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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湖北电力恩施供电公司2026年第一次服务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编号:15FP01)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分标名称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 15FP01-9001005-0409 |
包1恩施公司输变电工程林业勘察设计 |
电网工程咨询服务 |
恩施州锐胜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15FP01-9001005-0409 |
包2恩施公司临时占地生态红线论证 |
电网工程咨询服务 |
流标 |
| 15FP01-9001005-0409 |
包3恩施公司工程征转用地组卷报批 |
电网工程咨询服务 |
恩施市志远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15FP01-9001006-0470 |
包1恩施公司松材线虫疫木处置 |
松材线虫疫木处置 |
恩施市辰林木业有限公司 |
| 15FP01-9011002-0513 |
包1宣恩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
车辆维修 |
恩施捷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15FP01-9011002-0513 |
包2恩施公司配网中压发电车维修 |
车辆维修 |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
| 15FP01-9011004-0508 |
包1巴东公司企业形象及文化宣传 |
企业形象及文化宣传 |
巴东县群峰广告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2-0001 |
包1宣恩公司档案数字化加工 |
档案数字化加工 |
湖北富元欣兴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2-0002 |
包1恩施公司本部印刷服务 |
印刷服务 |
恩施州富园国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001 |
包1恩施公司输变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技术咨询服务 |
江西赣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001 |
包2恩施公司输变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技术咨询服务 |
山东中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001 |
包3恩施公司电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
技术咨询服务 |
河南光石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506 |
包1宣恩公司设备裸露点绝缘喷涂服务 |
技术支持服务 |
武汉恒诚智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506 |
包2电压数据治理及电能质量优化技术 |
技术支持服务 |
湖北科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506 |
包3利川公司台区电压治理技术服务 |
技术支持服务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506 |
包4建始公司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 |
技术支持服务 |
湖北旭水宏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06-0506 |
包5来凤公司台区低电压治理技术服务 |
技术支持服务 |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16-0528 |
包1恩施公司带电作业工器具检测试验 |
生产装备检测试验 |
湖北臻诚电气检测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17-0001 |
包1建始公司物资装卸搬运服务 |
装卸搬运 |
建始瑞洋劳务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17-0001 |
包2来凤公司物资装卸搬运服务 |
装卸搬运 |
鹤峰县宏博物流有限公司 |
| 15FP01-9012017-0529 |
包1建始公司物资运输服务 |
运输服务 |
恩施市恩汇装卸搬运有限公司 |
| 15FP01-9013004-0523 |
包1恩施公司设备维保框架协议 |
非电网设备维保 |
武汉珀斯特科技有限公司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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