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2025-2026年)采购项目合同期限12个月(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轨道公交分局指挥调度、地铁应急安保、刑事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6-2027年度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2026-2027年度信息化设施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目录代码B1001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信息化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
三、项目概况
对轨道公交分局指挥大厅、报告厅、视频会议系统、中心机房、轨道人脸大数据汇聚视频资源整合平台、公安枪弹设备、刑侦物证管理存储设备、分局大楼门禁及内部视频监控设备、派出所视频会议系统、严家地营区视频会议系统等设施设备开展运行维护工作,保障项目中各项系统、设备平稳正常运行,确保分局指挥调度、应急安保、刑事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资金:32.2558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6转移支付项目经费。
五、承接标准及要求
承接主体须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具备条件的个人;同时,承接主体须具有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相关经营资质和技术能力。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合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做好项目运行维护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