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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办发〔2029〕9号) 、贵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土壤类型分类鉴定方法步骤及质量要求》文件要求、相关会议精神和贵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遵义市农业农村局需开展遵义市15个县(区、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土壤类型鉴定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省级验收工作。根据单位工作安排,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决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一家单位组织实施此项工作。
一、采购人: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遵义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土壤类型鉴定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省级验收
三、项目编号:ZYSTRPC2025-01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预算金额:15.51万元
六、采购内容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壤办发〔2029〕9号)、贵州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土壤类型分类鉴定方法步骤及质量要求》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完成遵义市15个县(区、市)500个剖面土壤类型鉴定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省级验收工作并收集整理和提交相关资料。
七、服务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
八、投标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公告发布后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发生缴税的单位提供税收零申报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声明函);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
九、获取招标信息
(1)时间(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11月20日。
(2)方式:登录遵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zunyi.gov.cn。磋商文件.doc
十、投标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2:00前(投标资料密封送到遵义市农业农村局207办公室,逾期递交的投标资料恕不接受),11月21日15:00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遵义市新蒲新区乌江大道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