粒物
加强车间通风
江苏省地方标准《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标准》
(
DB32/4041-2021)
表
2 及表 3
非甲烷总烃
厂区内
《工业涂装工序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439-2022)
表
3
地表水
环境
DW0
01
生产废
水
pH、COD、SS、氨
氮、总磷、总氮、石
油类
污水处理站(隔油
+混凝沉淀+
AO 生化+二沉淀)
青园污水处理厂接
管标准
生活污
水
pH、COD、SS、氨
氮、总磷、总氮
化粪池
声环境
生产设备、风
机等
噪声
合理布局、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
电磁辐
射
/
/
/
/
固体废
危险废物
废切削液、脱脂废
液、硅烷废液、废包
1 座 20m2 危废仓库
《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128
物
装桶、清洗废液、
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污
水站污泥
(
GB18597-2023)
一般工业固废
边角料、废焊丝、废砂纸、废钢珠、废塑粉、废滤芯、废包装袋、废布袋、除尘灰、
废过滤材料
1 座 40m2 一般固废仓库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控制标准》
(
GB18599-2020)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垃圾桶
《城市生活垃圾管
理办法》(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令第
24
号,
2015 年 5 月 4日修正)
化粪池污泥
化粪池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规定,企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①办公室等非生产用房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处理。②生产区为一般防渗区,地面采用渗透系数
≤1.0×10-7cm/s,相当于 1.5m 厚的黏土防
护层。采用防渗效果好的
HDPE 管作为污水管道,并设计不低于 5‰的排水坡度
③危废仓库、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为重点污染防渗区,防渗层采用
100mmP8 抗渗
混凝土
+2mm 环氧树脂的方式,确保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渗透系数
K≤1×10-7cm/s;或参照 GB16889 执行
采用上述措施后,危废仓库、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的渗透系数不大于
1×10-7cm/s,
可有效阻止污染物下渗。
生态
保护措
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经采用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的生态环
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
险
防范措
施
(
1)环境风险单元设置监控措施火灾烟雾报警器,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等应急物资,
设置并在厂区图示事故状态下的疏散路线。
(
2)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配备应急器材,在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时控制泄漏物和消防废水进入水环境。企业应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做好总图布置和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
(
3)签订事故应急监测协议,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事故影响及时进行监测。
(
4)建设厂内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加入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
体系,实现企业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及管理有效联动,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5)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防止环境风险物质渗漏。在危废库区域设置防渗漏的地基
并设置托盘,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能收回,并配备收集沟和泵,从而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其他环
境
管理要
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本项目设立环境管理机构,负责项目运营期
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其主要的职责与功能如下:
(
1)待本项目完成审批后,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
(
2)在运营期,项目环境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废气处理装置运行情况,确保其有效运
行,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定期检查项目的集气罩及风管的完好情况,确保废气的有效收集和排放。
(
3)加强清洁生产管理,车间地面均实行硬化,加强项目原辅生产材料、固废和危
废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危废库等场所的防雨、防渗处理。
(
4)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污染物排
放达标情况进行自行监测。
129
六、结论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后认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
址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
符合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
项环保措施与建议,对预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
实现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小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影响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
度论证,在拟建地址建设是可行的。
130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
物产生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⑤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0.0154
0.0154
/
0.55
0.0154
0.55
+0.5346
SO2
0.001
0.001
/
0.0019
0.001
0.0019
+0.0009
NOX
0.0298
0.0298
/
0.008
0.0298
0.008
-0.0218
非甲烷总烃
0.0011
0.0011
/
0.0115
0.0011
0.0115
+0.0104
无组织
颗粒物
0.0512
0.0512
/
0.38
0.0512
0.38
+0.3288
非甲烷总烃
0.0006
0.0006
/
0.069
0.0006
0.069
+0.0684
废水
废水量(吨
/年)
2002.8
2002.8
/
1395
2002.8
1395
-607.8
COD
0.6652
0.6652
/
0.257
0.6652
0.257
-0.4082
SS
0.096
0.096
/
0.174
0.096
0.174
+0.078
NH3-N
0.0144
0.0144
/
0.02086
0.0144
0.02086
+0.00646
TP
0.0118
0.0118
/
0.00516
0.0118
0.00516
-0.00664
TN
0.025
0.025
/
0.0395
0.025
0.0395
+0.0145
石油类
0.0228
0.0228
/
0.0078
0.0228
0.0078
-0.015
LAS
0
0
/
0.0043
0
0.0043
+0.004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边角料
/
/
/
21
/
21
+21
废焊丝
/
/
/
0.25
/
0.25
+0.25
废砂纸
/
/
/
1
/
1
+1
废钢珠
/
/
/
2
/
2
+2
废塑粉
/
/
/
0.32
/
0.32
+0.32
废滤芯
/
/
/
0.02
/
0.02
+0.02
131
废包装袋
/
/
/
1
/
1
+1
废布袋
/
/
/
0.2
/
0.2
+0.2
除尘灰
/
/
/
9.09
/
9.09
+9.09
废过滤材料
/
/
/
0.1
/
0.1
+0.1
危险废物
废切削液
/
/
/
1.87
/
1.87
+1.87
脱脂废液
/
/
/
4.8
/
4.8
+4.8
硅烷废液
/
/
/
2.4
/
2.4
+2.4
废包装桶
/
/
/
2.4
/
2.4
+2.4
清洗废液
/
/
/
1
/
1
+1
漆渣
/
/
/
0.08
/
0.08
+0.08
废过滤棉
/
/
/
2.13
/
2.13
+2.13
废活性炭
/
/
/
0.702
/
0.702
+0.702
废抹布
/
/
/
0.1
/
0.1
+0.1
废机油
/
/
/
0.64
/
0.64
+0.64
废机油桶
/
/
/
0.08
/
0.08
+0.08
污水站污泥
/
/
/
4.82
/
4.82
+4.82
注:⑥
=①+③+④-⑤;⑦=⑥-①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
建设项目与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用地规划关系图
附图2
建设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
项目所在地
附图
3
建设
项目
与江
苏省
生态
空间
管控
区域
位置
关系
图
项目所在
地
附图4
建设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
管
控
单
元
图
(
20
23
动态更新成果)
关
系
图
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
附图
5
建设项目与淮安市生态环境
管
控
单
元
图
(
20
23
动态更新成果)
关
系
图
污水排口
噪声源
化粪池
废气无组织排放处
一般固废仓库
废气有组织排放口
雨水排口
危废仓库
图
例
N
0
3
0
m
1
5
m
钢
材
库
抛
丸
拉
丝
打
磨
硅
烷
脱
脂
喷
漆
喷
粉
集
成
装
配
焊
接
CN
C切
割
成
型
折
弯
原
料
仓
库
成
品
仓
库
办
公
室
污水处理站
DA
00
1
DA
00
2
注:生产车间二
三
四
层
为架空层,在四
楼
顶
部
布置电动单梁起
重
机
用
于吊设备,平面
图
不
再
单独绘制
。
附图6
建设项目厂区平
面
布
置
图
危
化
品
库
事故池
N
0
2
0
0
m
1
0
0
m
项目所在地
牡
丹
江
路
夏
码
大
沟
附图7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淮
河
东
路
洪
东
路
佟
洼
路
牡
丹
江
路
新
淮
江
东
大
线
夏
码
大
沟
江
苏
伊
弗
特
精
密
零
部
件
有
限
公
司
施
尔
丰
国
际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佟
庄
江
苏
豪
鑫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骏
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
现
状
为
农
田
)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
现
状
为
农
田
)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
现
状
为
农
田
)
规
划
工
业
用
地
(
现
状
为
农
田
)
江
苏
德
立
基
数
字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项目所在地
5
00
m范围线
N
0
2
0
0
m
1
0
0
m
图 例
敏感保护目标
5
0米卫生防
护距离
附图
8
建设项目
50
0
米周边状况图
注:
富
春江
路现
名
称为
牡
丹江
路,
钱
塘江
路
现名
称为
佟
洼路
。
生产车间
钢
材
库
生
产
车
间
钢
材
库
生
产
车
间
附图
9 建设项目与淮安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关系图
项目所在地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原备案证号淮安高新区数据投资备〔2026〕8号
作废)
备案证号:淮安高新区数据投资备〔2026〕38号
项目名称:
年产4000套非标成套设备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
淮安槿凌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项目代码:
2601-32*开通会员可解锁*-515319
项目单位登记注册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_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路南
项目总投资:
10200万元
建设性质:
新建
计划开工时间:
2026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投资1.02亿元,用地约15亩,计容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进行产线新建,新上设备为数控龙门加工中心16062大型五轴龙门、龙门加工中心、龙门吊、全自动抛丸机、脱脂设备、硅烷设备、水性漆设备、喷粉设备等多种设备;外购原材料为以碳钢、304不锈钢为主;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脱脂、硅烷、喷涂(含喷水性漆和喷粉)、集成装配。项目投产后非标成套设备产能将达每年4000套。
项目法人单位承诺: 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办理各项报建审批
手续后开工建设;如有违规情况,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要求:
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
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
淮安市淮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全。
*开通会员可解锁*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登记编号:91320804MA22HBYQ4A002W
排污单位名称:淮安槿凌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新渡口街道洪南路
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4MA22HBYQ4A
登记类型:☑首次
□延续 □变更
登记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有
效 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意事项:
(一)你单位应当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
任和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你单位对排污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依法接受生态环境保护检
查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排污登记表有效期内,你单位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去向、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以
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四)你单位若因关闭等原因不再排污,应及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五)你单位因生产规模扩大、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等情况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应按规
定及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同时注销排污登记表。
(六)若你单位在有效期满后继续生产运营,应于有效期满前二十日内进行延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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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安全数据单(
MSDS)
依据法规
(EC) No 1907/2006, Annex II,
经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修订,
依据法规
(EC) No 1272/2008
YBL-311 清洗剂
版本
1.0
编制日期
: 26-07-2024
修订日期
: 26-07-2024
SDS 编号: CSSS-TCO-010-131645-2
产品名
: YBL-311 清洗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26-07-2024.
修订日期
: 26-07-2024.
1 / 6
第
1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1.1 产品识别:产品名称
/商品名:
YBL-311 清洗剂
其他名称
:
未知
识别信息
:
参见第
3 部分
索引号
:
参见第
3 部分
REACH 注册号:
参见第
3 部分
1.2 物质或混合物的推荐用途与限制用途:
1.2.1 推荐用途:
除油除污用。
1.2.2 限制用途:
未知
1.3 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唯一代表:
-
名称:
易铂乐(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沙路 3 号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86-*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1.4 应急咨询电话:
+86-*开通会员可解锁*可在办公时间外使用?
是
否
X
第
2部分 危险性概述
2.1 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
2.1.1 分类:
根据欧盟法规(
EC)No 1272/2008,本产品不符合任一危险类别的分类标准:
法规
(EC) No 1272/2008
危害类别
H 代码
无分类
不适用
2.2 标签元素:
象形图
:
无象形图
警示词
:
无信号词
危险性说明
:
不适用
防范说明
:
不适用
.
产品名
:
YBL-311 清洗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26-07-2024.
修订日期
: 26-07-2024.
2 / 6
2.3 其他危害:
未知
第
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混合物
成分
:
化学名称
注册号
CAS 号
EC 号
浓度
分类
碳酸钠
N/A
N/A
N/A
50%
未知
柠檬酸钠
N/A
N/A
N/A
20%
未知
偏硅酸钠
N/A
N/A
N/A
20%
未知
磺酸
N/A
N/A
N/A
10%
未知
混合物含
100%毒性未知的组分。
混合物含
100%对水生环境危害未知的组分。
第
4部分 急救措施
4.1 急救措施说明
在有疑问或症状持续的情况下,请就医。
4.1.1 吸入:
预计无需采取急救措施。如吸入,将受害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舒适的休息姿势。如果感觉不适,就医。
4.1.2 皮肤接触:
预计无需采取急救措施。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如果刺激持续,就医
4.1.3 眼睛接触:
预计无需采取急救措施。 用自来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 如果有持续不适感,求医。
4.1.4 食入:
不需要即时急救。可以联系医生或中毒控制中心寻求建议。
4.2 可能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效应:
该产品不被分类为对人体健康有害。
4.3 需要立即就医和特殊治疗的情况:
对症治疗。
第
5部分 消防措施
5.1 灭火剂:
适用的灭火剂
:
使用适合周围环境的灭火剂。
不适用的灭火剂
:
未知
5.2 特别危险性
没有特定的火灾或爆炸危险。 一旦发生火灾,可以释放以下物质:碳氧化物。
5.3 给消防员的建议:
如有必要,佩戴自给式呼吸器进行消防工作。
第
6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6.1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6.1.1 非应急人员: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充足的通风。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6.1.2 应急人员:
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有关个体防护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SDS 第 8 部分。
产品名
:
YBL-311 清洗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26-07-2024.
修订日期
: 26-07-2024.
3 / 6
6.2 环境保护措施:
避免处理排水
/污水系统或直接进入水生环境。
6.3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
置材料
:
扫起并铲入合适的容器中。清理受影响的区域。
6.4 参考其他部分:
有关安全操作的信息,请参阅第
7 部分。
有关个人防护装备的信息,请参阅第
8 部分。
有关废弃处理的信息,请参阅第
13部分。
第
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 安全处理的预防措施:
7.1.1 保护措施:
确保工作场所良好的通风
/用尽。处理后彻底清洗。
7.1.2 关于一般职业卫生的建议:
不要在工作区域吃东西,喝东西和吸烟。使用后请洗手。进入饮食区域之前,脱
去污染的衣物和防护装备。
7.2 安全储存的条件,包括任何不兼容:
存放在阴凉的地方。保持容器密闭,置于干燥通风处。打开的容器必须小心地重
新密封并保持直立以防止泄漏。
7.3 具体最终用途
未知
第
8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8.1 控制参数:
8.1.1 职业接触限值:
未知
8.1.2 在使用条件下额外接触限值:
未知
8.1.3 DNEL/DMEL 和 PNEC 数值:
未知
8.2 接触控制:
8.2.1 适当的工程控制:
使用足够的通风以保持空气中的浓度低。
8.2.2 个体防护措施,如个体防护装备:
眼睛
/脸部防护:
没有特殊要求。
手部防护:
:
没有特殊要求,必要时佩戴手套。
身体防护
:
没有特殊要求。
呼吸系统防护
:
没有特殊要求。
热危害
:
穿适当的防护服以防热。
8.2.3 环境接触控制:
避免排入环境。根据当地和国家法规处理冲洗用水。
第
9部分 理化特性
9.1 基本物理和化学特性:
外观
:
固体粉末
颜色
:
白色
气味
:
无味
气味阈值
:
未知
pH:
未知
熔点
/范围 (°C):
未知
沸点
/范围 (°C):
未知
闪点
(°C):
未知
蒸发速率
:
未知
燃烧下限
(%):
未知
燃烧性
(固体,气体):
未知
点火温度
(°C):
未知
爆炸极限
-上/下限:
未知
产品名
:
YBL-311 清洗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26-07-2024.
修订日期
: 26-07-2024.
4 / 6
蒸气压
(20°C):
未知
蒸气密度
:
未知
相对密度
:
未知
堆密度
(kg/m3):
未知
水中溶解性
(g/l):
未知
正辛醇
/水分配系数 (log Po/w):
未知
自燃温度
:
未知
分解温度
:
未知
动态粘度
(mPa.s):
未知
爆炸性质
:
未知
氧化性
:
未知
9.2. 其他信息:
脂溶性(溶剂
- 油待定):
未知
表面张力
:
未知
在水中解离常数
( pKa):
未知
氧化还原电位
:
未知
第
10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1 稳定性:
该物质在正常储存和处理条件下是稳定的。
10.2 化学稳定性:
在正常存储和处理条件下,在室温下在密闭容器中保持稳定。
10.3 危险反应的可能性:
没有已知的危险反应。
10.4 应避免的条件:
不兼容的材料。
10.5 不相容材料:
强氧化剂。
10.6 危险的分解产物:
碳氧化物。
第
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11.1 有关毒理学效应的信息:
急性毒性
:
ATEmix(经口):
无
ATEmix(吸入):
无
ATEmix(经皮):
无
LD50(经口,大鼠):
未知
LC50(吸入,大鼠):
未知
LD50(经皮,兔子):
未知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分类
眼睛刺激或腐蚀:
无分类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分类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无分类
致癌性:
无分类
生殖毒性:
无分类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性接触:
无分类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
无分类
吸入危害:
无分类
第
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产品名
:
YBL-311 清洗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26-07-2024.
修订日期
: 26-07-2024.
5 / 6
12.1 生态毒性:
急性(短期)毒性
:
LC50(96h, 鱼类):
未知
LC50(48h, 溞类):
未知
EC50(72h, 藻类):
未知
慢性(长期)毒性
:
NOEC(鱼类):
未知
NOEC(溞类):
未知
EC50(藻类):
未知
12.2 持久性和降解性:
未知
12.3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未知
12.4 土壤中的迁移性:
未知
12.5 PBT 和 vPvB 评估结论:
未知
12.6 其他不利影响:
未知
第
13部分 废弃处置
13.1 废物处理方法:
任何处置措施必须符合所有地方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不要倾倒在任何下水道,
地面或任何水体中。
第
14部分 运输信息
陆运
(ADR/RID)
内河
(ADN)
海运
(IMDG)
空运
(ICAO/IATA)
UN号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联合国运输名称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联合国危害性分类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包装类别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海洋污染物(是
/否)
否
否
否
否
特别注意事项
参见
2.2 部分
参见
2.2 部分
参见
2.2 部分
参见
2.2 部分
根据
Marpol附录I 和IBC规则进行散
装运输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第
15部分 法规信息
15.1 有关物质或混合物的特定安全,健康和环境法规/立法:有关授权的相关信息
:
不适用
.
有关限制的相关信息
:
不适用
.
其他欧盟法规
:
必须遵守有关年轻人的就业限制。产品仅供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其他国家法规
:
不适用
15.2 已进行化学品安全评估
是
否
X
第
16部分 其他信息
16.1 修订信息:
版本
1.0 (EU) 2015/830 修订的
产品名
:
YBL-311 清洗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26-07-2024.
修订日期
: 26-07-2024.
6 / 6
16.2 缩略词:
ADR:《关于危险货物道路国际运输的欧洲协议》RID:《国际危险货物铁路运输欧洲协议》ADN:欧洲国际国内运输内河航运危险货物协定IMDG:国际海运危规则ICAO-TI: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公约》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LC50:半数致死浓度EC50:半数影响浓度NOEC:无观察效果浓度DNEL:派生无效水平PNEC:预测无效果浓度
16.3 主要文献参考资料和数据来源
ECHA 已注册物质数据
16.4 培训说明:
不适用
.
16.5 更多信息:
基于当前已知的全部信息编写本
SDS。SDS 仅用作本产品。
16.6 注意事项:
雇主应仅将这些信息用作他们收集的其他信息的补充,并应对此信息的适用性进行独立判断,以确保正确使用并保护员工的健康
和安全。 此信息不附带任何保证,并且任何不符合
SDS 的产品使用或与任何其他产品或过程相结合的使用均由用户负责。
材料安全数据单(
MSDS)
依据法规
(EC) No 1907/2006, Annex II,
经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修订,
依据法规
(EC) No 1272/2008
YBL-360 硅烷剂
版本
1.0
编制日期
: 05/07/2025
修订日期
: 05/07/2025
SDS 编号: CSSS-TCO-010-131644-2
产品名称
: YBL-360 硅烷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05-07-2025.
修订日期
: 05-07-2025.
1 / 6
第
1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1.1 产品识别:产品名称
/商品名:
YBL-360 硅烷剂
其他名称
:
未知
识别信息
:
参见第
3 部分
索引号
:
参见第
3 部分
REACH 注册号:
参见第
3 部分
1.2 物质或混合物的推荐用途与限制用途:
1.2.1 推荐用途:
提高防腐防锈及抗冲击等功能。
1.2.2 限制用途:
未知
.
1.3 供应商的详细信息:唯一代表:
-
名称:
易铂乐(漳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沙路 3 号
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
+86-*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1.4 应急咨询电话:
+86-*开通会员可解锁*可在办公时间外使用?
是
否
X
第
2部分 危险性概述
2.1 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
2.1.1 分类:
根据法规(
EC)No 1272/2008,该混合物分类如下
法规
(EC) No 1272/2008
危害类别
H 代码
严重眼睛损伤
/眼睛刺激性 类别 2
H319
有关
H-短语的全文:请参阅第 2.2。
2.2 标签元素:
象形图
:
产品名称
: YBL-360 硅烷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05-07-2025.
修订日期
: 05-07-2025.
2 / 6
警示词
:
警告
危险性说明
:
H319:造成严重眼刺激。
防范说明
:
P264:作业后彻底清洗双手。P280: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P305 + P351 + P338:如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冲洗几分钟。如戴隐形眼镜并可方便地取出,取出隐形眼镜。继续冲洗。
P337 + P313:如仍觉眼刺激:求医/就诊。
2.3 其他危害:
未知
.
第
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
/混合物:
混合物
成分
:
化学名称
注册号
CAS 号
EC 号
浓度
分类
有机硅
N/A
N/A
N/A
70%
无分类
纯碱
N/A
497-19-8
207-838-8
20%
H319
渗透剂
N/A
N/A
N/A
10%
无分类
第
4部分 急救措施
4.1 急救措施说明
在有疑问或症状持续的情况下,请就医。
4.1.1 吸入:
如果吸入,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没有呼吸,进行人工呼吸。如感觉不适,就医。
4.1.2 皮肤接触:
脱掉污染的衣服和鞋子,清洗后方可使用。 用肥皂和大量的水冲洗。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
/就诊。
4.1.3 眼睛接触:
如果与眼睛接触,取下隐形眼镜,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包括冲洗上下眼睑,至少
15 分钟。如果眼睛刺激持续,请及时就医。
4.1.4 食入:
用水漱口。请勿催吐。如感觉不适,就医。
4.2 可能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效应:
造成严重眼刺激。
4.3 需要立即就医和特殊治疗的情况:
如果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就医。
第
5部分 消防措施
5.1 灭火剂:
适用的灭火剂
:
使用适合当地环境和周围环境的灭火措施。
不适用的灭火剂
:
未知。
5.2 特别危险性
在火灾的情况下,会释放以下物质:碳氧化物。
5.3 给消防员的建议:
发生火灾时,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佩戴耐化学品的套装。 用
水喷雾冷却容器
/罐。
产品名称
: YBL-360 硅烷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05-07-2025.
修订日期
: 05-07-2025.
3 / 6
第
6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6.1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6.1.1 非应急人员:
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确保足够的通风。若通风不足,戴合适的呼吸防护设备。避
免吸入蒸汽。
6.1.2 应急人员:
如果产生蒸汽,佩戴适当的
NIOSH / MSHA 认可的呼吸器。
6.2 环境保护措施:
不要排入地表水
/排水系统。防止与酸混合排入下水道/排水系统。
6.3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
置材料
:
用吸收材料(如通用粘合剂,沙,硅藻土,锯屑)沉浸吸收。存放在有正确标签
的容器内。存放在合适的密闭容器中销毁。
6.4 参考其他部分:
有关安全操作的信息,请参阅第
7 部分。
有关个人防护装备的信息,请参阅第
8 部分。
有关废弃处理的信息,请参阅第
13部分。
第
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7.1 安全处理的预防措施:
7.1.1 保护措施:
只能使用与本产品兼容的设备和材料。远离不兼容的产品。为避免热分解,请勿
过热。最好通过泵或重力进行传输。
7.1.2 关于一般职业卫生的建议:
不要在工作区域吃东西,喝东西和吸烟。使用后请洗手。进入饮食区域之前,脱
去污染的衣物和防护装备。
7.2 安全储存的条件,包括任何不兼容:
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存储在原容器中。存放在有正确标签的容
器内。在不使用时保持容器直立和密闭。远离不相容物质。
7.3 具体最终用途
不适用
.
第
8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8.1 控制参数:
8.1.1 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接触限值(
8 小时基准期) 职业暴露极限值(15 分钟参考时间)
国家
物质
EINECS No.
CAS No.
ppm
mg/ m3
ppm
mg/ m3
备注
爱尔兰
渗透剂总尘呼尘
-
-
--
104
-
--
--
8.1.2 在使用条件下额外接触限值:
未知
.
8.1.3 DNEL/DMEL 和 PNEC 数值:
未知
.
8.2 接触控制:
8.2.1 适当的工程控制:
按照良好的工业卫生和安全的做法处理。提供合适的排风。工作后或者间歇经常
洗手。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8.2.2 个体防护措施,如个体防护装备:
眼睛
/脸部防护:
戴安全护目镜。
手部防护:
:
戴上合适的手套。合适的材料:氯丁橡胶,天然橡胶等。
身体防护
:
防护性工作服。橡胶或塑料鞋。橡胶或塑料围裙。
呼吸系统防护
:
如果空气供应不充足,穿防护呼吸器。
热危害
:
穿戴合适的防护服以防止热危害。
8.2.3 环境接触控制:
避免排入环境。
根据当地法规,联邦和官方规定。
第
9部分 理化特性
9.1 基本物理和化学特性:
外观
:
液体
产品名称
: YBL-360 硅烷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05-07-2025.
修订日期
: 05-07-2025.
4 / 6
颜色
:
淡黄
气味
:
无味
气味阈值
:
未知
pH:
9.6
熔点
/范围 (°C):
851 °C (CAS#497-19-8)
沸点
/范围 (°C):
未知
闪点
(°C):
未知
蒸发速率
:
未知
燃烧下限
(%):
未知
燃烧性
(固体,气体):
未知
点火温度
(°C):
未知
爆炸极限
-上/下限:
未知
蒸汽压
(20°C):
未知
蒸汽密度
:
未知
相对密度
:
1.08-1.1g/ml
堆密度
(kg/m3):
未知
水中溶解性
(g/l):
ca. 212.5 g/L(CAS#497-19-8)
正辛醇
/水分配系数 (log Po/w):
未知
自燃温度
:
未知
分解温度
:
> 400 °C (CAS#497-19-8)
动态粘度
(mPa.s):
未知
爆炸性质
:
未知
氧化性
:
未知
9.2. 其他信息:
脂溶性(溶剂
- 油待定):
未知
表面张力
:
未知
在水中解离常数
( pKa):
未知
氧化还原电位
:
未知
第
10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10.1 稳定性:
该物质在正常储存和处理条件下是稳定的。
10.2 化学稳定性:
在正常存储和处理条件下,在室温下在密闭容器中保持稳定。
10.3 危险反应的可能性:
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危害反应。
10.4 应避免的条件:
不兼容的材料。远离阳光直射。为避免热分解,请勿过热。
10.5 不相容材料:
酸,细碎铝。
10.6 危险的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
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11.1 有关毒理学效应的信息:
急性毒性
:
ATEmix(经口):
未知
ATEmix(吸入):
未知
ATEmix(经皮):
未知
纯碱
(CAS#497-19-8)
LD50(经口,大鼠):
2800 mg/kg bw
LC50(吸入,大鼠):
2300 mg/m³ air/2h 雄性
产品名称
: YBL-360 硅烷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05-07-2025.
修订日期
: 05-07-2025.
5 / 6
LD50(经皮,兔子):
> 2000 mg/kg bw
皮肤刺激或腐蚀:
无分类
眼睛刺激或腐蚀:
造成严重眼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分类
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无分类
致癌性:
无分类
生殖毒性:
无分类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性接触:
无分类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
无分类
吸入危害:
无分类
第
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12.1 生态毒性:
纯碱
(CAS#497-19-8)
急性(短期)毒性
:
LC50(96h, 鱼类):
300 mg/L
EC50(48h, 溞类):
200 - 227 mg/L
EC50(72h, 藻类):
未知
慢性(长期)毒性
:
NOEC(鱼类):
未知
NOEC(溞类):
未知
NOEC(藻类):
1 - 10 mg/L
12.2 持久性和降解性:
未知
.
12.3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未知
.
12.4 土壤中的迁移性:
未知
.
12.5 PBT 和 vPvB 评估结论:
不适用
12.6 其他不利影响:
未知
.
第
13部分 废弃处置
13.1 废物处理方法:
根据所有适用的地方和国家法规进行处理。在可行的情况下使用回收
/再循环,否
则焚烧是推荐的处置方法。空容器可能含有有害残留物。切勿在容器上或靠近容
器处切割,刺穿或焊接。清洁后标签不应该从容器中取出。不得将受污染的容器
作为生活垃圾处理。容器应该用适当的方法清洗,然后再使用或者通过填埋或焚
烧进行适当的处理。不要焚烧封闭的容器。
第
14部分 运输信息
陆运
(ADR/RID)
内河
(ADN)
海运
(IMDG)
空运
(ICAO/IATA)
UN号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联合国运输名称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联合国危害性分类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包装类别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产品名称
: YBL-360 硅烷剂
SDS EU
版本
#: 1.0
编写日期
: 05-07-2025.
修订日期
: 05-07-2025.
6 / 6
海洋污染物(是
/否)
否
否
否
否
特别注意事项
参见
2.2 部分
参见
2.2 部分
参见
2.2 部分
参见
2.2 部分
根据
Marpol附录I 和IBC规则
进行散装运输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不受管制
第
15部分 法规信息
15.1 有关物质或混合物的特定安全,健康和环境法规/立法:有关授权的相关信息
:
不适用
.
有关限制的相关信息
:
不适用
.
其他欧盟法规
:
必须遵守有关年轻人的就业限制。产品仅供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其他国家法规
:
不适用
15.2 已进行化学品安全评估
是
否
X
第
16部分 其他信息
16.1 修订信息:
版本
1.0 (EU) 2015/830 修订的
16.2 缩略词:
ADR:《关于危险货物道路国际运输的欧洲协议》RID:《国际危险货物铁路运输欧洲协议》ADN:欧洲国际国内运输内河航运危险货物协定IMDG:国际海运危规则ICAO-TI: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公约》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LC50:半数致死浓度EC50:半数影响浓度NOEC:无观察效果浓度DNEL:派生无效水平PNEC:预测无效果浓度
16.3 主要文献参考资料和数据来源
ECHA 已注册物质数据
16.4 根据法规(EC)1272/2008 [CLP],用于推导混合物分类的分类和程序
根据(
EC)第 1272/2008 号法规分类
分类程序
严重眼睛损伤
/眼睛刺激性 类别 2
H319
计算方法
16.5 相关的 H 表述(编号和全文):
H319:造成严重眼刺激。
16.6 培训说明:
未知
16.7 更多信息:
基于当前已知的全部信息编写本
SDS。SDS 仅用作本产品。
16.8 注意事项:
雇主应仅将这些信息用作他们收集的其他信息的补充,并应对此信息的适用性进行独立判断,以确保正确使用并保护员工的健康和
安全。 此信息不附带任何保证,并且任何不符合
SDS 的产品使用或与任何其他产品或过程相结合的使用均由用户负责。
编写:杭州希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网址:
www.cirs-ck.com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mail:test@cirs-group.com
MSDS 编号.:A001R2203210501
编制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上海法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 16 号 v6 时代商务大厦 1015 室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cx@m-sds.com 网址: www.m-sds.com
申请单位:扬州市润琳涂装粉末机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华阳村华西组164号
样品信息 :
样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型号:1001-9099
样品成份/原料(由客户提供):见报告正文第三部分 “成份/组成信息”
编辑周期: 2
022 年 3 月 21 日 至 2
022 年 3 月 24 日
所需服务
:
根据客户提供的样品资料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摘要
:
根据客户要求,此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和格式是根据《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
(GHS)》第 9 版编制而成,具体内容请见所附的报告正文。
上海法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签发: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页 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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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MSDS)
依照 GHS 第九版编制
1.化 学 品 及 企 业 标 识
1.1 产 品 标 识
产 品 名 称 :
热固性粉末涂料
产 品 型 号 :
1001-9099
1.2 产 品 推 荐 用 途 及 限 制 用 途
推 荐 用 途 :
热固性粉末涂料
限 制 用 途 :
无数据资料
1.3 产 品 制 造 商 或 供 应 商 信 息
制 造 商 :地 址 :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华阳村华西组164号
联 系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电 子 邮 箱 :
1.4 企 业 应 急 电 话
企 业 应 急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危 险 性 概 述
2.1 危 险 性 类 别
根据 《全 球化 学品 统一 分类 和标 签制 度( GHS) 》, 分类 如下 :
皮肤腐蚀/刺激 (
类别 2
)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
类别 2A)
皮肤敏化作用 (
类别 1
)
危害水生环境-慢性毒性 (
类别 3
)
2.2 标签要素,包括防范说明
象形图
信号词
警告
扬州市润琳涂装粉末机械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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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信息:
H315 造成皮肤刺激。H317 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H319 造成严重眼刺激。H412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P261 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P264 作业后彻底清洗。P272 受沾染的工作服不得带出工作场地。P273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P280 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
P302+ P352 如果皮肤沾染,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P333+313 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P363 沾染的衣服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P305+P351+P338 如果进入眼睛:用水小心地冲洗几分钟。如简便易行,摘除隐形眼镜。继续冲洗。P337+P313 如果眼刺激持续存在:寻求医疗建议或就医。
安全储存:
无
废弃处置:
P501 处置内装物/容器按照地方/区域/国家/国际规章。
2.3 其他未分类的危害描述
无。其它有关的健康影响和症状详见 11 部分。
3. 成 分/组 成 信 息
产 品 描 述 : 物质();配制品(√);物品()
成 分 名 称
CAS 登 录 号
重 量 百 分 比(%)
聚酯树脂
2*开通会员可解锁*
36%
环氧树脂
6*开通会员可解锁*
24%
流平剂
-
0.5%
硫酸钡
*开通会员可解锁*
19.1%
钛白粉
1*开通会员可解锁*
20%
安息香
119-53-9
0.4%
缩写:CAS: 化学文摘登录号
4.急 救 措 施
4.1 急救措施描述: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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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 入 :
立即离开暴露现场,以呼吸新鲜空气,保持呼吸道通畅。清洗咽喉和鼻腔里的粉尘。如果感觉不适,就医。
皮 肤 接 触 :
脱去污染的衣物和鞋子,把沾染的部位擦拭干净后用温和的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患处。如发生皮肤刺激或皮疹:求医/就诊。污染的衣物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眼 睛 接 触 :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 15 分钟。如果刺激症状持续,立即就医。
误 食 :
如果意识清醒,用水漱口。切勿给失去知觉者喂食任何东西。请教医生并立即就医。
4.2 最 重 要 的 症 状 和 健 康 影 响 : 主要症状和影响请参阅第 2 节和第 11 节。
4.3 及 时 的 医 疗 处 理 和 所 需 的 特 殊 处 理 的 说 明 和 指 示 : 对症下药。按照症状进行有效治疗。
5.消 防 措 施5.1 灭 火 方 法 及 灭 火 剂 :
用水雾,抗乙醇泡沫,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
5.2 源 于 此 物 质 或 混 合 物 的 特 别 的 危 害 :
过热分解产物-碳氧化物,氯化氢等。
5.3 保 护 消 防 人 员 的 防 护 设 备 :
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消防人员须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和正压自给式呼吸装置。
5.4 进 一 步 信 息 :
发生化学火灾时务必谨慎。用水雾冷却暴露在火场中未打开的容器。避免污染的消防水流入下水道和水源。
6.泄 漏 应 急 处 理
关于个人防护设备的选择指南,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第 8 部分。关于处置信息, 请参阅第 13 部分。请遵从所有适用的地方及国际法规。
6.1 作 业 人 员 防 护 措 施 、 防 护 装 备 和 应 急 处 置 程 序 :
保证充分的通风。移出附近的火源。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化学防护服和适当的呼吸器。避免扬尘。避免吸入粉尘。
6.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
如能确保安全,可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泄漏或溢出。 不要让产品进入下水道或水源。
6.3 泄 漏 化 学 品 的 收 容 、 清 除 方 法 及 所 使 用 的 处 置 材 料 :
避免扬尘。用真空吸尘和扫起的方法将产品收集起来置于洁净的容器中。收集的产品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7.操 作 处 置 与 储 存7.1 操 作 处 置 :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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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粉尘生成的地方,提供合适的排风设备。远离高热、火源,防静电。使用适当的防护设备,见第八部分。避免扬尘。避免吸入粉尘或气溶胶。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在处理产品时,不要在现场吃饭,喝酒,吸烟。 不使用时,保证包装容器的密闭。操作后,进食、饮水和抽烟前用清水和肥皂洗手。
7.2 储 存 :
安 全 储 存 的 条 件 :
保持容器密闭,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中。远离热源和火源。切勿与强氧化剂混储。远离食品、饲料等食用化学品存储。
禁配物:强氧化剂。
8.接 触 控 制 和 个 人 防 护8.1 职 业 接 触 限 值 :
中国:不含有职业接触限值的物质。
8.2 暴 露 控 制
工 程 控 制 : 常规的工业卫生操作。建议大量存放或粉尘存在时提供局部排气设备。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装置。
个 人 防 护 设 备 :
眼 面 防 护 :
避免粉尘入眼。有粉尘入眼风险存在时请使用化学安全眼镜或护目镜等经官方标准如NIOSH (美国) 或 EN 166(欧盟) 检测与批准的设备防护眼部。
皮 肤 保 护 :
戴化学防护手套以避免皮肤暴露。请使合适的方法脱除手套(不要接触手套外部表面),避免任何皮肤部位接触此产品。
身 体 保 护 :
穿适当的化学防护服。沾染的衣物清洗后方可重新使用。
呼 吸 系 统 防 护 :
如须暴露于有害环境中,请使用 N95 型(US)或 P1 型(EN 143)防微粒呼吸器。如需更高级别防护,请使用 OV/AG/P99 型(美国)或 ABEK-P2 型 (欧盟 英国 143)防毒罐。
一 般 防 护 及 卫 生 措 施 :
工作完后需彻底洗手。维持工作场所干净清洁。
9.理 化 特 性
基本信息形 态
粉末
颜 色
深灰色
气 味
无味
pH 值
无数据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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沸 点/沸 点 范 围
无数据
熔 点/熔 点 范 围
无数据
闪 点
无数据
燃 烧/爆 炸 极 限 值-下 限 值 体 积 百 分 比%
无数据
燃 烧/爆 炸 极 限 值-上 限 值 体 积 百 分 比%
无数据
相 对 密 度(水=1)
无数据
蒸 气 压
无数据
蒸 气 密 度
无数据
溶 解 性
不溶于水
n-辛 醇/水 分 配 系 数
无数据
自 燃 温 度
无数据
分 解 温 度
无数据
气 味 阈 值
无数据
蒸 发 速 率
非液体,不适用。
粘 度
无数据
易 燃 性(固体、气体)
非易燃
10.稳 定 性 和 反 应 性
10.1 稳 定 性 : 正常存储条件下产品稳定。
10.2 危 险 反 应 : 在正常的使用下没有已知的危害反应。
10.3 应 避 免 的 条 件 : 过热、火星、明火。
10.4 禁 配 物 : 强氧化剂。
10.5 危 险 的 分 解 产 物 : 有害燃烧产物-参阅第 5 节。其他分解产物 - 无数据资料。
11. 毒 理 学 信 息
急 性 毒 性 :
无数据资料。
皮 肤 腐 蚀 /刺 激 性 :
造成皮肤刺激。
眼 睛 损 伤 /刺 激 性 :
造成严重眼刺激。
呼 吸 过 敏 :
无已知的致敏作用。
皮 肤 过 敏 :
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
致 癌 性 :
未被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NTP),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管
理局(OSHA)列为致癌物或疑似致癌物。
生 殖 细 胞 突 变 性 :
无相关分类。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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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殖 毒 性 :
无相关分类。
STOT— 单 次 接 触 :
无相关分类。
STOT— 反 复 接 触 :
无相关分类。
吸 入 危 害 :
无相关分类。
潜 在 的 健 康 影 响 :
侵 入 途 径 :
眼睛接触;皮肤接触;吸入;摄入
吸 入 :
长期吸入粉尘和蒸汽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
经 口 :
正常条件下不可能食入。食用可能有害。
皮 肤 接 触 :
造成皮肤刺激。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反应。
眼 睛 接 触 :
造成严重眼刺激。
12.生 态 学 信 息12.1 生 态 毒 性 : 无数据资料
12.2 持 久 性 和 降 解 性 : 无数据资料
12.3 潜 在 的 生 物 积 累 性 : 无数据资料
12.4 土 壤 中 的 迁 移 性 : 无数据资料
12.5 PBT 和 vPvB 的 结 果 评 价 : 无数据资料
12.6 其 他 环 境 有 害 作 用 : 对水生生物有害并具有长期持续影响。禁止直接排入下水道或水源。
13.废 弃 处 置废 弃 处 置 方 法 :
产 品 :
尽可能回收。将剩余的和不可回收的产品交给有许可证的公司处理。大量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地方以及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法规。
污 染 包 装 物 :
污染包装可能含有有害成分残留。参照当地法规处置。
14.运 输 信 息
14.1 联 合 国 危 险 货 物 编 号 (UN 号 )
ADR/RID/ADN, IMO/IMDG, IATA
不适用
14.2 UN 运 输 名 称
不适用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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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R/RID/ADN, IMO/IMDG, IATA
14.3 运 输 危 险 等 级
ADR/RID/ADN, IMO/IMDG, IATA
级别
标签
不适用
不适用
14.4 包 装 组 别
ADR/RID/ADN, IMO/IMDG, IATA
不适用
14.5 环 境 危 害
不适用的
14.6 用 户 特 别 预 防 措 施
不适用的
14.7 MARPOL73/78(针对船舶引起的海洋污染预防协约)附件书 2 及根据 IBC Code(国际装船货物编码)的大量运送
不适用的
14.8 运输/额外的资料:
根据以上的规格是不危险的
UN" 标准规定" :
不适用
15.法 规 信 息
专门对此物质或混合物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的规章 / 法规
无数据资料。
化学品安全评估
还没有对该产品进行化学安全评估。
16.其 他 信 息
16.1 参 考 文 献:
[1]
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CSC)网址:http://www.ilo.org/dyn/icsc/showcard.home
[2]
欧盟 REACH 已注册物质数据库网址:http://echa.europa.eu/web/guest/information-on-chemicals/registered-substances
[3]
OECD 全球化学品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echemportal.org/echemportal/index?pageID=0&request_locale=en
[4]
美国 CAMEO 化学物质数据库网址:http://cameochemicals.noaa.gov/search/simple
[5]
美国医学图书馆:化学品标识数据库网址:http://chem.sis.nlm.nih.gov/chemidplus/chemidlite.jsp
产品名称:热固性粉末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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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美国环境保护署:综合危险性信息系统网址:http://cfpub.epa.gov/iris/
[7]
美国交通部:应急响应指南网址:http://www.phmsa.dot.gov/hazmat/library/erg
[8]
德国 GESTIS-有害物质数据库网址:http://gestis-en.itrust.de/
[9]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IARC网址:http://www.iarc.fr/
16.2 缩 写:
PC-STEL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C-TWA
时间加权平均值
IARC
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LC50
50%致死浓度
LD50
50%致死剂量
EC50
50%有效浓度
PBT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
vPvB
持久性,生物累积性
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MO
国际海事组织
IMDG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CAO
国际民航组织
UN
联合国
NTP
美国国家毒理部
ACGIH
美国工业卫生会议
OSHA
美国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局
NIOSH
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
16.3 免 责 声 明:
本安全技术说明书格式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第 9 版的编制要求,数据来源于国际权威数据库和企业提交的数据,其它的信息是基于公司目前所掌握的知识。我们尽量保证其中所有信息的正确性,但由于信息来源的多样性以及本公司所掌握知识的局限性,本文件仅供使用者参考。安全技术说明书的使用者应根据使用目的,对相关信息的合理性做出判断。我们对该产品操作、存储、使用或处置等环节产生的任何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16.4 修 订 信 息
MSDS 编制日期
2022 年 3 月 24 日
MSDS 修订日期
-
修订原因
-
MSDS 版 本
1.0
***报告结束***
一、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编号:001
化学品名称:
企业名称:
地 址:
邮 码:
应急电话:
二、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水性物质,非危险品,有少量的氨味。
理化危险性(燃爆性):不可燃、不挥发、无物理毒性
健康危害:
眼接触:可引起眼睛刺激、流泪
吸入:吸入蒸气可引起鼻和呼吸道刺激
皮肤:持续接触可引起皮肤皲裂和脱脂。
误服:可引起胃肠道刺激。
三、成分/组成信息
产品外观与性状:液态,分散均匀,无沉淀
物料安全数据表(MSDS)
73099
0.4-1.0%
15-20%
50-70%
20-28%
0.1-0.3%
0.1-0.3%
0.2-0.5%
颜填料
含量范围
增稠剂
中和剂
主要组份
水
丙烯酸乳液
*开通会员可解锁*
水性丙烯酸面漆
河北宁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定州市经济开发区
水性润湿剂
水性消泡剂
四、急救措施
眼睛接触:
(1)即用大量水冲洗干净;严重情况下,冲洗后立即就医。
(2)尽快去医院检查并接受必要的治疗
皮肤接触:
用清水冲洗即可,无毒无刺激。
吸 入:
大量吸入挥发性成分感到不适时,立即转移到新鲜空气处。
食 入:
没有值得注意的毒性和腐蚀性;大量食入时,应立即就医诱吐。
五、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不燃烧
有害燃烧产物: 无
灭火剂:
所有标准的灭火剂
灭火要领:
收集灭火废水,不可以直接排放到普通下水道中。
六、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
应急人员防护: 使用普通个人防护用品
环保措施:
(1)用干黄沙,土及其它不燃物来吸收,然后再回收
(2)大量泄露流出时用土堆高围起来防止流出
(3)漏物用容器回收并密封,放到安全的场所
(4)防止污染水源,不可排放到地表水或普通下水道中。
清除方法:
使用吸收性的物质吸收,铲到无漏的容器中,按普通废弃物方法处理。
七、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1)注意通风,注意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2)为防止直接接触到人体,穿着使用防护用具,如口罩、手套
(3)在封闭处作业时,必须安装通风装置及使用适当的防护装置
(4)使用后,请洗手,洗脸。休息时请不要把被污染的防护用具带入
储存注意事项: 密封放置在阴凉通风干燥处,保持环境温度在0~40℃之间,防止冻结。
八、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呼吸系统防护:工作环境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眼睛防护:佩带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着合适的保护服
手防护:穿着有一定抗化学物质的保护手套
其他卫生防护:将食物,饮料等放在远离的地方,工间休息和下班时洗手。
保证现场通风顺畅,溢出物多时应及时收集于容器中,置于适当场所以待丢弃,量少时,可用清水洗净。
九、理化特性
状态: 水性漆
黏稠状
气味:
轻微氨味
熔点:<0℃
闪点:
无
沸点:≥100℃
蒸汽压:
24hPa(25℃)
相对密度:1.1-1.5 g/cm3/25℃
溶解性:
与水混溶
爆炸界限:
无爆炸可能
PH:
无资料
其他理化性质:无
十、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危险分解反应: 贮存无危险分解产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避免接触和水反应的物质
禁配物:
无
聚合危害:
不聚合
十一、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LC50):
无毒性
致突变性:
无
刺激性:对呼吸系统有轻微刺激作用
致畸性:
无
致敏性:
无
致癌性:
无
其他:
无
十二、 生态学资料
迁移性: 无
生态毒性:无
持久性/降解性):可降解
其它有害作用:没有特别情报
生物积累性:该物质对环境有一定影响,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十三、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非国家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将废弃物保存,并置于规定场所处理。
废弃注意事项:
(1)容器,机器等清洗的排水,不能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及河流。
(2)废水处理,焚烧等产生的废弃物,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根据有关
的法律及有关条款进行委托处理
(3)废涂料等烧却处理时,应使用硅藻土作为吸收材料的开放型焚烧炉
一点一点焚烧处理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无
十四、运输信息
危险性分类及编号:非危险品
包装标志:不需要
包装类别:Ⅱ类
包装方法:密闭包装
安全标签:附包装安全标签
十五、 法规信息
国内法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开通会员可解锁*
国际法规:
十六、 其他信息1、同一系列产品,不同型号的组成含量比例各不相同,但其组分类别不变,可归属到一份MSDS;
2、以上收集数据仅基于主体组分物质的实验数据,如有疑问需要和本公司联系确认;
3、本材料安全数据手册中的资料是根据我们目前的认识水平以及当前的国家法律编制;
4、未获得预先书面通知,产品不得用于产品数据手册以外的其它目的;
5、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符合适用法规的要求始终是使用者的责任。
填表时间:
2025.05
备注: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综合查询报告书
基本情况
报告名称
淮安槿凌精密设备
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2*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划定面积(公顷)
0.00
缓冲半径(米)
0
行业类型
分析情况
分析项
项目所选地块涉及综合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
该项目所选地块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该项目所选地块涉及以下单元:
新渡工业集中区(0.00km )
2
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一般管控单元
该项目所选地块不涉及一般管控单元。
综合环境管控
单元
综合环境管控单元
环境管控单元
名称
新渡工业集中
区
面积
0.00km2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ZH32080420146
市级行政单元
淮安市
县级行政单位
淮阴区
管控单元分类
重点管控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优先发展:以轻工、电子、服装加工、
机械、建材、食品加工等一、二类工业为主
,适当发展物流产业、配套建设居住及各类
公共设施。
(2)禁止发展:机电(电镀);建材(水泥
);食品(白酒、酒精、糖精、味精);纺
织(含有印染、染整等工段);医药(原药
、医药中间体)。
污染物排放管
控
(1)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粉尘124.39吨/
年,氯化氢8.60吨/年,二甲苯2.15吨/年,
苯9.32吨/年,二氧化硫29.21吨/年。
(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481.27
5吨/年,氨氮48.128吨/年,总磷4.813吨/年
。
环境风险防控
园区周边设置100米安全防护距离,制定并落
实区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
急预案,防止事故性污染的发生。
资源开发效率
要求
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Ⅱ类”(较严),具
体包括:①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
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②石油焦、
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温馨提示:
1、分析结论仅供参考,可详询当地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面积数据为录入项目涉及的各管控单元面积,仅供参考。
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场勘察记录表
项目名称
年产
4000 套非标成套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
淮安槿凌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淮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东路西、政府储备地块北、德立基东、富春江
路南
地理坐标
经度:
E119.1095°,纬度:N33.6528°
编制单位名称
江苏卓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项目负责人
陈伟
勘察时间
2026.3.3
台州市鑫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台电器柜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监测报告表
台州格临(2022)竣字第 20220017 号
建设单位:台州市鑫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台州格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月
台州市鑫通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台电器柜建设项目(先行)
附件 12 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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