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购买北京路54号办公楼主体安全检测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
2026-03-12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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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支队营房的管理,及时了解现有营房的安全状况,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交管支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北京路54号办公楼主体安全检测服务采购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北京路54号办公楼主体安全检测

二、 购买主体: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三、 主要内容

该项目计划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地方现行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北京路54号办公楼主体进行房屋安全性、抗震性等级鉴定,确保检测服务数据、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提出相关处理措施及建议,检测过程中与相关单位及部门及时有效沟通。

四、 预算资金

(一)预算资金:1.5万元。

(二)资金来源:2026年一般公用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二)具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法定资质(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项包括:①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检测;②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沉降和变形观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鉴定检测服务的能力;

(三)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①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②具备主体结构检测人员上岗证或建筑物沉降和变形观测上岗证或地基基础检测人员上岗证(具备其中之一);③项目负责人须为本竞标单位人员,且应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六、 目标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规范,以及国家、地方现行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范围内检测鉴定的工作,并出具检测鉴定成果报告,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相关依据。

七、 购买方式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精神,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且未达到60万元的限额标准,由单位自行采购,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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