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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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17
发布于
黑龙江大兴安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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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行政区域 大兴安岭地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3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一南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开标记录表.zip
附件2 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报价明细附件.pdf
附件3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大兴安岭冠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pdf
附件4 地区行署公安局中标供应商顺延情况说明.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2799]DC[CS]20260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依据采购人情况说明内容:“确认黑龙江华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不再与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并按照评审报告载明的候选人排序办理后续中标结果变更及合同签订事宜。”因此,废除“黑龙江华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资格,顺延至评审排名第二名“大兴安岭冠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黑龙江华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更正为:大兴安岭冠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94,864.90元,更正为:308,462.28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

地址: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采购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大兴安岭冠世建筑装饰有限公司).pdf

地区公安局食堂屋面防水维修工程报价明细附件.pdf

地区行署公安局中标供应商顺延情况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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