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环保超强刨花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0
发布于
江西九江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环保超强刨花板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环保超强刨花板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N29度46分32.75秒,E115度45分26.88秒)

验收监测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西东正木业有限公司,江西东正木业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被九江绿洲源木业有限公司收购,九江绿洲源木业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被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

江西东正木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西东正木业有限公司15万m3/a中密度纤维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原九江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现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批文号:九环督字【2010】18号),*开通会员可解锁*,原九江市环境保护局发文《关于江西东正木业有限公司15万m3/a中密度纤维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九环评字【2011】132号)通过验收。*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西东正木业有限公司被九江绿洲源木业有限公司收购。*开通会员可解锁*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97567Y001U。

*开通会员可解锁*九江绿洲源木业有限公司被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收购。建设单位对现有的年产15万m3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形成超强刨花板年产量为15万m3,其中7.5万m3刨花板采用现有脲醛树脂,7.5万m3刨花板采用MDI胶。*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单位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环保超强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了九江市柴桑生态环境局的批文(九柴环批字[2024]05号)。

实际生产过程中,现场建设与环评发生变动,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九江市江霖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环保超强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非重大变更说明》,主要变更内容为:①原环评对砂光、锯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1(15m)排气筒排放,实际砂光分为粗砂、细砂、锯切,且三个工序过程产生的废气无法合并处理,因此改后粗砂、锯切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1(15m)、DA006(15m)排气筒排放,细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5(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②原热能中心烟气一级旋风处理后进入刨花干燥工序,再经二级旋风+碱洗处理后通过DA004(45m)排气筒排放,实际计算过程未计算碱洗处理效率,变动后热能中心烟气一级旋风处理后进入刨花干燥工序,再经二级旋风处理后通过DA004(45m)排气筒排放。

建设单位根据市场需求,对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15万立方米环保超强刨花板产线,包括技改的超强刨花板车间(依托现有车间,更换部分设备)、木材加工区(依托,新建雨棚)、储运辅助工程以及新建环保工程等。未建设的生物质车间以及该车间配套环保工程为后续建设工程内容。生物质产线未建设不影响总体产能,该生产线未建设完成前,生物质均进行外购。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①削片、筛选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并且作业过程中保持密闭;

②刨片粉尘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刨花干燥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4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④铺装粉尘密闭收集,收集后废气经二级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⑤热压废气通入热能中心焚烧,热能中心烟气一级旋风处理后进入刨花干燥工序,再经二级旋风处理后通过DA004(45m)排气筒排放。

⑥砂光分为粗砂、细砂、锯切,且三个工序过程产生的废气无法合并处理,因此改后粗砂、锯切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1(15m)、DA006(15m)排气筒排放,细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DA005(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口设置永久采样口标识标配均已设置。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刨片机、干燥滚筒、超级筛、风选机、拌胶机、连续压机、对角锯、砂光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选购新设备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在总图布置上,生产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③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

④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噪用品;

⑤通过加强厂区周边绿化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收集粉尘、不合格板,边角料、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合格板作为成品包装垫板。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包装袋、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江西庐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浓度均低于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二)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锯切、砂光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热压废气中甲醇、甲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低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标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甲醇、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