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木乃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洗车机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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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新疆阿勒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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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FCG-JTSZZB2026-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木乃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洗车机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履约担保

合同模板中履约担保内容: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1.乙方须在收到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后至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0%。

2.待乙方对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约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本项目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乙方未按照与甲方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或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对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甲方有权对超出部分主张赔偿。

合同模板中履约担保内容删除

2

参数内容

1.主机泵,电机采用纯铜线圈,电源为380V,功率≥15KW,高压泵采用国际先进生产工双滤芯标准,陶瓷活塞,永不磨损,压力为100公斤-140公斤,工作时产生噪音≤90分贝,采用双滤芯过滤。 2.风机,采用塑壳大功率风机,纯铜线圈,电源为220V,单个功率≥5.5KW,共安装4个风机,超高风量风速,风干效果达85%以上。 3.耗水量,整机工作1小时耗水量为90-120L。 4.安装尺寸及机架结构,整机安装尺寸为7m×3.5m×3.2m至7.3m×3.6m×3.3m;机架结构为L臂左右橫移导轨式。 5.智能检测,自动检测车体长度,控制L型悬臂永远距车身30-40厘米运行冲洗车身,L型悬臂在运行过程中,碰撞到物体立即停止工作,同时触摸屏出现报警界面,确保不会出现剐蹭。 6.屏幕显示,LED触摸式显示屏,显示操作流程、报警信息等。 7.其他功能,1.具有底盘轮毂冲洗、360°环绕高压冲洗、360°喷洒洗车液功能;2.具有遥控一键启动+多功能控制、机械+电子防碰撞、灯光安全报警、故障自检功能;(字数有限详见招标文件)

1. 主机泵

电机采用纯铜线圈,电源为380V,功率≥11KW;高压泵采用≥双滤芯过滤,配备耐磨活塞,工作压力≥100kg,工作时产生噪音≤90分贝。

2. 风机

采用塑壳大功率风机,纯铜线圈,电源为220V,单个功率≥5.5KW,可根据配置安装2-4个风机,超高风量风速,风干效果达85%以上。

3. 耗水量

整机工作1小时耗水量为≥90L,可根据实际工况微调。

4. 安装尺寸及机架结构

整机安装尺寸为≥7m×3.5m×3.2m;机架结构为可调节式横移导轨(含L臂款式),适配不同场地安装需求。

5. 智能检测

自动检测车体长度,控制悬臂距车身≥30厘米运行冲洗,悬臂运行过程中碰撞到物体立即停止工作,同时触发报警提示,确保不发生剐蹭。

6. 屏幕显示

配备LED触摸式显示屏,清晰显示操作流程、报警信息、工作状态等,操作便捷。

7. 其他功能

1. 具有底盘轮毂冲洗、360°环绕高压冲洗、360°喷洒洗车液功能;2. 具有遥控启动+多功能控制、防碰撞保护、灯光安全报警、故障自检功能;(字数有限详见招标文件)

3

37.采购代理服务费

37.1成交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7.2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全额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且不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1)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报价测算失误、经营策略调整等非正当理由)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2)因自身能力不足、资源短缺、内部管理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的。

37.3成交供应商发生弃标行为后,应在政采云系统中的《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账户, 逾期未支付超过1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

(1)将供应商弃标及拒缴费用行为上报采购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提请财政部门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限制其1-3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追索服务费、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37.1成交供应商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7.2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全额承担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且不免除其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1)因自身主观原因(如报价测算失误、经营策略调整等非正当理由)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

(2)因自身能力不足、资源短缺、内部管理问题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的。

37.3成交供应商发生弃标行为后,应在政采云系统中的《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代理机构账户, 逾期未支付超过15个工作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

(1)将供应商弃标及拒缴费用行为上报采购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2)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提请财政部门对供应商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限制其1-3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最终版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木乃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186团        

联系方式:周警官*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佰颂广场雲汐酒店6楼            

联系方式:张晶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警官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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