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6年第20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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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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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2026年第20批建设领域企业

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2026〕115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24〕28号)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第20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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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第20批)

序号

申报资质

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申 请 内 容

申请

类型

审核

意见

一、建筑业企业

1 

宁夏铭锦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2 

宁夏翔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3 

宁夏华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4 

宁夏吉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5 

宁夏玺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6 

宁夏合众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永宁县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殊设备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特种工程(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7 

宁夏铭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8 

宁夏鑫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卫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9 

中宁县佰仕鑫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宁县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延续

同意

、工程监理企业

10 

宁夏天宏爆破有限公司

银川市

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5个工作日后登

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法人中心→我的证照查询或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开通会员可解锁*

郑   重   声   明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在公示期内,不得进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企业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业务办结、核准公告结束,领取资质电子证书后,再进行企业登记信息变更。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审批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而影响审批结果,企业需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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