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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中成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中成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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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中成药生产线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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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湖西路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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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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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全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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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时间: |
2026.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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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中成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2250.00平方米,拟建设GMP房20000平方米,包括1#综合车间、梨膏1#车间、梨膏2#车间等。项目达产后可具备年生产3000万瓶润肺膏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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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营运期废水:项目建成后新增原料清洗用水、提取用水、化糖熬制用水、冷却循环水用水、设备清洗用水、地面清洗用水、生活用水。项目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浓水和冷凝水排入砀山绿色食品产业园污水预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执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营运期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梨膏生产过程中熬制、浓缩产生的果香和水蒸气,润肺膏生产过程中梨膏熬制、浓缩产生的果香以及浓缩、温蜜、炼蜜、化糖、熬制产生的异味和水蒸气,食堂产生的油烟、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以及质检中心产生的质检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质检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质检废气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氯化氢、VOCs(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以及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安徽省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10005-2021)中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食堂油烟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3)营运期噪声:项目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经处理后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营运期固废:不合格酥梨、果柄、杂质、果渣等,统一收集后用作果园肥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药渣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试剂罐及玻璃器皿、高浓度实验废水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各固废均有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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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砀山县政务公开网及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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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 相关文件:关于《安徽祥隆药业有限公司中成药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表(砀发改备案[2022]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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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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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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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部门: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邮箱: |
22018646@qq.com |
通讯地址: |
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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