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濂溪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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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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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开展我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择优遴选具备资质、实力过硬、经验丰富的培育机构,保障培育项目高质量实施,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我区工作实际,现就公开遴选2026年濂溪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申报对象为江西省内依法设立、具备合法有效的农民教育培训资质及相应实施能力的单位,主要包括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涉农教育培训主体。

二、任务要求

根据《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农字〔2026〕36号)和《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濂农字〔2026〕57号)文件精神,2026年我区重点围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方向开设专项培育班次,核定培育任务30人,培育经费标准为4000元/人,培育机构须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及项目规范完成全部培育工作。

三、遴选条件

本次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申报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优先条件的,在评审环节予以优先考量。

(一)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满3年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行政及相关法律责任;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行业行政处罚及不良信用记录。

2.主营业务包含农业农村教育培训相关职能,持有合法有效的教育培训资质证明,具备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法定资质和业务能力。

3.拥有固定、合规的自有教学场地及配套教学设施设备,可全面满足理论教学、实操实训等培育工作需求;具备完善的配套保障条件,具备单次承接50人及以上规模化培育任务的场地与保障能力。

4.组建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专业匹配的专兼职师资队伍,所有授课教师均具备对应涉农专业知识、扎实的教学能力和丰富的授课经验,熟悉农业农村相关政策法规、本地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农民生产经营实际需求,能够保障培育教学质量。

5.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涵盖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全流程制度体系,能够严格规范落实项目培育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合规有序、闭环落地。

(二)优先条件

1.培训内容贴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育工作要求,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围绕政策链接与治理协同、产业经营与市场开拓、组织治理与财务资本等内容开展培训。

2.2023—2025年期间,独立或牵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技能培训等涉农教育培训项目,项目实施成效良好,参训学员考核合格率、培育参评率、学员满意度均不低于90%(申报须完整提供项目合同、验收文件、考核测评台账等佐证材料)。

3.长期开展涉农教育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培育学员基数充足,且在学员创业指导、就业帮扶、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农户增收致富等方面具备典型成果和示范带动效应(申报时须提供学员结业台账、创业成功案例、产业带动成效证明等佐证材料)。

4.能够紧密结合濂溪区实际培训需求,科学编制针对性、实操性强的专项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育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时间安排、实训安排及保障措施。

5.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学员跟踪服务机制,能够持续为结业学员提供农业技术指导、政策信息咨询、产销市场对接、创业帮扶等后续跟踪服务,切实帮助学员解决农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整、真实、规范整理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清晰可查、缺一不可。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实施方案》,含培育总体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行程安排、师资配置、实训安排、考核管理、安全保障及项目资金测算说明等内容;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教学场地、实训设备、食宿配套等硬件条件佐证材料,包含场地产权证明或合法租赁合同、教学实训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凭证、场地实景图片等相关复印件及佐证资料;

4.专兼职师资队伍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含师资人员名单、学历证书、专业职称证书、授课资质证明、涉农培训授课经历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5.全套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材料,包含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文件;

6.2023—2025年期间承担县级及以上涉农教育培训项目的佐证材料,含项目申报资料、合作合同、资金拨付及使用台账、项目验收报告、学员满意度测评结果、绩效评价结果等相关复印件;

7.涉农培训工作业绩佐证材料,含历年培训结业学员台账、学员创业就业成功案例、产业带动、公益服务等成效性证明材料复印件;

8.学员后续跟踪服务机制正式说明文件,以及过往跟踪服务开展情况、服务成效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凡符合上述遴选条件、自愿承接本次培育任务的机构,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送至九江市濂溪区十里大道1476号濂溪区农业农村局204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申报机构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凡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伪造材料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申报及入选资格,纳入行业信用记录,后续不得参与我区同类涉农项目申报。

(二)组织评审

申报截止后,濂溪区农业农村局组建专项评审工作组,严格按照本公告遴选条件、优先条款及上级项目工作要求,对所有有效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综合评审,结合机构资质、硬件条件、师资力量、过往业绩、方案质量、服务能力等维度综合打分,择优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

(三)结果公示与确定

评审结束后,拟入选培育机构名单将在濂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2026年濂溪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定点培育机构;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由濂溪区农业农村局核查核实后,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濂溪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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