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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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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辅助工作集约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39752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辅助工作集约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无法参与本项目; 2.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同时进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 443568607@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范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