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 鼓楼区人民政府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 “宁康驿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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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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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政府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以下简称“宁康驿站”)项目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热河南路街道“宁康驿站”项目

2、项目地点: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

3、服务时限:1年

4、最高限价: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内容

为贯彻落实省市“精康融合”行动,推进我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和服务模式,分时分类有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扩大康复服务的区域和人群覆盖面。

1、项目对象

(1)社区服务对象:有康复需求且经评估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

(2)动态关爱服务对象:无康复需求或经评估不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全部精神障碍对象。

2、服务内容

(1)基础工作:为服务对象开展建档、转介服务,加强社会资源建设,将社会资源与服务对象及家庭的需求进行对接,为其争取更多福利。

(2)社区服务:一年项目周期内,依据节日或主题至少开展8次大型集体活动,参与人数每次不少于30人,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季度不少于2次。主题必须包括传统节日、精神卫生日等,可开展亲近自然外出主题活动、精神健康运动会、精神卫生健康宣教、家属照护技能培训等其他活动。

(3)个案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按照接案、预估、计划、介入、评估、结案等个案服务流程,须有个案工作文书记录,行政程序、服务流程及社工伦理规范。每次个案服务时间宜在45min-60min,每个个案服务次数宜在8-12次,每周至少1次。有条件有意愿的服务机构,可以在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辅导中心的指导下开展个案服务。

(4)其他特色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至少开展一项特色服务,每年跟进并形成成效汇报。

(5)动态关爱:为经评估为病情稳定或基本稳定,危险性评估为0-2级,无意愿接受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蓝色)及经评估为病情不稳定,危险性评估为3-5级的精神障碍患者(红色)开展动态关爱。须有跟进记录,包括询问服药情况、睡眠情况、近期重大生活事件、危险等级评估等,对服务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6)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注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具有相关运营或类似服务经验(需提供已完成合同,原件备查);

7、在参加合作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名地点:二板桥473号热河南路街道办事处202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投标文件内容: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过往运营类似项目的案例、报告等材料;运营项目申报书;年度运营方案;投标报价(投标人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实施、完成和缺陷修复所需的所有设备费、劳务费、管理费、利润和所有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费用);

3、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六、评标

采用综合评审法。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不满足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女士  585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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