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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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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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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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开

放申购及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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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开债

基金主代码

00795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华

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6 年 1 月 22 日

赎回起始日

2026 年 1 月 22 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单

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2026 年 1

月 22 日(含该日)至 2026 年 2 月 26 日(含该日)为本基金第二十二个开放期,具体办理时间为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与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

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在开放

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者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的价格。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

作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的相关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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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

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单笔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但不得低

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

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措施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

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000

0.8%

1,000,000≤M<2,000,000

0.5%

2,000,000≤M<5,000,000

0.3%

M≥5,000,000

1,000 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在申购费按金额分档的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多次申购,申购费适用单笔申购金额所对应的费

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

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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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

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赎回申请的最低份

额为 10 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 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

不受前述最低 10 份的申请限制;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2、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1 份、单

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 1 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

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

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7 天≤N<30 天

0.15%

N≥30 天

0%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等于 7 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

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

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 1199 弄上海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 17 层

  法定代表人:贾波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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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汪莹白

  客服电话:400-888-0001,*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

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发起式。基金管理人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售

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

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允许单一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投资者 T 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

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 T 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

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

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

申购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赎回是否生

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

认真阅读《华泰柏瑞益通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

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

/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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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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