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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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天津滨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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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

项目名称: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为满足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营需求,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名下华苑科技园(环外)景瑞项目地块中持有的医疗建筑整体(华科大街11号)租赁给中心使用,租赁面积为4533.49㎡。经2025年第33次中心支部委员会和议事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目租赁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24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华苑科技园(环外)景瑞项目地块中的医疗建筑整体(华科大街11号),总建筑面积为4533.49平方米,项目选址地点符合规划要求,用房条件满足社区医院需求,且华苑科技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运营使用中,为了提供服务的便利性和原办公地点使用的延续性,故继续租赁使用。华苑科技园(环外)景瑞项目地块中的医疗建筑整体(华科大街11号)的唯一产权单位为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租赁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华苑科技园(环外)景瑞项目地块中的医疗建筑整体(华科大街11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楼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勐骥

联系地址: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华科大街11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何江

联系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渤龙湖科技园日新道188号

联系电话:8480621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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