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砀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安徽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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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砀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砀山县砀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托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对提升砀城镇托育服务能力,实现幼有所育民生保障有积极作用,原则上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

二、拟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位于砀城镇利民路与宴喜路交叉口西190米砀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内。

三、项目代码:2508-34*开通会员可解锁*-891037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2200平米,托位100个。拟建设幼儿园教室、食堂、多功能活动室、游戏活动室、医务室、洗衣房、园长室、教师办公室、财务室及其他辅助用房。购置生产办公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卫、绿化及辅助设施,购置符合婴幼儿月龄特定的家具、用具、玩具、图书和游戏材料,配置适宜的户外玩具和游戏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6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2026年—2027年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原材料采购等环节依法依规达到限额标准的采取委托招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

八、请根据本批准文件,组织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在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要进一步深化初步设计方案,严格控制投资概算。

九、请严格落实国务院令第688号、中办发〔2013〕17号、中办发〔2017〕70号、皖办发〔2018〕30号文件精神,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不得调整成为办公用房。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 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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