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6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5-25
发布于
河北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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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阜城县行政审批局

邮 编:053700

编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地点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阜城赵纯木材加工厂木炭加工项目

阜城赵纯木材加工厂

河北锐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古城镇中付村村西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5%。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等建筑物。购置电锯1台、滚筛机2台,自建无氧炭化炉34个,工艺流程:切割-炭化-冷却-筛分-成品。形成年加工木炭500吨的生产能力。

废气:切割、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炭化废气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经冷却塔+静电除尘器+湿式脱硫塔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厂界内颗粒物采用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区苫布苫盖等方式,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为炭化初期干燥工序蒸发后收集的水分,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噪声:项目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进行降噪。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切割边角料、筛分工序筛下料外售蚊香厂作为生产蚊香的原料使用、炭化炉除尘渣以及除尘灰。其中切割边角料作为引火燃料回用于生产,筛分工序产生的筛下料除尘渣、除尘灰收集后外运用作肥料,施于附近农田,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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