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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对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元宝山区3.75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事项概况
1.评估事项名称:内蒙古大地云天化工有限公司元宝山区3.75万千瓦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年用电量17865.6万千瓦时,负荷规模5.298万千瓦,配套建设风电装机容量3.75万千瓦,配建储能规模0.4万千瓦/0.8万千瓦时。
3.建设地点:元宝山区元宝山镇。
4.项目用地情况:本项目拟用地0.7066公顷,其中农用地0.7066公顷(耕地0.0337公顷、林地0.1247公顷、其他草地0.5449公顷、农村道路0.0033公顷)。
5.项目总投资18918.14万元
6.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开工,*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建成投运。
二、公示说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面谈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本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
三、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人民政府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立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公地点:元宝山区平庄镇晨光二期东门,赤峰轩泽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